《東林寺二首》

《東林寺二首》是宋代時期黃庭堅的作品之一。

作者

黃庭堅

詩詞正文

(一)白蓮種山淨無塵,千古風流社裡人。①禪律定知誰束縛,過溪沽酒見天真。②

(二)勝地東林十八公,廬山千古一清風。③淵明豈是難拘束,正與白蓮出處同。

作品注釋

①白蓮:在佛教中,蓮華是佛法的象徵,蓮華佛國即指西方極樂世界。此處指慧遠大師在廬山東林寺與緇白二眾結社同修念佛三昧﹐誓往西方極樂淨土所組織的白蓮社。

②過溪:指走過東林寺門前的虎溪。沽酒:買酒。

③東林十八公:指東林寺白蓮社的十八高賢:慧遠、慧永、慧持、佛陀耶舍、佛馱跋陀羅、曇順、慧睿、道敬、曇桓、道炳、曇詵、道生、劉遺民、周續之、雷次宗、宗炳、張野、張銓。《十八高賢傳》中贊之曰:“謹律息心之士,絕塵清信之賓。”

作品譯文

(一)種在東林山中的白蓮香雅淨潔,讓人聯想到白蓮社中那些曠達飄逸的高士。如果能透過外相來看,一定能夠知道誰的心性沒有被束縛。那常常跨過虎溪去飲酒的陶淵明,他的心性多么率真天然。

(二)東林勝地十八高賢的德業流韻,千載以來在廬山流響不絕。陶淵明沒有位列十八高賢中,別人都認為是他難以被佛法約束,其實他的心性思想與白蓮社的高賢是在一個境界。

作品賞析

陶淵明所代表的是隱逸文化,東林十八賢所代表的是佛教淨土宗思想,黃庭堅通過這兩首小詩把他自己對這兩種人生境界的高下之分呈示給了讀者。

黃庭堅少年時代即喜好陶詩,晚年讀陶詩更是“如渴飲水,如欲寐得啜茗”。黃庭堅在詩歌創作中畢生追求不俗,而陶淵明那種處俗世而超然的人格境界及其素雅質樸、自然淡遠的詩風與黃庭堅的追求顯然有契合之處。出於這種偏愛的心理,詩人在這首描寫東林寺白蓮社十八高賢的詩中,卻把陶淵明放到了一個主體位置,並且認為,未入白蓮社的陶淵明,其思想境界與白蓮社的諸位高賢是在一個層面的。

無論站在儒家文化的入世立場,還是站在文人墨客的美學立場,黃庭堅的這個答案是可以理解的。但是佛法是以六道輪迴的解脫,以九法界眾生的覺悟為其最終目標。佛法超越的不僅僅是世俗名利的羈絆,更是五欲六塵的網羅。站在佛法究竟解脫的角度來看,陶淵明能夠在功名富貴面前曠達不羈,比起謝靈運的境界已是不可同日而語。但是他為酒所縛,為山水所縛,為詩文所縛,為曠達所縛,仍是為外相所迷,按佛教觀點也就注定了仍要在六道中輪轉不休。

《楞嚴經》有云:“純想即飛,純情即墮。”注重心性修養與靈性生活,精神是上升的;注重感性體驗,甚至欲樂的享受,精神即是墮落的。感性體驗與欲樂享受,表現在陶淵明這裡就是詩酒山水,雖是清雅之趣,亦未脫六道之根。

作者簡介

黃庭堅(1045~1105),字魯直,自號山谷道人,晚號涪翁,又稱黃豫章,洪州分寧(江西修水)人。北宋詩人、詞人、書法家,為盛極一時的江西詩派開山之祖。1067年(宋英宗治平四年)進士。歷官葉縣尉、北京國子監教授、校書郎、著作佐郎、秘書丞、涪州別駕、黔州安置等。哲宗立,召為校書郎、《神宗實錄》檢討官。後擢起居舍人。紹聖初,以校書郎坐修《神宗實錄》失實被貶職,後來新黨執政,屢遭貶,死於宜州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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