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註解與配套》

《工傷保險條例註解與配套》

《工傷保險條例註解與配套》一書由法律專家對重點法條及專業術語進行註解,幫助讀者把握立法精神,理解條文含義。

基本信息

編輯推薦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直屬的中央級法律圖書專業出版機構法律、行政法規的權威出版機構專業導引,圍繞主體法律檔案對相關領域作提綱挈領的說明,重點提示立法動態及適用重點、難點。權威註解,實務套用,根據司法實踐提煉疑難問題,運用法律規定及原理進行權威解答。配套規定,社會保險法,工傷認定辦法,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勞動能力鑑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等級。

內容簡介

中國法制出版社一直致力於出版適合大眾需求的法律圖書。為了幫助讀者準確理解與適用法律,我社於2008年9月開始推出“法律註解與配套叢書”,深受廣大讀者的認同與喜愛。隨後,應廣大讀者的要求,我社陸續擴充本叢書品種,目前已有61種之多,成為法律工作者辦案運用和公民法律學習的有力助手。2011年3月,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正式宣布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基本形成。至此,我國已制定現行有效法律239件、行政法規690多件、地方?法規8600多件,並全面完成對現行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司法解釋以及地方性法規的集中清理工作。考慮到立法體系建成的重大意義。

目錄

適用導引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立法目的】
1.區別工傷保險與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第二?【適用範圍】
2.一般民事僱傭活動中的人身損害是否適用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
3.農民工應當如何參加工傷保險第三條【保費征繳】
4.工傷保險費由誰繳納
第四條【用人單位責任】
第五條【主管部門與經辦機構】
5.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在工傷認定程式中是否具有勞動關係確認權
第六條【工傷保險政策、標準的制定】
第二章工傷保險基金
第七條【工傷保險基金構成】

線上試讀部分章節

工傷保險基金主要有以下特點:一是強制性。即工傷保險費是國家以法律規定的形式,向規定範圍內的用人單位徵收的一種社會保險費。具有繳費義務的單位必須按照法律的規定履行繳費義務,否則就是一種違法行為,用人單位要按照法律的規定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二是共濟性。即用人單位按規定繳納工傷保險費後,不管該單位是否發生工傷,發生多大程度和範圍的工傷,都應按照法律的規定由基金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繳費單位不能因為沒有發生工傷,未使用工傷保險基金,而要求返還繳納的工傷保險費。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也不應因單位發生的工傷多、支付的基金數額大,而要求該單位追加繳納工傷保險費,只能在確定用人單位下一輪費率時適當考慮其工傷保險基金支付情況。三是專用性。國家根據社會保險事業的需要,事先規定工傷保險費的繳費對象、繳費基數和費率的基本原則。在徵收時,不因繳費義務人的具體情況而隨意調整。在工傷保險基金的使用上,實行專款專用,任何人不得挪用。6.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時,能否將工傷保險基金作為債務處理?不能。社會保險基金是由社會保險機構代參保人員管理,並最?由參保人員享用的公共基金,不屬於社會保險機構所有。社會保險機構對該項基金設立專戶管理,專款專用,專項用於保障企業退休職工、失業人員的基本生活需要等,屬專項資金,不得挪作他用。因此,各地人民法院在審理和執行民事、經濟糾紛案件時,不得查封、凍結或扣劃社會保險基金;不得用社會保險基金償還社會保險機構及其原下屬企業的債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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