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國海軍條約》

 1922年2月6日,簽訂《美、英、法、意、日五國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通稱《五國海軍條約》。條約規定:美、英、日、法、意主力艦總噸位的比例為5∶5∶3∶1.75∶1.75。第7條規定,美、英、日、法、意航空母艦總噸位比例依次為13.5∶13.5∶8.1∶6.6∶6.6,條約的有效期到1936年為止。這是美國的又一勝利。日本原來要求的比例是10:10:7,在美國的壓力下只得屈從。英國被迫承認美國與英國海軍實力的平等地位。美、英達到了限制日本海軍力量的目的。作為對日本的讓步,規定了美、英、日要維持太平洋西部區域海軍基地現狀。 即英、美不得在這個區域建設新的海軍基地。

 1922年2月6日,簽訂《美、英、法、意、日五國關於限制海軍軍備條約》,通稱《五國海軍條約》。條約規定:美、英、日、法、意主力艦總噸位的比例為5∶5∶3∶1.75∶1.75。第7條規定,美、英、日、法、意航空母艦總噸位比例依次為13.5∶13.5∶8.1∶6.6∶6.6,條約的有效期到1936年為止。這是美國的又一勝利。日本原來要求的比例是10:10:7,在美國的壓力下只得屈從。英國被迫承認美國與英國海軍實力的平等地位。美、英達到了限制日本海軍力量的目的。作為對日本的讓步,規定了美、英、日要維持太平洋西部區域海軍基地現狀。即英、美不得在這個區域建設新的海軍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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