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有媒體報導稱稅務總局將調整年終獎個稅徵收辦法,擬將年終獎分攤至12個月徵收個稅。稅務總局稱從未發過修訂個人所得稅徵收的公告,此檔案及解讀稿系偽造,嚴重誤導了納稅人,國家稅務總局將依法行使追究偽造公文者法律責任的權力。
偽造
歷史一再證明,天上掉下來的省錢新政,基本上多是自娛自樂的一片浮雲。小小個稅起征點,糾纏了N年,最終討價還價如買賣對決——當此背景下,突然聽聞國稅總局憐憫起我們的年終獎來,喜訊來得實在有些無情地意外。
舊版年終獎的納稅之弊早就路人皆知。譬如媒體舉例計算說,按照2005年的年終獎計稅法,獎金只多出1元,卻可能多交3萬塊錢的稅———如果張三年終獎得了66萬元,而李四的年終獎是66.0001萬元(即60萬多1塊錢),則李四得比某甲多交3萬元稅。從這個意義上觀瞻12日流傳的“新法”,倍覺春風拂面。因為其不僅修正了這個“本質上是一個數學問題”的錯誤,而且還驚奇地規定有“免徵獨生子女、差旅誤餐等4類補貼個人所得稅”的神奇內容。
一切塵埃落地,不過一場鬧劇。國稅總局很惱很生氣,更尷尬的是,它還得面對這些天收到的如許讚譽:譬如不少媒體盛讚“年終獎越多、稅後所得越少”的現象將在9月1日後將有所改觀;紛紛表白著這是相關部門防止“多勞少得”的惠民之舉。不少專家也貼心地表示,理論上來講,根據最新的年終獎計稅方法,可以通過分攤提成、年終獎等大宗收入,想辦法降低民眾稅負。年終獎的個稅新算法意義唱完了,回頭發現不過是一場“烏龍”,這叫唱歌的、入戲的、敲鑼打鼓的情何以堪?
網友議論
有網友感嘆,國稅總局的通知也有假的,這年頭還有什麼是真的?更詭異的是,在這個自媒體時代,各個都說自己在民意面前反應迅捷——為什麼傳聞“天下皆知”後的某日下午,相關部門才遲遲出來闢謠?即便拋開“財稅利好”的小紅花不說,如果年終獎的個稅算法果真巋然不動,那么,“一元稅差”冤案是不是意味著繼續重演?相關部門又如何回應相關舊法上的沉珂舊弊?
偽造的是年終獎計稅方法調整,迎合的卻是合情合理的民意。個稅上的這點心思,誰也玩不過權威,但法律的相對穩定性,遲早要契合這個時代的正義與公平。CPI高漲不下,生存負擔舉步維艱,利息是負的、工資是不漲的、社保是緩進的,在國家越來越富有的時候,藏富於民的理念為什麼不能花落在具體而微的年終獎上呢?
“年終獎”新稅法的玩笑開大了,但國稅總局這一嗓子闢謠,讓2011年的幸福指數眼看著唰唰跳水不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