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薩酒吧》

《拉薩酒吧》是馬崧所寫校園言情類小說。

基本信息

簡介

一位名叫本本的大學生,喜歡特立獨行的生活方式。他與芳芳成為戀人,與新同學虹也有一次短暫的情感糾葛,在拉薩,他邂逅了女大學生梅子,以及雪酷酒吧的女老闆草,與她們有了夢幻般的情感經歷。他決定退學到拉薩開酒吧,卻因為草的神秘消失而陷於困境。而此時,芳芳也決定遠嫁加拿大。本書著重刻畫了本本這一有點另類的青年學生的形象,他的成長和困惑,他對外部世界的不解與認識,他的情感生活的迷茫與世俗,以及他對西藏風土人情的獨有觀察。

下午三點鐘守著一間沒人光顧的空空的小酒吧,就像一個蕩婦突然如願守了寡,一半是竊喜,一半是忐忑不安。我正好換上埃米納姆的碟子,一邊聽,一邊看西利托的《長跑運動員的孤獨》。這樣倒很匹配,西利托的工人階級小混混的玩世不恭與埃米納姆的惡聲惡氣混在一起,就像這可憐兮兮的破酒吧里所有的威士忌、白蘭地、乾紅、乾白、各色啤酒全被砸得稀爛,衝出來的醉人氣息。我把前額擱在吧檯上,把手放在膝頭,沉浸在充滿酒氣的胡言亂語的二重唱里。

埃米納姆正在殺他的婆娘金,撞擊、痛罵、稀里嘩啦,殺得她尖聲亂叫;而工人階級小混混正在講他老娘如何用他爹的撫恤金去倫敦的商場瘋狂購物,他們幾個小子一面吃大塊朱古力,一面看新彩電;樓上,他們的母親不知和哪一個相好在新購的床墊上做愛(舊的被他老爹蹬腿時吐滿了鮮血)。

我禁不住哈哈笑起來。

咚咚咚。有人敲吧檯。

“什麼事啊,笑得這么開心?”

一張女生的臉像霧中的公車一樣駛過來。

我急忙把放在吧檯上的眼鏡戴上,清晰地看見她的門牙上有一顆一毫米見方的突起。其實輕輕一磨就可以的。

她是一個蠻漂亮的女生(不喜歡“女孩”一詞),感覺懶洋洋的,如春天的午後。

“啊,你好!正看書呢。不好意思。”我站起來說。

“什麼書呀,好像很有趣的樣子。”

“不是什麼叫得響亮的流行的那種,”我撓撓頭,“《長跑運動員的孤獨》。”

她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說:“英國西利托的。倒是沒讀過他的書,也不想讀。”

“是,”我說,“女生不大可能喜歡這種類型的吧。”我心裡一閃,知道西利托的人不多,她還挺怪的。

“有什麼咖啡?”她淡淡地說,換了話題。

“哼,有藍山咖啡,山士多咖啡,哥倫比亞咖啡……”

“算啦,”她打斷我的報名,“極品藍山可有?”

“當然!”我說。

她找了個靠茶色玻璃牆的位置坐下,把褐色的真皮挎包和一袋香蕉放在空椅子上。

我從柜子里拿出磨好的咖啡,放在咖啡器里煮好,倒入一個白色瓷杯,用一把不鏽鋼匙子攪了攪,把杯子放在相同質地的托盤上,然後在另一個托盤上放了三塊方糖,給她端了過去。她留著披肩長發,頭髮有些發黃,不知是不是染過,穿一件淡粉紅色的襯衣,一條Lee牛仔褲,一雙黃皮休閒鞋。

我俯身把咖啡和方糖放在玻璃桌面上,往她面前輕輕一推,說:“請慢用。”這時,除了咖啡味以外,我還嗅到她身上的香味,濃洌而囂張。我對香水缺乏研究,不知道是什麼品牌的,只是覺得高檔罷了。其實,這股令人感到刺激的香味的一部分就是大名鼎鼎的“毒藥”。她後來告訴我的。

我回到吧檯,準備繼續體驗戰後英國的無產階級的生活。

“喂,”她扭過身子大聲說,“勞駕,能不能把大痞子的音樂撤下,隨便換一張?”

我拍一下頭,怎么忘了撤下痞子阿姆的碟子呢!他太吵,太沖,我從CD機里退出阿姆的唱盤,隨便拿起一張,一看,卡朋特,還行吧。第一首永遠是那個yesterdayoncemore。女人喜歡聽。我也還是喜歡聽吧,反正她嗓音儼儼的,怪勾人的呢。

我走過去,問:“卡朋特,還行吧?”

她笑了笑,說:“阿姆太吵了,對女性一通謾罵。可以理解嗎?”

我說:“反正也聽不懂歌詞,只是覺得他的說唱氣勢洶洶,像身穿油污工裝的流氓惡棍,聽覺上很過癮。如此而已。”

“卡朋特老掉了牙,不會影響你的趣味吧?”

“怎么會,”我說,“聽六十年代的歌多一些,新的,聽誰的呢?小甜甜布蘭妮?如果她不扭超級屁股,她的歌還有誰會聽。”

“有道理,不聽國語?”

“耳朵謀殺。”

“那么乾脆,我喜歡。”她說,“自我介紹一下好嗎?我叫芳芳。”

很普通的名字啊,大街上一把抓九千個,可不像我的,那么希缺。“我叫本本。”

“本本?”她說,“本子的本,本本兒?”

“對,本本兒。圖畫本本兒,寫字本本兒,算術本本兒。”

她笑起來,“怪,你這人,連名字也怪怪的,與眾不同。”

我也笑了,說:“就名字怪一點兒,其它的,與大家都一樣。飲食男女,普通老百姓嘛。”

“本本兒,”她急著叫我的名字過癮呢,“可以坐下嗎?反正沒其它客人要招呼的。”

老實說,有漂亮女生主動搭訕,在我是求之不得的事,因為我很怕主動去搭訕,若討得個沒趣,豈不灰頭土臉,無限尷尬,舉目一望,滿世界堆著殘垣斷壁。一句話,我面子淺,趟不來深水的。

我在她對面坐下,看她端起杯子,慢慢啜一口。我不知道與她說什麼好,就從褲兜里掏出“三五”香菸,用一次性打火機點燃,深深吸了一口。她注視著我,雙眼裡有些飄忽不定,宛如頭頂的一片浮雲,我用右手指一指桌面上的香菸,她搖搖頭。

“才來的?”她問。

“哪裡,”我吐出一口煙,讓青煙如晨靄似地淡淡遮在兩個村落之間。“在這兒幹了一年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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