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家庭治療是心理治療的一種形式,治療對象不只是病人本人,而是通過在家庭成員內部促進諒解,增進情感交流和相互關心的作法,使每個家庭成員了解家庭中病態情感結構,以糾正其共有的心理病態,改善家庭功能,產生治療性的影響,達到和睦相處,向正常發展的目的。家庭治療由麥爾首創。他認為一個人一生中每個階段的心理發展與其家庭影響有著密切的關係,並試行家庭治療,以糾正這些心理病態。早期的家庭治療(1940-1945)多受精神分析心理治療的影響,只對家庭成員中的病人進行個別心理治療。但在此時期內,麥德(Madd)和巴伯(Buber)等人則受集體心理治療的影響,重視對家庭成員的集體治療。1948年,我國台灣省精神病學家林宗義根據中國和西方的傳統文化家庭模式,綜合日本的職業治療,建立了家庭治療中心。70年代,美國馬斯汀(Mustin,R.T.H.)在家庭治療中,尚提及家庭婦女參加婦女解放運動的意義。
自1962年《家庭過程》雜誌發行後,家庭治療就成為一個獨立的領域,發展了自己的理論體系和實踐方法,使其成為不可被取代的心理治療類型之一。美國婚姻家庭治療協會從1970年的913個,增加到1979年的7567個,並成立了300多個家庭研究所。由於家庭是社會的一個功能單位,它與每個家庭成員的關係最為密切。家庭中每個成員的個性、價值觀、以及對社會的適應模式等,皆在家庭的薰陶下形成。家庭成員之間密切交往,互相產生正性的和負性的影響。但是,由於家庭功能不良,諸如家庭領導功能不良、家庭界限不清、外人插人、家庭內部互相折磨、家庭關係扭曲、單親家庭、重組家庭、寄養家庭、家庭鬆散、互不關心、中老年人的困難,以及家庭交流模式不同等,都能使所有家庭成員在不同程度上卷人家庭糾紛,在病態的家庭關係中都占有一角,從而導致各種病態情感和行為障礙。 有關家庭治療的學派紛陳,理論和術語各異,治療模式也有差別。例如,行為學派的家庭治療家把要解決的問題明確下來,進行行為矯正。精神動力學派的家庭治療家以探討家庭中潛在的心理衝突和投射機制,啟發內省力,促進人格成熟,以和諧家庭關係。在此兩端之間,還有功能派、構造派、策略派、鮑溫派、經驗派、交流派等。治療模式各不相同。然而所有這些學派又都有共同之點,那就是把整個家庭作為治療對象,並採取積極干預的策略,一方面力圖打破原有的僵局;一方面重建健康的交流和行為模式。家庭治療的組織與實施
首先,在進行家庭治療時必須堅持三個基本原則:①針對整個家庭成員,進行集體治療,糾正共有的心理病態;②“確診的病人” 所存在的問題只不過是症狀而已,其家庭本身才是真正的患者;③家庭治療醫生的任務在於使每個家庭成員了解家庭病態情感結構,改善和整合家庭功能。
(1)參加的對象。凡與家庭功能紊亂有關的成員均參加,甚至可包括一些有關的社會成員,如朋友、醫師、監護人等。要克服參加人員的顧慮和阻力,如怕家醜外揚、互相抱怨、家庭被社會歧視等。
(2)接談技巧。首先使氣氛和諧,每個成員都能自由地、心平氣和地發表意見。注意各成員之間的關係,如誰和誰坐得最近,各人選擇坐位的方式,每個人發言的頻度,其他成員的反應和表情。而家庭治療者擔任指導、啟發、協調角色。要讓家庭成員之間在思想和情感上直接交流,鼓勵互相尊重,避免爭吵、抱怨,各人多作自我批評,宣講家和萬事興的道理。
(3)分析問題。對家庭的結構和性質先有一個分析和類化。家庭的結構形式,可以引導出家庭存在的問題。例如,家庭可分為:不和諧家庭、破碎家庭(有人死亡或離異)、雜合家庭(一方或雙方帶有兒女,再婚組合家庭)、不幸家庭(有慢性病人、殘疾人,或受政治迫害的家庭)。下一步則要找出存在的問題,目前的煩惱和困境產生的根源有哪些?
(4)協商討論問題。以集體心理諮詢和集體心理治療的形式進行。家庭治療者和家庭成員一起共同分析、討論,找出問題的癥結,研究如何擺脫困難,解決家庭成員之間的關係。強調每個成員都應承擔義務和責任,都應互通信息,相互了解和理解,並能相互尊重和容忍,不能只強調自己的家庭角色,而一味指責他人。家庭治療還應包括家庭生活藝術、家庭管理、心理衛生知識介紹,照顧老人和病人的護理知識,以及如何爭取社會的支援等
家庭治療的歷史根源
二戰以後很多研究學者及後來跟進的實務研究者,將注意力轉向家庭在創造和維持一個或更多家庭成員的心理困擾中所扮演的角色。在戰爭餘波中,家庭突然出現了一連串的問題(社會的、人際關係的、文化的、環境的),為了這些問題,社會大眾轉向心理學家尋求解決之道。心理治療的心理問題的界限也延伸到家庭問題,諸如婚姻失和、分居與離婚等種種感情失調。心理治療者已經開始檢視家庭關係,
以及成員之間需要修正的互動,以促成個人成長。最後,越來越多的臨床治療者開始了解到改變家庭結構以及互動模式常常是必要的,如此才能以適當的行為替代有問題的、功能失常的或不適應的行為。最近幾十年中,各種不同的行為科學與專業訓練學科的代表,涉足家庭領域,發展了大量理論來檢視及了解家庭的運作功能。戰後早期的學者Bateson和Juergen Ruesch 共同構建人類溝通的理論。H.Goldenberg和I.Goldenberg(1983)注意到五個看似獨立的科學與臨床上的發展,同時為家庭治療的出現拉開序幕。這些包括:(1)把精神分析治療的範圍擴展至包含以情緒問題,最後包括治療整個家庭過程;(2)引用一般系統理論,強化探索那些構成相互關係的整體之間的各部門之間的關係;(3)觀察家庭在形成精神分裂症成員的角色;(4)兒童輔導與婚姻諮詢兩個領域的發展;(5)對新的臨床技巧如團體治療漸增的興趣。家庭治療目的
家庭治療與其說是一種治法不如說一種治療取向,目前,對於家庭治療未取得一致的認識,關於家庭治療的原則和程式也沒有定論。總體上說,家庭治療是把家長、孩子及其他家庭成員當作一個自然單位,旨在改進這一家庭單位的整體功能的治療過程。即通過改變家庭成員之間的互動作用來造成個體的變化。家庭治療的一個前提是,家庭對兒童的發展具有最重要的影響,家庭的結構、
氣氛塑造著兒童的態度、信念、價值觀、自我感和相應的行為。家庭作為一個系統對其成員的適應不良的行為具有塑造作用,也有改變作用。家庭作為一個系統有其特殊的規律,如家庭有一定的結構,它抵制強烈的變化,當這個系統變化了,作為家庭成員的個體也傾向於發生變化;家庭內部相互作用對於維持系統的平衡十分重要;家庭有其統轄成員的規則等等。家庭成員生活在家庭中,相互影響,相互適應。家庭成員適應著家庭的系統及其緊張,並可為這個系統製造緊張。這個系統的變化影響其成員的行為和對自己的看法。家庭治療主要方面之一是改變家長,幫助家長更了解孩子的成長和發展;幫助家長認清自己的角色,認識自己面對的孩子問題的複雜性。介入兒童家庭的治療技巧
1)要避免陷入家庭分歧的某一端,對於家庭問題保持中立。
(2)充分估計問題的複雜性。
(3)在對家庭問題敏感的同時,要靈活、主動。
(4)善於與其他職業的工作者合作。
(5)對家庭變化的能力採取一種樂觀的態度。
(6)認識家庭成員的相互作用,疏通他們之間的關係。
(7)為新行為和新的交流方式提供樣板。
學校心理學家介入家庭治療應當有一定的前提條件,這就是只有當學生的學校問題確定與家庭有關時才可這樣干預。在下列情況下,應避免家庭治療:
(1)家庭因其他原因而不是孩子的原因而發生破裂。
(2)家庭其他成員而非孩子有嚴重疾病。
(3)家庭不希望解決現有問題。
(4)家庭問題由其他方面人士解決更好,如出現犯罪問題等。
總之,心理學家對家庭的介入是要通過改進家庭功能而改善兒童的學習和情緒適應。
家庭治療的五個階段
(1)學校系統與家庭系統接觸階段 治療者的任務是溝通兩個系統,向家長介紹學生的問題、行為表現及這些問題與表現同家庭的關係,家庭要對此負哪些責任。治療者要和家長就治療目標、診斷與評價達成一致性的意見,並了解家庭成員的各自情況。治療者還要介紹學校方面對孩子應負什麼責任,做哪些工作等。
(2)發現家庭系統存在的問題,治療者接觸每一家庭成員了解其交往方式、家庭的規則、家庭不合諧之處;同時根據這一了解重新評價學生與學校系統的關係,改變原有的相互作用模式。
(3)鼓勵家庭認識存在的問題,解決問題,每個家庭成員認識到自己對存在的問題的責任。發現自己的看法。要讓每一事實上庭成員都參與,而不是個別成員。
(4)隨著家庭原有的互動作用方式、成員的角色和模糊的規則被否定,需要建立新的規則和新的方式,而這一過程是個很長的過程,家庭會發生“真空”。治療者任務是鼓勵家庭成員忍受不適,看到新方式帶來的積極後果,注意積極的反饋。
(5)家庭治療效果的評價,干預是否有效,是否取得了進步。如果效果不明顯就應重新分析問題,查找問題所在;如果有進步則制訂長期教育計畫,鞏固現有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