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大綱》

《心理學大綱》

《心理學大綱》使學生對發展心理學基本理論有一個較為全面、系統地認識,並初步掌握個體畢生的心理發展規律,並學習運用基本理論分析實際問題,為進一步學習後繼課程打下良好基礎。

基本信息

《心理學大綱》

正文

陳大齊著。上海商務印書館1918年出版發行。本書系普通心理學教本,北京大學叢書。全書約9萬字,共15章。分章講述的內容為:心理學之意義及研究法、精神作用之生理的基礎、感覺總論、皮膚感覺及感覺、嗅覺味覺聽覺視覺、感情、知覺及觀念、聯合作用、記憶與想像、情緒及情操、意志、思維、意識及注意、人格。

《心理學大綱》《心理學大綱》
作者指出心理學乃研究心(精神)作用之科學,它有別於常識、哲學及其他物質的科學,有獨立地位與研究方法的特異之處,“以經驗為主,而不徒恃思辨”,採取內省、外觀與實驗三法。作者強調精神作用“皆遵循一定之法則”並與身體神經系統有密切關係。作者在理論上以為機能心理學不免“流於散漫,缺乏系統”,而取構造心理學原素分析的研究態度;全書對感知覺、感情情緒敘述甚詳。對心理範疇主張取“知、情”兩分法,以為“意”非特別之原素,而由“原素作用複合而成”。在最後兩章中,作者還分析了下意識的特性,人格變換與人格分裂這兩種人格病理症狀。全書比較全面的反映了馮特時代新心理學的科學水平、主要成果及其後不久的學派爭論與學術進展,它傳了唯物主義的心理觀,在當時的中國對傳播心理學的科學知識起了積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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