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出版社:浙江文藝出版社;第1版(2009年6月1日)外文書名:APortraitoftheArtistasaYoungMan
叢書名:經典印象
精裝:309頁
正文語種:簡體中文
開本:32
ISBN:9787533928728,7533928725
條形碼:9787533928728
商品尺寸:18.6x13.4x2cm
商品重量:358g
ASIN:B002KPVWW8
內容簡介
《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精)》主要講述了:這是喬伊斯第一次運用意識流手法寫就的長篇小說。它宣告了一個文學新時代的到來。讀完《尤利西斯》,或許需要某種勇氣,而讀完《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你需要的僅僅是打開第一頁。因為正像所有浩瀚河流的源頭,它清澈,純淨,宛如新生。編輯推薦
追尋大師的清澈源頭,開創了意識流的文學大師,《尤利西斯》作者詹姆斯·喬伊斯代表作,20世紀百部最佳英文小說排名第3。《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精)》宣告了一個文學新時代的到來,正像所有浩瀚河流的源頭,它清澈,純淨,宛如新生。
媒體推薦
喬伊斯先生不顧一切專注於表現內心深處的火花掠過大腦時隱約間傳遞出無數信息。他充滿勇氣地捨棄任何他認定是外來的信息,即使它們可能是我們在恣意想像時緊緊抓住的扶手。——弗尼吉亞·伍爾夫
從形式上說,我看到喬伊斯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時,我覺得小說也可以全部用對話寫成,還讓人覺得就該這樣寫。當時就有很強烈的願望,以後有機會也要這樣寫。
——余華
作者簡介
作者:(愛爾蘭)詹姆斯·喬伊斯(James.J.)譯者:李靖民詹姆斯·喬伊斯(1882—1941)是愛爾蘭著名的現代派小說家,他歷時七載完成了代表作《尤利西斯》(1922)。小說的主人公布盧姆是都柏林一家報紙的廣告推銷員,作者用許多逼真的細節描寫這個彷徨苦悶的小市民和他尋歡作樂的妻子莫莉以及尋找精神之父的青年學生史蒂芬這三個人一晝夜中的經歷,實質上是現代西方社會中人的孤獨與絕望的寫照。作者把小說的主人公和荷馬史詩《奧德修記》中的英雄尤利西斯(即奧德修斯)相比擬.把他在都柏林的遊蕩和尤利西斯的十年漂泊相比擬。
喬伊斯在《尤利西斯》中廣泛運用了“意識流“的創作手法,形成一種嶄新的風格,成為現代派小說的先驅。他不僅在遣詞造句方面刻意創新,而且運用了大量的典故、引語和神話。小說出版後,其中某些詞句被認為“淫穢”而受到指摘,因此長期被禁止在英美發行,直到1933年這部巨著才得以公開與英美讀者見面。
譯者研究本書多年,其譯文忠實流暢,而且還對眾多典故、引語等作了詳盡的注釋。
目錄
第一章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譯後記
後記
詹姆斯·喬伊斯是二十世紀最富有創造性、影響最大的英語意識流小說作家,享有英語文學大師的盛譽。他一生所創作的幾部主要作品,無一不是偉大的傑作。在二十世紀百部最佳英語小說中,喬伊斯的作品不僅名列榜首,而且他一人就有三部作品被列入百佳之中(第1名《尤利西斯》,第3名《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第77名《芬尼根守靈》)。《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是喬伊斯的第一部長篇小說,這部作品開創了“意識流”的創作方法,為其在《尤利西斯》、《芬尼根守靈》中進一步嫻熟地運用意識流奠定了基礎。
然而,雖然《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的創作和出版歷程坎坷崎嶇,其形式和內容備受責難,但其一經問世,便得到了許多著名作家、評論家的讚揚。意象派詩歌代表人物、評論家埃茲拉·龐德預言,喬伊斯的作品將永遠成為英國文學的一部分。歐洲文化評論家迭戈·安赫爾認為,喬伊斯在再現現實生活的手法上堪稱名副其實的大師。評論家、詩人艾略特稱喬伊斯是一位宣告了十九世紀末日的作家。現代經典作家福克納說在他那個時代有兩位偉大的作家,一個是托馬斯·曼,另一個就是喬伊斯。當時的許多報刊也對給《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予了高度的評價。《泰晤士報文學副刊》:喬伊斯先生可以將外部世界表現得淋漓盡致……小說中的對話手法如此巧妙,當今的作家無人可及。《曼徹斯特衛報》:無庸質疑,在喬伊斯的作品中,不僅僅是少數幾個情節,而是許許多多書頁的內容,都堪稱天才的傑作。《格拉斯哥先驅報》:詹姆斯·喬伊斯是一個傑出的作家。作為一個文體學家而言,能與之媲美的寥寥無幾,能超過他的尚無有人。時至今日,喬伊斯已經被公認為文學大師,世界上幾乎所有的角落都有人在閱讀和研究他和他的作品。作為其主要作品之一的《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已經成為人們尤其是青年人喜愛研讀的佳作,成為世界各地許多大學甚至中學的必讀作品。它成為一部傳世佳作,還有一個重要原因,那就是它具有青春的活力,毫無遮掩地展現出一個從幼年到青年的“自我”,深受青年人喜愛。正如哈佛大學教授約翰·V·凱萊赫在他的一篇題為“詹姆斯·喬伊斯的感知世界”的文章中所說:“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二十歲時第一次閱讀到迪達勒斯的情景,我感到驚訝,喬伊斯怎么會知道這么多關於我的事情。”凱萊赫教授肯定地預言:“假如有一天喬伊斯的其他作品會暫時受到冷落,《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卻不會,十八至二十二歲的青年人會一如既往地閱讀和喜愛這本書,就像現在與他們年齡相同的青年人一樣。……喬伊斯當初創作這部作品時未必特意想到這些讀者,就如同菲茨傑拉德未必想到他那近似於原創的譯詩的忠實讀者會是天真幼稚的宿命論者一樣。然而,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這正是他成功的一部分。”
《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記錄了一個青年藝術家的成長曆程,描寫了一個愛爾蘭天主教家庭的孩子成長的故事,它既是一部自傳體小說,又是一個虛構的作品。書中的人物、場景大多可以在現實生活中找到原型,但是這部書又不完全是純粹的自傳,無論是人物、時間還是情節的處理都與現實生活存在著距離。由於家道敗落,喬伊斯曾頻繁地隨父母遷徙,少年時的喬伊斯喜歡四處遊逛,時常做夢:防波堤旁的大宅、瀰漫著爛白菜酸臭味的小屋,教會學校、教堂、大學,海港、沙灘、翱翔的飛鳥,酒吧、咖啡店、妓院、猶太人貧民區,天使般的生活、地獄似的夢魘,等等,這些生活中的場景、睡夢中的境界都成了他小說中的內容。喬伊斯正是用這些素材構建出了語言的海市蜃樓,似真似幻,給人以無窮盡的遐想空間,激發人閱讀、探索的興趣。
小說的開篇是一個簡短的引子,不足三百字。然而這個看似前言不達後語、全然是在用幼兒的語言表達幼兒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的引子,卻是整部近三百頁小說的綱。在這裡,幾乎每一個詞語、每一句話都有它的分量,富含寓意,字裡行間隱藏著全書的主題。從前,在一個非常非常好的日子裡,有一頭奶牛哞哞沿著馬路走過來啦,這頭沿著馬路走過來的奶牛哞哞呀,遇到了一個乖巧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寶貝兒咕咕……小說以小史蒂芬聆聽父親給他講這個經常講的故事開始。這個故事源自愛爾蘭一個古老的傳說,有一頭白色的奶牛將小孩子帶到一個島國,將他們培養成英雄。喬伊斯用這個故事作為小說的開端,以此來揭示小說諷刺性的主題,預示史蒂芬與家庭、宗教格格不入卻又糾纏不清的命運。史蒂芬與宗教的難解之緣和抗爭,可以說是《一個青年藝術家的畫像》中一個分量最重的主題。他的母親是一個虔誠的天主教徒,一心希望自己的兒子能像她一樣篤信天主教。由於宗教問題她與兒子產生矛盾,時常發生爭執,卻堅持要求他去參加宗教儀式、做禱告。直到最後青年史蒂芬決意遠離宗教,將自己奉獻給文學藝術的時候,母親對他的期望依然沒有泯滅,還以為他終究還是會重新相信上帝,就像小說引子裡的幼兒史蒂芬膽敢與新教徒一起玩耍,卻拒不認錯,躲到了桌子底下時,她對他充滿了希望一樣:“喔,史蒂芬會認錯的。”家庭女教師丹蒂是一個狂熱的天主教徒。在少年史蒂芬的心目中她博學多才,教會了他許多東西,總是正確的。可是她卻強烈地反對史蒂芬與鄰居家的小女孩艾琳一起玩耍,只是因為她的家裡人都是新教徒,甚至對尚不能分清紅色與綠色的幼兒史蒂芬發出恐嚇:“哼,要是不認錯,老鷹就會來啄掉他的眼睛。”少年史蒂芬長期處於教會和神父的宗教氛圍之中。他在教會學校里盲目地接受宗教教育,儘管他對宗教心存疑慮,有許多難以解答的問題,儘管神父們的作為令他感到失望,儘管他出於藝術家的本性要與之抗爭,但是宗教是他生活的中心,神父們對他潛移默化的影響根深蒂固。當史蒂芬被多蘭神父冤枉,鼓足勇氣去向校長申訴之後,卻在心裡暗暗告誡自己無論如何都不要在多蘭神父面前揚揚得意,要顯出對神父的恭順。隨著史蒂芬年齡的增長,他逐漸開始在思想上擺脫教會的束縛,在行為上背離教義,但每每又為自己的靈魂陷入骯髒的泥淖,為自己的醜行而感到恐怖。他開始轉而向家庭和朋友尋求心靈上的安慰,但是很快便意識到他的願望是多么的愚蠢。儘管他試圖循規蹈矩、行為高雅、處處為別人著想,以此作為堤壩來抵禦污七八糟的東西,但是他失敗了。這一失敗使他開始自暴自棄,尋求肉慾的滿足,犯下會使他墮入地獄的罪孽。他“急切地想去和另一個同類作孽,強迫另一個同類和他作孽,與她一起作孽求歡。”他渴望性愛,而現實中能滿足他性愛的唯一途徑便是妓女,於是他在一個妓女的懷中失去了童貞。同妓女交媾一方面使他渴望的性愛得到了暫且的滿足,另一方面一種強烈的違反教義的犯罪感又使他感到痛苦。他認為自己的罪過已無法得到上帝的寬恕,哪怕是他往後甘願過苦行修士的日子、潛心思過、做盡善事,也無法洗請他的罪過了。一種冷酷且不加掩飾的冷漠主宰了他的靈魂,他開始一次又一次地瘋狂作孽,對上帝的虔誠已經被置諸腦後,他不願再向上帝祈求、禱告。就在他自甘墮落的時候,紀念學校的守護神聖方濟各·沙無略的靜修節到來了。傳教士阿納爾神父關於地獄之恐怖的極度渲染的描述令史蒂芬膽戰心驚,使他在與宗教教義的較量中又一次敗下陣來,忍受著極大的羞辱跪在神父的面前痛哭流涕、誠心懺悔。“改邪歸正”的他似乎得到了暫時的心靈上的安慰。他做禱告、讀聖書、行善事,每天都要滿懷豪情地許諾自己每時每刻的思想和行為都要符合上帝的旨意。然而就是在這一段類似於苦行修士日子裡,他依然在潛意識裡對抗宗教,時不時地欲犯戒發怒;常會感到有一種柔弱、神秘、嬌聲細語著的東西穿過他的肉體,令他慾火中燒;面對神父懺悔,他會感到一種不堪忍受的羞辱。接下來,校長神父要求史蒂芬肩負起神聖使命、接受教職。然而這件事卻使他陡然醒悟,認識到自己對那種虛假、壓抑、沒有激情的生活是何等的厭惡,在他身上激發起一種強烈的、敢於說“不”的本能,他毅然決定不再逆來順受了。他的靈魂從少年時期的墳墓里站了起來,扔掉了裹在身上的屍衣。到了小說的最後,史蒂芬已經遠離宗教了,他潛心探索藝術,尋求美的真諦。儘管還有來自家庭、學校、朋友的壓力,但是這種壓力對史蒂芬來說,已經不起作用了。在同密友克蘭利的長談中,他對自己的堅定信念做了表白:“我不會聽命於自己不再崇信的東西,不管它自詡為我的家,我的祖國,還是我的教會。我將會竭力以一種新的生活模式或藝術形式來儘可能自由、儘可能完整地表達自己想要表達的東西。我只會用我允許自己使用的武器來保護自己,那就是沉默、離鄉背井和機智應對。”小說中的史蒂芬從幼年到青年始終在與宗教抗爭,反抗——認錯,反抗——悔罪,反抗——懺悔,直至扔掉裹在身上的屍衣,走自己的路,成為獻身於文學藝術的青年藝術家。在引子的末尾,小史蒂芬吟出的那首稚嫩的小詩可謂絕妙的一筆,他用的是別人的詞語,卻描述了自己的境遇,它看似前後內容重複、不合章法,卻錯落有致、鏗鏘有力。我們不得不讚嘆語言大師喬伊斯駕御語言的超凡能力。借用這首小詩,他一方面顯示出小史蒂芬潛在的文學藝術家應當具備的不同凡響的語言才能,另一方面暗示出這部小說將採用一種獨特的敘述方式。喬伊斯所追求的是形式與內容的徹底和諧。小說中那變化多端的語言形式——從幼兒的語言,到學童的語言,再到青年藝術家的語言,有時顯得稚氣,有時如同音樂,有時淫穢、粗俗,有時宗教色彩濃重,有時文采洋洋、富有詩意,有時平俗無華、質樸簡約——將史蒂芬的經歷像潺潺流水般一幕幕展現出來,隨著他的思緒起伏跌宕,使他在讀者不知不覺中成長,就如同生活中人們不知不覺地眼看著一個人從幼年長大一樣。這些立體化的語言形式,加上小說中採用的第三人稱的敘述、第一人稱的視角的表達方式,使我們自然而然地走進了主人公史蒂芬的世界裡,透過史蒂芬的眼睛和心靈的視窗看到或感受到一個個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和一幅幅活靈活現的畫面。我們好像跟隨史蒂芬進入了時空隧道,在他不同的成長階段穿梭遨遊,如臨其境。在整部小說中,喬伊斯幾乎沒有用什麼專門的詞語來描繪主人公史蒂芬的音容笑貌,但是我們所看到或感受到的史蒂芬卻是一個有血有肉、表情豐富、經歷充實的人物,他時而清晰逼真,猶如近在咫尺,時而朦朦朧朧,宛如隔著一層薄帳。拿小說開篇引子裡的幼兒史蒂芬為例,呈現在我們面前的是一個人小鬼大、既沉穩又機靈的小傢伙,他在忘情地唱歌,在歡樂地舞蹈,在皺著小眉頭詫異地望著眼前的世界,在從薄薄的小嘴唇里吟詩。與此同時,我們還隱隱約約地感覺到,這位主人公的命運在冥冥之中已有定數,但那似乎不是一條平坦的路。小說中採用了自由間接引語、內心獨白、破折號代替引號等等特殊的表達方式,但最為獨特的要算作為尾聲的末尾一節了。這一節與最前面作為引子的一節遙相呼應,它一改全書第三人稱的敘述方式,變成了第一人稱的日記體。還是前言不達後語,還是一些支離破碎的記憶片段,還是那敏銳的感知力,但此時的史蒂芬與當年的幼兒史蒂芬已不可同日而語了。他已經有了自己的堅定信念,他已經是一個要駕御自己命運的青年藝術家,他已經做好了徹底背叛的準備,他已經不願再用別人的語言說自己的話,要用自己的語言來書寫自己的命運。
文摘
從前,在一個非常非常好的日子裡,有一頭奶牛哞哞沿著馬路走過來啦,這頭沿著馬路走過來的奶牛哞哞呀,遇到了一個乖巧的小男孩,他的名字叫寶貝兒咕咕……他的爸爸總給他講這個故事。他的爸爸常透過單片兒眼鏡看他。他的臉上滿是毛。
他就是寶貝兒咕咕,那頭奶牛哞哞是從貝蒂·伯恩家門前的那條馬路走過來的。貝蒂是賣檸檬棒棒糖的。
在那小小的綠地上,
啊,開滿了野玫瑰花兒。
他總唱這首歌。唱他自己的歌。
啊,綠色的美葵在凱放。
誰要是尿了床,起先床鋪會是暖乎乎的,接著就會變得冷哇哇的了。媽媽在他的床上墊了一塊油布,那油布上總有一股子怪怪的氣味。
媽媽身上的氣味比爸爸身上的氣味好聞。她常用鋼琴彈奏水手中流行的角笛舞曲為他伴奏。他會一邊跳一邊唱:
特拉拉拉,拉拉,
特拉拉拉,特拉拉底,
特拉拉拉,拉拉,
特拉拉拉,拉拉。
查爾斯叔叔和丹蒂總給他鼓掌。他們比他的爸爸媽媽年紀大,而查爾斯叔叔又比丹蒂的年紀大。
丹蒂的壁櫃裡放著兩把刷子。那個帶絳紫色絲絨背兒的刷子代表麥可·達維特,那個帶綠色絲絨背兒的刷子代表帕內爾。每回他幫丹蒂拿了餐巾紙,她就會給他一塊口香糖。
萬斯家住在七號。他們家有自己的爸爸媽媽,艾琳的爸爸媽媽。他打算自己和艾琳都長大了,他就跟艾琳結婚。為這事他曾躲到桌子底下。媽媽說:
——喔,史蒂芬會認錯的。
丹蒂說:
——哼,要是不認錯,老鷹就會來啄掉他的眼睛。
啄掉他的眼睛,
認錯,
認錯,
啄掉他的眼睛,
認錯,
啄掉他的眼睛,
啄掉他的眼睛,
認錯。
大操場上瘋跑著一群男孩子。他們喊個不停,雙方的級長也都在大喊著為他們加油。傍晚的天色有些昏暗,陰冷陰冷的。這些踢球的孩子們每發動一次進攻,將球砰地一聲踢出去,那油光光的皮球就會像一隻大鳥一樣飛過昏暗的天空。他一直呆在他們這撥人的邊兒上,不時裝模作樣地跑一陣子,因為在那個位置可以躲過級長的視線,猛力踢球的腳也碰不著他。他感到自己在那群踢球的孩子們中顯得太矮小、單薄,眼力不濟還老是流眼淚。羅迪·基克漢姆可不像他這樣,大夥都說他能當上低年級隊的隊長。
羅迪·基克漢姆這個人很不錯,而納斯狄·羅奇卻不怎么樣。羅迪·基克漢姆的位子裡總是放著護脛,他的那隻打球里盛衣服的柳條筐就放在食堂里。納斯狄·羅奇長著一雙大手,他把星期五的布丁稱做毯子上的狗。有一天他曾問他:
——你叫什麼名字?
史蒂芬回答說:
——史蒂芬·迪達勒斯。
——這是個什麼名字?
史蒂芬還沒答上來,納斯狄·羅奇就又問:
——你爸爸是乾什麼的?
史蒂芬回答說:
——是個紳士。
納斯狄·羅奇又問:
——他是個當官的嗎?
他在他們那撥人的邊兒上挪來挪去,偶爾也跑上幾步,雙手都凍得發紫了,於是他將手插進灰色上衣兩邊的口袋裡。他的身上扎著一根皮帶,就束在口袋的上沿。皮帶也是可以用來抽人的,有一天他就聽見有個人對坎特韋爾說:
——你等著,看我不拿皮帶抽你。
坎特韋爾說:
——想打架你找錯了人。敢不敢去抽塞西爾·桑德爾一皮帶?我倒要看看,他要是不用腳踹你的屁股蛋子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