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宋代遷徙官僚家族研究》作者以宋代兩浙地區的遷徙官僚家族的遷徙活動為研究切入點,通過考察其遷徙方向及原因,遷徙後的家族維持與婚姻關係,與地方社會關係及地域認同等內容,得出了宋代處於由魏晉至隋唐時期的貴族社會向明清時期的平民社會過渡時期的結論,而在這一過渡過程中科舉制度發揮了關鍵性的作用。在宋代,一方面,國家通過科舉等制度逐步將利權向中央集中,使門閥貴族賴以與國家抗衡的社會基礎不復存在。地方精英逐步向中央集中,形成中央化的官僚士大夫。另一方面,由於宋代尚未形成與科舉制度相配套的戶籍登記、學校制度、官員致仕等制度,使得宋代也無法形成明清時期的成熟的士紳主導下的平民社會。作者簡介
魏峰,1977年生,甘肅蘭州人。2007年獲浙江大學歷史學博士學位,現為杭州市社會科學院南史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已在《史學月刊》、《浙江大學學報》、《浙江社會科學》、《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等刊物上發表論文多篇。目錄
序論一、問題的提出
二、研究現狀
三、研究對象和區域的界定
第一章兩浙地區官僚家族遷徙方向與遷徙原因
第一節兩浙遷徙家族遷徙方向
(一)遷入家族
(二)兩浙地區的家族遷徙
(三)兩浙地區遷出家族
第二節家族遷徙原因分析
(一)經濟因素
(二)政治與文化因素
(三)婚姻因素
(四)戰亂因素
表1-1北宋遷入兩浙地區家族
表1-2南宋遷入兩浙地區家族
表1-3兩浙地區內遷徙家族
表1-4遷出兩浙地區家族
第二章遷徙官僚家族地位的維持
第一節科舉和教育
(一)科舉入仕
(二)儒學教育
第二節營置產業與撫恤宗族
(一)營置產業
(二)撫恤宗族
第三節政爭與家族維持
第三章遷徙官僚家族的婚姻
第一節遷徙官僚家族婚姻對象的地域特徵
(一)北宋遷徙官僚家族
(二)南宋遷徙官僚家族
第二節家族婚姻的門第
表3-1北宋遷入兩浙地區官僚家族之婿
表3-2南宋遷入兩浙地區家族之婿
表3-3兩浙地區內遷徙家族之婿
表3-4兩浙地區遷往別路家族之婿
第四章遷徙官僚家族與地方社會
第一節遷徙家族與地方的衝突
(一)影占田產
(二)干預地方施政
第二節遷居官僚與地方秩序
(一)地方會社
(二)崇祀先賢:從先賢祠到鄉賢祠
第五章遷徙與定居:士人籍貫觀念
第一節戶籍觀念
第二節祖居地意識
第三節郡望觀念
第六章族譜與宋代家族
第一節族譜所見宋代家族
第二節族譜與方誌的關係
第三節攀附與實利:族譜所見的宋代家族後裔
附錄
結論
參考文獻
後記
精彩書摘
(三)婚姻因素北宋大臣張方平曾批評士大夫不歸本籍:“伏以天下冠裳士人,鮮全孝友之行,率以宦遊,或緣婚媾,遂營卜乎田宅,輒輕去乎墳墓,苟思擇利而處,罔念首丘之仁。”①從這段話中可以看出,婚姻成為官僚家族遷居的原因之一。
以婚姻而遷居,與“招贅”性質的婚姻並不同。“招贅”須居於妻家,為妻家延續子嗣。據南宋初朱翌所說:“世號贅婿為布袋,多不曉其義,如入布袋,氣不得出。頃附舟入浙,有一同舟者號李布袋。篙人謂其徒日:‘如何入舍婿謂之布袋?’眾無語。忽一人日:‘語訛也,謂之補代,人家有女無子,恐世代自此絕,不肯嫁出,招婿以補其世代耳。’此言極有理。”②贅婿要在妻家居住相當長的時間甚或終生住在妻家。
官僚家族因婚姻而遷徙,家族結構沒有變化,只是改變家族居住地,依靠姻親力量,在新的地域發展。福建士人陳膏,中舉後遊宦各地,因娶明州大族汪思溫之次女,遷居明州。③晉江人徐定,因娶永嘉鮑姓之女,於是留居永嘉。④徽州人俞灝的父親,於湖州娶妻之後,定居湖州。⑤丹陽人洪繁,為南宋名臣洪擬之孫,以妻家在江西撫州,自丹陽遷居。⑥金華人潘疇,娶上虞大族李光之女,遂遷居上虞。⑦官僚家族因婚姻而遷居,其背後的根本原因,不外是依靠姻親的勢力,在遷人地謀求利益。
陳膏的外家汪氏是四明大族。他岳父汪思溫,政和二年(1112)考中進士,官至兩浙轉運副使。汪思溫之子汪大猷,紹興十五年(1145)考中進士,孝宗朝頗得重用,官終敷文閣待制。四明汪氏累世官宦,更富有田產、墳庵,廣結名士,是南宋顯赫一時的名門望族。汪氏與四明另一大族樓氏聯姻。四明史氏與汪氏亦有來往,汪思溫去世後,史浩為其撰寫行狀。四明汪氏、樓氏、史氏以婚姻、交遊結成緊密的人際網路,⑧陳膏定居四明,顯然有依靠汪氏名望和勢力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