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金易雙手沾滿血腥,很長時間裡只是一部殺人機器。
第一卷第一章第一人稱的故事
我只是一個孤兒,三歲時,父母在某非洲國家一次種族衝突中被宗教極端分子在面前活生生的殺死,當父母的血濺了我一身,心中便有了一顆仇恨的種子,在發芽,生長,是支撐我繼續呼吸的動力。
此後,我成了一名被遺留在非洲部族中的亞裔黃種人,黑人長老在我六歲時用皺皺巴巴的英語告訴我一個單詞—China,說我來自那裡。
第一次上戰場,我六歲,綽號是黑人口中的黃皮小猴子,這是加在所有亞裔種族身上的蔑稱,酋長發給了我一支老舊的56衝鋒步槍,和幾百枚子彈,他的眼神里充滿了憂愁和決絕,我想,也許這是一次極為慘烈的戰爭。
當我靠一壺水,幾塊壓縮餅乾,在充滿危險的熱帶雨林潛伏了一個半月,將每一顆子彈都射中了敵人的身體時,我就喜歡了這種感覺。
依然記得射殺第一人時的情景,子彈頭旋轉著呼嘯而過,擊中了目標的顱骨,顱骨脆弱得像一枚雞蛋立即碎裂,啪的一聲,腦髓和血水像蛋黃蛋清一樣飛濺,我扣動扳機的手不由自主的顫抖起來,渾身好像被極強的電流擊打著,強烈的興奮讓我整個身體輕飄飄起來,大腦甚至停止了運轉。
很多年後,當我第一次在一名漂亮的金髮女郎身上發出高昂的喘息,在腔體深處發射出子彈後,才找到類似第一次開槍射殺敵人時那種激動人心的顫慄。
那場衝突中,收留我的部族在戰爭開始的前三天全軍覆沒,一個半月後,當我射出最後一顆子彈後,我的槍下死了一百三十二人,沒有浪費一顆子彈。
最後,在直升飛機上的機槍壓制下,我被十幾支黑黝黝的槍口抵住了頭部,清一色的美制裝備。
“給我們製造了無數噩夢的狙擊手,竟然是握著破舊的56式衝鋒鎗,一名六歲的黃皮小猴子?”一名軍官咧開了嘴,說出一連串的英語,藍灰色的眼裡滿是不可置信。
我用毒蛇一樣的仇恨目光狠狠盯著他,槍雖然被他們打掉,腳底的枯葉下卻埋了一枚地雷,引信就踩在我的腳下,不然我不會潛伏在這裡一個半月,這一個半月內,就算是最為毒辣的巴勒斯坦毒蠍在面前爬過,我也會活生生的吞下肚,我對生存充滿了渴望,但並不缺乏與人同歸於盡的勇氣。
可惜,那是一枚啞雷,我依然記得得知我腳下踩的是地雷後,圍困我的人眼中是如何恐懼,但我沒有被原地格殺,而是被帶回了他們的基地,一個僱傭兵的後備基地,那裡有成千名和我年歲差不多多少的童子軍。
受訓的第一天,一名教官豎起一根粗壯的手指,看著在訓的1238名童子軍,用含糊不清的英語告訴所有人,“小鬼們,記住,你們的全部事情都是為了活下去,十年後,這裡所有的人只會有一個人活下去,他的代號將是——king,傭兵中的王者。”
十年後,訓練結束,在一次全世界的地下傭兵組織的比賽中,我幹掉了最後一個競爭者,銘刻著king的戒指帶在我的中指上,成了傭兵中當之無愧的王者。
三天后,訓練我的所有基地教官,包括那個全球排名第一的傭兵團在內的三百多人,在我的槍口下全部倒下,那個海中的無名小島在一朵灰白色的蘑菇雲緩緩升空中沉沒。
King消失了。
第一章
……
“講完了?”坐在金易面前的女孩兒挑了下眉頭,盈盈大眼裡滿是古靈精怪的笑意,一口氣灌下大杯啤酒,小臉上因此多了幾絲酡紅,卻是搖搖晃晃的站了起來,伸出白嫩的手在金易肩上狠命一拍,故作豪爽地笑道:“大叔,你講的軍事故事可真好聽,不過我還有些問題?”
金易微微一笑,潔白修長的手把玩著手中的杯子,動作輕靈而幽雅,好像他現在不是在一個街頭的夜宵攤上,而是坐在高檔酒店中,喝著彰顯身份的上好紅酒,嘴角淡淡的笑容無不是顯示他有良好的紳士修養,語調有禮而從容,對著這個從廣場上撿到的女孩兒道:“你說,我解答!”言簡意賅得沒有半個字廢話。
“那些錢呢?”女孩兒睜大了眼,“排名第一的傭兵組織不可能沒點存款吧?”
“被king隨手捐了許多,只剩下很小一部分了!”金易微微豎起一根小指,道:“即使是微不足道的一點,足夠他生活幾百年了!”
“king不是自殺死了么?為什麼不全將錢捐出去?”女孩正是好奇心最盛的年齡,大有打破砂鍋問到底架勢。
“king沒死!”金易的眼神閃爍了下,微微有些猶豫,灌下一口啤酒後,對著眼前這個喜歡聽故事的女孩兒笑道:“他回到了中國,走過了很多城市後,遇見了一個至關緊要的老人,改變了他的命運,讓他從滿心仇恨中解脫過來,教了他一些傳說中的功夫,最後,他在這個沿海城市停了下來,因為他喜歡上了這裡的寧靜,後來玩了一款遊戲,但不怎么會玩,所以玩了半年後,仍然級別很低,所以在那個無人的新手村遇見了一個同樣笨的菜鳥,兩個人……就在這個夜宵攤上喝酒了!”
“咯咯咯……”女孩兒忍不住笑了起來,前俯後仰的,嘴裡的酒水都差點噴出來,急急忙忙從小包里拿出紙巾擦拭了一下後,女孩兒捂著肚子笑得直喘氣,“大叔,你還將自己當成故事裡的主人公了?king?傭兵中的王者?這叫YY!”
在女孩兒放肆的嘲笑中,金易仰頭喝下金黃色的酒液,半公升裝的杯中傾瀉一道酒泉,緩緩注入口中,他喝酒的姿勢很奇怪,看似溫和,卻帶著狂野,眉頭也不皺的喝下一瓶,竟讓女孩兒的眼中多了一絲莫名味道,但仍未放棄繼續打擊他的心思,從小包里掏出化妝用的小鏡子,放到他眼前,咯咯笑道:“偉大的king大叔,說大話前先看看你自己長得是一副什麼尊容!”
金易打了個酒嗝,半醉的眼中有些朦朧,看著鏡子中的自己,滿不在乎的笑了笑,是的,自己長相很平常,頭髮幾個月都沒理了,比搖滾歌手的頭髮還要長,更要凌亂,下巴上鬍子拉渣的,隨便套了件皺皺巴巴的T恤,下身的牛仔褲洗得發白,二十二歲的人竟可以看做三十多歲,難怪眼前這個十六七歲的丫頭片子一口一個大叔了。
女孩兒收回了鏡子,其實,眼前這個大叔雖然有些落魄,但這份不經意的頹廢似乎有些吸引自己,花季少女總是經不住胡思亂想的,古靈精怪的眼中便多了幾分特屬她這個年齡的清純媚意,咳嗽了聲,端正身子後板著臉道:“還未正式介紹,本小姐姓雲,名雀,看在你帶我殺了幾天新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稱呼我的小名,雲雀兒!”
第一卷 第二章 拉風的鳳凰牌
看著雲雀兒一本正經的模樣,金易不自禁搖了搖頭,念叨了句“人小鬼大”,也學女孩兒一樣坐得筆直,收回目光淡淡道:“還未正式介紹,本人姓金,名易,看在你陪我殺了幾天新手怪物的份上,你可以叫我金大叔!”
“金大叔!”雲雀甜甜了叫了聲,忍不住撲哧一笑,仰著臉道:“大叔學我呢!”,伸出水蔥似的手指兒在俏臉上颳了刮,沒口嚷道:“羞,羞,羞!”
“小丫頭兒!”金易忍不住在她的腦袋上敲了下子,抓住了最後一瓶酒,有些蒼白的手在夜色中有些刺眼,拇指隨手搭在瓶脖子上,輕輕一別,“波”的一聲輕響,瓶脖子被他隨手扭斷,冒出了白色酒沫,雲雀一聲歡呼,贊道:“大叔,你可真厲害,我認識的人里沒一個能這樣的!”邊說著,邊遞過了酒杯。
金易理也不理她,徑直倒入自己的杯中,對著面前嘟起嘴表示不滿的女孩兒道:“未成年人喝兩瓶酒已經是極限了,吃點飯吧!”
“我減肥,不吃飯!”女孩兒氣道:“我是出來放鬆的,怎么管得比我媽還嚴?”
“許哥,兩份炒粉!”金易對著攤主喊了一嗓子,沒有回答雲雀的話,自顧自的喝酒。
炒粉來了,酒剛好喝完,金易看著對面氣鼓鼓的女孩兒笑了笑,道:“雲雀兒,快些吃完,我送你回家,快12點了,回去晚了,你爸媽會擔心的!”
“我爸?我都沒爸的!好像是一次強暴後的失敗產物,我媽忙著工作不理我,就算我死了也沒人擔心的!”女孩兒用手肘支著桌面,垂著眼帘,有一口沒一口的吃著炒粉。
“你至少還有媽,我連父母都沒有!”金易頓了一頓,道:“你媽自有她的難處,你也得體諒下!”,說完,推開了面前吃得乾乾淨淨的盤子,與他喝酒的優雅相比,吃飯簡直是餓死鬼投胎,不過半分鐘,堆成小山似的的炒粉全部到了他的肚子裡。
“嗯!”雲雀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喜歡聽他的話,輕輕點了下頭後,看見了金易的盤子,驚得跳了起來,道:“大叔,你幾天沒吃飯了?”
“一天三頓,照常吃飯!”金易喝了口水,看著眼前的小妮子仍拿眼睛盯著自己,知道她還不相信,便笑道:“大叔可是窮人,碼頭上扛包的,乾的是力氣活,所以吃的多!”。
“我的天,小心過勞死!”雲雀拍了拍自己發育良好的胸部,對著攤主喊道:“老闆,再來五份炒粉,大份的!”
幾分鐘後,五份炒粉全部不見,金易接過雲雀遞來的紙巾擦了下嘴,女孩兒的下巴都驚得快掉下來,好一會才道:“大叔,你是餓死鬼變的?”
“我就是餓死鬼,小心晚上來找你!”金易難得的開了下玩笑。
可惜女孩兒並不懼怕這一套,相反,眨著水靈水靈的眼睛,湊到金易面前,輕輕道:“那我留扇窗戶不關,等你爬牆來找我,大叔,你說算不算偷情?”
“你個小妮子!”金易好笑的擰了擰眼前的小臉蛋,女孩兒的皮膚像牛奶一樣白嫩,水靈靈的好像可以擰出水來,一捏之下,倒讓自己有些尷尬的收回了手。
“大叔吃我豆腐喔!”雲雀咯咯的笑了起來,坐回原味繼續吃東西。
等雲雀兒吃完,就打算找個認識的的士司機送她回家,女孩兒嬌嬌嫩嫩的,這世道又比較亂,找個不認識的還不放心。
“大叔,你送我回去好不好!”雲雀並不想坐車,用靴子踢了踢夏利計程車的車門,哼哼道:“這樣的破車坐著太沒品了!”
“小丫頭片子,你說啥呢!”司機小趙可不樂意了,拍著車窗硬著脖子嚷道:“今夏剛買的新車,花了幾萬大元,竟說我的是破車,你拿輛好的來給大爺瞧瞧?”
“你這人!”雲雀也上火了,冷言冷語道:“滿大街都是開賓士,寶馬的,你個夏利車在蹦躂什麼,小姐我最少也得開個法拉利玩玩!”
“你……”小趙從車窗里伸出頭來正打算和他理論,被金易一把按了回去。
“行了,都別鬧了!”金易看著小趙道:“你比她還長兩歲,別跟個小孩子一般見識,她不坐就不坐吧,別耽誤時間了,快去拉幾趟生意!”
小趙對眼前這個頹廢男人倒有幾分打心底的敬意,連忙應了,一踩油門一溜煙的跑了,雲雀滿肚子火沒地方撒,便抱怨金易道:“死大叔,人家欺負我,也不幫幫!”
“人家好歹也有輛四輪的,勞動致富,別這么損人家,記得要淑女!”金易笑著拍拍女孩兒的腦袋,走向自己靠著路燈柱旁邊的腳踏車,拍拍后座,嘿嘿笑道:“雲雀兒,四輪兒的你不坐,大叔請你坐腳踏車!”
“耶!”女孩兒一跳老高,蹦上后座,對他做個鬼臉,哈哈笑道:“打它的注意很久了,我可從來沒坐過腳踏車,今天得好好體驗下!”
“哎,哎,別亂扭!”金易按住小妮子的肩,苦笑道:“這玩意除了鈴兒不響,其他都響,還得指望它代步呢,別給我扭壞了!”
“行,我不鬧了!”雲雀兒吐了吐舌頭,安安靜靜的呆在后座。
“后座比較硬,硌得疼不?”金易蹬著腳踏板在街上不快不慢的走著,問後邊難得安靜一會的女孩兒。
“還好!”雲雀兒哼起歌兒來,兩隻小手慢慢的鬆開,悄悄捏住金易的衣角,見他不反對,便索性環抱著他的腰,與金易蒼白的面孔不同,寬大T恤下邊的身體可以用虎背熊腰來形容,雄性的陽剛氣息撲面而來,她的掌心輕輕貼著金易的腹肌,稜角分明的觸感讓她興奮之餘又覺得很有安全感,這確實是個適合叛逆的年紀,崇拜英雄,而且,頹廢和滄桑並存的男人是最適合勾引涉世不深的女孩兒的。
金易腳一頓,從坡上溜下,對後邊女孩兒的小動作也是無可奈何,不過在行進間,後邊碰觸到柔軟而富有彈性的蓓蕾讓他身形一僵,現在的女孩兒發育得可真好,灌了許多啤酒的自己有些口乾舌燥起來,多久沒碰女人了,半年,還是一年都有些記不清了。
“雲雀兒,能不能放鬆點兒?我都被你抓得喘不過氣來了!”金易只能拐個彎提醒她,自己無所謂,可人家還小,從今天的交往來看,她顯然不是小戶人家的女兒,表現的家教很好,自己不想碰。
雲雀臉一紅,黑暗中倒也沒人瞧見,不但沒有放鬆,反而摟得更緊,惡作劇的用胸部在金易後背摩擦幾下,蓓蕾的頂端隔著T恤輕輕擦過,一絲酥麻帶來的強烈的刺激,女孩兒一口編貝緊咬紅唇,才讓自己沒有呻吟出聲,她自己也不明白,為什麼會這么大膽,難怪有人說酒不能喝,酒後亂性可不單指男人,雲雀兒對著道邊掠過自己臉蛋的昏黃燈光嫵媚一笑,滿臉酡紅,顯然酒勁上來了。
“雲雀兒!”金易聲音一冷,腳在地上硬生生止住車子,扭頭對後邊的女孩兒道:“再敢胡鬧我抽你!”
“讓你抽,讓你抽!”雲雀毫不示弱的瞪回去,兩隻手放在金易的臉頰邊,將他的臉轉向前邊,又摟住了他的腰,不過這次老實很多了,金易也拿她沒辦法,只得死命蹬著踏板,嘿咻嘿咻的繞著海華市半個圈,靠近了天香山別墅群。
很明顯,這是一個富人聚集的地方,12點對於號稱不夜城的海華市來說,正是狂歡的人群紛紛出門尋找樂子的時候,一路上在金易身邊經過了不知道多少名牌車,寶馬,賓士,賓利,蘭博基尼……一輛輛在他面前噴著尾氣呼嘯而過,裡邊的男女打扮得衣冠楚楚,隨意看過路邊的金易都是帶著好笑的嘲弄,在這個寸土寸金的地方,竟有這樣的土包子?
金易卻是怡然自得,穿著一件T恤,騎著至少有20年車齡的鳳凰牌腳踏車,這還是從街上的修車鋪花了20塊買的,不但不覺得自己像個土老冒,反而悠哉游哉的往半山腰前進,樂得雲雀在後邊大聲道:“大叔,我早瞧資本家不順眼了,今天終於過了把無產階級的滋味!”
“這滋味怎么樣?”金易回頭問她,神情一本正經。
“爽啊!”雲雀長出了一口氣,眯著眼兒,有些陶醉的道:“就像在高速公路上開始拖拉機一樣拉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