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風·衛風·有狐》

《國風·衛風·有狐》是先秦時期作品,出自《詩經》。

作品信息

【名稱】《國風·衛風·有狐
【年代】先秦
【作者】無名氏
【體裁】四言詩
【出處】《詩經》

作品原文

有狐
狐綏綏⑴,在彼淇梁⑵。心之憂矣,之子無裳⑶。
有狐綏綏,在彼淇厲⑷。心之憂矣,之子無帶。
有狐綏綏,在彼淇側⑸。心之憂矣,之子無服。

注釋譯文

 

 【注釋】

⑴狐:一說狐喻男性。綏綏:朱熹《詩集傳》訓為獨行求匹貌。
⑵淇:水名。梁:河梁。河中壘石而成,可以過人,可用於攔魚。
⑶之子:這個人。裳:上曰衣,下曰裳。
⑷厲:水深及腰,可以涉過之處。一說流水的沙灘。
⑸側:岸邊。

【譯文】

有隻狐在獨行求偶,在那淇水邊的橋上。心裡感到憂愁,只怕那人沒有衣裳。
有隻狐在獨行求偶,在那淇水可涉的地塊。心裡感到憂傷,只怕那人沒有衣帶。
有隻狐在獨行求偶,在那淇水的近岸處。心裡感到憂鬱,只怕那人沒有衣服。

作品鑑賞

《毛詩序》云:“《有狐》,刺時也。衛之男女失時,喪其妃耦焉。古者國有凶荒,則殺(減)禮而多婚,會男女之無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時君不教民隨時殺禮為婚,而喪失其妃耦,不得早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國有凶荒,則減殺其禮,隨時而多婚,會男女之無夫家者,使為夫婦,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說的理論根據是《周禮·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災荒時的十二條政策,其中第十條便是“多婚”,也就是讓失去配偶的男女結合,以增長人口。《毛詩序》認為此詩就是刺衛國君主沒有實行這一政策,使無夫無妻的男女不能結合。毛說指出此詩與男女婚姻有關,自不誤,但謂之為刺詩,則穿鑿不通,為今人所不取。其他各家之說,尚有“憫傷孤貧說”、“齊桓公思恤衛說”、“憂念征夫無衣說”、“傷逃散之衛遺民說”,等等。《衛風·有狐》應是一首言情之詩。衛國經過動亂,人民遭受災難,流離走徙,不少人失去配偶。有位年青寡婦,在路途中遇到一位鰥夫,對其產生愛意,很想嫁給他,但沒有直接表白求愛之意,只在內心中有強烈的活動。故詩人托為此婦之言,以有狐在踽踽獨行,思得匹偶,表白此婦對其所愛慕之人的愛心。狐為妖媚之獸,詩人稱此婦為“狐”,看來此婦也頗有風姿,詩人以詩揭露其心事,比之為狐、以物喻人。別饒風致。詩三章,皆用比意。
首章言“有狐綏綏,在彼淇梁”,梁為石不沾水之處,在梁則可以穿好下裳,所以這多情的寡婦,以有狐求偶,對其所憐惜的鰥夫,表白自我的愛心說:“我心裡所憂愁的,是那人還無以為裳,若是他娶了我他就可以不愁沒有衣裳了。”次章言“有狐綏綏,在彼淇厲”,“厲”為深水可涉之處。《邶風·匏有苦葉》詩云:“深則厲,淺則揭”,涉過深水。需要有衣帶束衣。此婦擔心的,是心上所愛慕的那人還沒有衣帶。她想:“若是我嫁給他,我可以替他結成衣帶他就不愁涉過深水時沒有衣帶了。”三章言此狐“在彼淇側”,既然已在淇側,可見已經渡過淇水,可以穿好衣服了。可是她擔心那個人,還無以為服,她心想:“若是我和他結為婚姻,那么,那人就不愁沒有衣服了。”
這三章詩充分而細緻地表露了這位年青寡婦的真摯愛心,即事抒懷,不作內心的掩蔽,大膽吐露真情,自是難得的佳作。在舊時代,遭逢喪亂,怨女曠夫,在各自失去配偶之後,想重建家庭,享受室家之愛,這是人生起碼的要求,自然是無可非議的。這首《有狐》詩,表白了寡婦有心求偶之情,在《國風》中是一首獨特的愛情詩。至於此婦所愛慕的對方,是否已經覺察到她的愛心,以及如何作相應的表態,那是另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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