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的判決》

《三月的判決》

《三月的判決》 是一部短篇小說,作者是應坤,本書已完結。

基本信息

《三月的判決》 是作者應坤寫的短篇小說,反映了對現實思考

《三月的判決》《三月的判決》

內容簡介

本篇小說通圍繞15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一案三訴,一波三折,突出了農民對土地的熱愛,展現了基層法院、基層法律服務方面存在的種種問題,也向人們提出:在黨中央落實各項惠農政策的今天,處理好土地流轉中存在的各種問題,是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不可忽視的一項工作。

精彩賞析

2000年5月,韓擺渡鎮廟台村年過六旬的喬其貴夫找到村委會,要求村委會出面把家中的15畝承包地轉包給其他農戶,條件是每年給1500斤口糧。兩位老人也夠可憐的,沒有兒子,僅有一個兒,二十年前從河口鄉招來上門婿梁不新。一開始小倆口過的和和,誰知後來梁不新同本村范同、范大明、陶君混熟以後,農閒時成天趴在桌子上打牌,輸得孩子上學錢都拿不出,又經常對子大打出手,人覺禱有日子過,便在一個風雨交加之,撇下兩個未成年孩子,用一瓶“殺蟲雙”把自己交付給另一個世界

兒一死,婿當年返回老家,同一位喪偶人組合在一起,再也不問喬其貴夫的事,恰遇那幾年糧食價格下跌,水稻三角多錢一斤,畝均年收入四、五百元,去掉化肥、農藥、種子和上繳提留,連個口糧錢都難掙,許多農戶紛紛外出。韓擺渡鎮政府農經站統計報表顯示,2000年至2003年,本鄉外出務工人數站總勞力的60%以上,拋荒土地近千畝。

巧就巧在顧正當時是村民組長,巧就巧在他是一個好朋好友的人。

村幹部、鎮包點幹部一次次地來到他,安排落實拋荒土地。經過動員,其他拋荒土地因為是無償轉包,陸陸續續被人撿去,惟獨喬其貴的15畝地,放在那無人問津,鎮乾急了,村乾急了,顧正更急了————耽誤農活不說,還要貼上煙、酒、茶、飯,還要遭人白眼。終於,在最後一次全組民眾大會上,他站出來,表示願意承包喬其貴夫的15畝土地,承包期至下一輪土地調整時為止,每年付給兩位老人1500斤稻穀,直到死亡為止。當場立下文字協定,雙方簽字蓋章,村兩委負責人簽字見證。

散會到家,顧正屁股沒挨板凳,便被老伴數落個沒頭沒眼:你一不黨二不團的,憑什麼要自討苦吃,你一人吃虧是小事,害得全家跟後累死累活!他陰沉著臉,也不回應,只顧一根接一根地埋頭抽菸,任縷縷青煙在頭上、臉上盤鏇。

廟台村位於瓦埠湖畔,地勢低凹卻又遠離上游渠系,天旱的時候,上面分配的水到不了田頭就被上游幾個村攔截一空,只有從湖裡四級提水,一畝地要多出百十元的抽水費;遇到雨水多的年份,連續幾場暴雨過後,近一半農田汪在滔滔湖水中,減產是肯定的,弄不好還絕收!易澇易旱是廟台村人永久的痛。

2004年,韓擺渡鎮把包括廟台村在內的三個沿湖村環境治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從省、市爭取到1200萬元扶貧資金,修築了攔湖大堤,建了電站,苗台人第一次嘗到了旱澇保收的甜頭,又逢國務院取消了農業稅和其他費用,並對承包地給予一定數量的種糧補貼,夕日的拋荒地,今日成了餑餑。

顧正拿著院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找到張清律師,他是經過親戚介紹慕名而來的。

起訴狀寫到:被告顧正於2000年通過喬其貴將梁不新的15畝承包地代耕,現喬其貴夫均已死亡,代耕的條件已不復存在,加之梁不新同三原告簽定了土地轉包協定,決定將15畝土地交與原告承包經營,故而請求人民院判令被告交出15畝土地,並承擔本季誤耕損失費1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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