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保理: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

《國際保理: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

《國際保理: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旨在提出當前國際保理業務中商業銀行所面臨的一些法律問題,並探討解決這些問題的方式與途徑,力爭在理論上探索國際保理業務在我國法律環境下的‘軟著陸’。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國際保理: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講述保理(Factoring)業務起源於國際貿易之中,是為貿易賒銷方式提供的一種集銷售賬務管理、應收賬款收取、信用風險擔保和貿易資金融通為一體的綜合性金融服務。現代意義上的保理業務發端於19世紀末的美國,繼而興起於歐洲,今日更向全球發展。當前,保理在我國尚屬於一種金融創新業務。據FCI(國際保理商聯合會)提供的數字,至2001年,國際保理在全球貿易結算中的份額占到了44%,已超過信用證業務量。亦有學者將保理與信用證業務、信用保險業務並稱為債權保障的三駕馬車。但我國辦理國際保理的規模尚小,不僅遠不及保理髮祥地的歐美,與同為亞洲國家的日本的差距也較大。這與我國作為出口貿易大國的身份極不相符。一方面說明差距的明顯,另一方面說明保理業務在我國所蘊藏的巨大潛力尚未得到充分開發。2002年3月份由於交通銀行南京分行不能提供無追索權的國內保理業務,愛立信“倒戈投奔”花旗銀行,引起國內金融界的不小震動,同時引發國內中資銀行的激烈討論和深刻反思。筆者個人認為,“愛立信事件”的核心問題之一在於國內銀行在辦理保理業務時面臨的一些法律問題尚未得到很好的解決,從而束縛了國內銀行保理創新的步伐。因此,結合國外保理業務的法律理論與實踐,以及有關國際公約、國際慣例的規定,認真研究保理業務中的法律問題,解決我國在保理業務方面的法律問題,有利於大力推進保理這一國際成長性的新金融品種在我國的發展,並提高我國銀行的業務競爭力。

作者簡介

黃斌 男,1972年4月19日出生,籍貫:江西省宜春市;清華大學碩士,華東政法學院學士,現供職於招商銀行總行法律與合規部,從事商業銀行法律事務與合規管理工作;高級經濟師,律師,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員。曾先後在《清華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中國金融》、《金融時報》、《國際金融報》、《中國仲裁與司法》、《中國城市金融》、《新金融》、《當代銀行家》、《金融與市場》、《金融與經濟》等報刊上發表了四十餘篇(次)有關金融法律及民商法律的論文,並曾獲得清華大學優秀碩士論文獎。出版的學術論著有《國際保理——金融創新及法律實務》,《商業銀行新型暨疑難法律問題精解》(副主編)。

目錄

前言
第一章 國際保理業務概述
1.1 保理的概念
1.2 保理業務的起源與發展
1.3 保理與相關業務的區別與聯繫
1.4 保理的法律性質
第二章 國際保理的綜合法律環境
2.1 國際統一私法協會《國際保理公約》
2.2 國際保理商聯合會《國際保理通則》
2.3 聯合國貿易法委員會《國際貿易中應收款轉讓公約》
2.4 我國與保理有關的法律規範
第三章 國際保理業務運行模式和種類
3.1 保理業務的運行模式及各自利弊
3.2 保理業務的種類
第四章 國際保理業務各當事人之間的法律關係
4.1 供應商與債務人之間的法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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