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精華
法律格言是法律文化遺產的精華。
書中的黑體文字均為法律格言,其中既有古羅馬的法律格言,也有英國、德國的法律格言。
讀者無疑將對這些法律格言以及作者的闡述留下深刻印象。
本書從基本含義、內容在根據、具體內容、適用問題等方面對二十餘條刑法格言展開了闡述,使用的法律格言達三百餘條。
作者簡介
張明楷,男,1959年7月生,湖北仙桃人。1982年畢業於中國財經大學法律系。曾是東京大學客員研究員,東京都立大學客員研究教授和中南政法學院教授,現為清華大學法律學系教授、中國法學會理事,中國刑法學研究會幹事。著《犯罪論原理》、《刑事責任論》、《刑法的基礎觀念》、《市場經濟下的經濟犯罪與對策》、《未遂犯論》、《刑法學》(上、下冊)、譯《日本刑法典》。
本書目錄
法律不是嘲笑的對象(代序)
沒有法律就沒有犯罪,沒有法律就沒有懲罰
任何權力都不得位於法律之上
罪責越重,刑罰越重
任何人不因他人的不法行為受處罰
有利益的地方就有犯人
法律不理會瑣細之事
沒有刑罰就沒有犯罪
任何不因思想受處罰
不作為也是行為
原因的原因是結果的原因
幼年人無異於精神錯亂者
無犯意則無犯人
不知法律不免責
法律不強人所難
緊急時無法律
得到承諾的行為不違法
受強制實施的惡行應當歸責於強責者
因為有犯罪並為了沒有犯罪而科處刑罰
刑罰與其嚴厲不如緩和
任何人不因同一犯罪再度受罰
有疑時有利於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