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概念
基本解釋
(1) [antique;curio]∶為人所珍視的古代器物。也作“骨董”。
四邊都掛名人書畫並奇異古董玩器之物。——《水滸傳》六十六回
近來就先送一批古董到巴黎去展覽,但終“不知後事如何”。——《拿來主義》
(2) [old fogey]∶稱不合時代潮流、思想固執的人。
死不開竅的老古董。
引證解釋
1. 珍貴罕見的古物。 元 秦簡夫 《東堂老》第一折:“可早十年光景,把那家緣過活金銀珠翠,古董翫器……典盡賣絕,都使得無了也。”《水滸傳》第六六回:“四邊都掛名人書畫,並奇異古董玩器之物。” 清 黃鈞宰 《金壺遯墨·姜少汀》:“ 杭人姜少汀者,販賣古董於 蘇州 。”魯迅 《偽自由書·逃的辯護》:“但我們想一想罷:不是連語言歷史研究所里沒有性命的古董都在搬家了么?” 曹禺 《北京人》第一幕:“案上放著筆墨畫硯,磁器古董,都極其古雅而精緻。”2. 謂希奇少見。 王統照 《銀龍集·刀柄》:“說起來真有點古董。原來是替……催餉的副官要人。”
3. 比喻過時的事物、迂腐守舊的人。 清 孔尚任 《桃花扇·先聲》:“古董先生誰似我,非玉非銅,滿麵包漿裹。” 巴金 《家》三:“說到英文,讀了這幾年……總是那些老古董。” 李劼人 《天魔舞》第九章:“偏我們先生是個古董,硬不肯。”
古董與文物
清朝以前,人們把珍貴的古物稱為“骨董”,所謂“骨”,取肉腐而骨存之意,意思是保存過去之精華。後來漸變為古董、古玩。實際上“古董”、“骨董”和“古玩”是一個意思,只不過由於時代的變遷,人們叫法不同而已。從文物和古董或古玩的比較來看,文物在時間的涵蓋上要大於古董或古玩,因為文物可以是古代,也可以是現代或當代,只要是優秀的文化產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範疇。而古董和古玩則不然,現代和當代的東西不能稱為古董和古玩。由於許多文物具有較高的藝術鑑賞價值,所以收藏愛好者又將其泛稱為收藏藝術品。一件古代藝術品,對文物部門來說就是文物,因為它有文化保護價值;對投資者來說就是古董,因為它有增值價值;對收藏家來說就是古玩藝術品,因為它有藝術鑑賞價值。國家出於保護文物的考慮,對於非國寶級的文物,鼓勵“藏寶於民”,並且允許民間依法流通,這為民間收藏事業的發展和古玩藝術品市場的興起鋪平了道路。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以後,由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以及後來的國務院所頒布的一系列有關保護文物的法規,都沿用了“文物”一詞。直到1982年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才把“文物”一詞及其所包括的內容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其範圍實際上包括了可移動的和不可移動的一切歷史文化遺存,在年代上已不僅限於古代,而是包括了近、現代,直到當代。
世界各國對不同類別的文物,各有其通常使用的名稱,但尚無概括所有類別文物的統稱。歐洲在17世紀英文和法文中都使用 Antique一詞,此詞一說源於拉丁文ante,原意是古代的,從前的。另一說則認為英文這個字是直接來源於法文,開始作為名詞使用時,主要是指古希臘、古羅馬的文化遺物,後來才逐漸發展成泛指各個時代的藝術品,其詞義接近於中國所謂的古物、古董。日文所說的 “有形文化財”,近似於中國所指的文物,但其涵義和範圍又不盡相同。在國際社會,由聯合國教育科學文化組織(UNESCO,以下簡稱教科文組織)會議通過的一些有關保護文物的國際公約中,一般把文物稱作為“文化財產 (Cultural Property)”或者“文化遺產(Cultural Heritage) ”,二者所指的內容並不是等同的。從公約所列舉的具體內容來看,前者是指可以移動的文物,後者是指不可移動的文物。埃及使用的阿拉伯文ξζ1(單數),Εγ1(複數)一詞,與中國所稱文物的概念是基本相同的。1983年埃及頒布的《埃及文物保護法》規定,在埃及國土上出現的或與其歷史有聯繫的,凡一百年以前的,包括可移動的和不可移動的,具有歷史意義和價值的實物,都屬於文物 (ξζ1)。同時,還規定在一百年以內的有價值的實物,可根據文化主管部門的建議指定為文物。
關於文物的年代下限,在國際上起初曾定為1830年,起源於1930年美國的關稅條例。該條例規定凡1830年以前製作的藝術品可以免稅。以後在國際上,不少國家把這一年定為文物的年代下限。後來美國在1966年通過了新的關稅條例,又規定“自免稅進口報單提出之日起,凡一百年以前製作的文物”概予免稅進口。因而目前按國際上一般慣例,文物是指一百年以前製作的具有歷史、藝術、科學價值的實物。但是也有的國家根據自己的具體情況另作規定,如希臘就把1450年作為文物的年代下限。
目前,各個國家對文物的稱謂並不一致,其所指涵義和範圍也不盡相同,因而迄今尚未形成一個對文物共同確認的統一定義。
文物是指具體的物質遺存,它的基本特徵是:第一,必須是由人類創造的,或者是與人類活動有關的;第二,必須是已經成為歷史的過去,不可能再重新創造的。
當代中國根據文物的特徵,結合中國保存文物的具體情況,把“文物”一詞作為人類社會歷史發展進程中遺留下來的、由人類創造或者與人類活動有關的一切有價值的物質遺存的總稱。
收藏常識
有人認為古玩圈玩的就是“估玩”,考的是鑑別的眼力。東西買錯了就自認倒霉。甚至有人列舉歷史上個別名人造假販假的事例,試圖說明古玩收藏造假販假存在的合理性,使不少人對古玩行制假販假的行為熟視無睹。其實不然。古玩行不是不打假。買錯東西對任何人都是痛。這種痛對追逐獵奇收藏的人來說不僅只是意味金錢的損失,這種痛曾使知名收藏家喪失名譽,丟盡顏面,落下心病,最後抑鬱而終。這種痛也曾使無數興致勃勃的愛好者初涉門檻就被滅殺興致。作為制假販假的受害者,古玩收藏界對任何制假販假的行為都深惡痛絕。既然是這樣,為什麼這些制假販假的行為在古玩行業沒有得到有效的制止呢?除了利益的驅動,使制假販假延續不絕外,另外一個原因就是消費者姑息縱容。過去的歲月里,行家們買貨走了眼是羞於顏面,歸咎於術業不精,不敢張揚,秘而不宣,自動放棄了追究賠償的權利。當今社會,我國的《消費者權益保障法》明確規定,在買賣過程中,只要經營者提供虛假不誠實的陳述、允諾,以欺瞞手段,造成了購買人的經濟損失,購買了假貨贗品,購買人就有索賠的權利,古玩行也沒有例外。所以,對惡意欺騙行為就應該積極採取索賠行動。一方面是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另一方面也可以為淨化市場行為出一份力量,讓蓄意坑蒙欺騙不誠實者有所顧忌,無地容身。購買者在交易完成之後,要索取註明相關承諾內容的交易憑證。國營文物店等經營單位通常有古籍文物銷售統一發票給顧客。私人間的交易如果銷售人曾作出承諾,穩重起見就應該向其取得相應承諾的憑據或交易記錄以備日後不測之需。
古玩的收藏與鑑賞,是一項高雅的玩,一種有品味的玩,一種有文化的玩,一種背負歷史、尋舊懷古的玩。古玩投資,屬於藝術品投資的範疇。古玩的涉獵面十分廣泛,門類十分龐雜。從材質來看,有木質古玩、陶瓷古玩、玉石古玩、珠寶古玩、金屬古玩等等;從使用價值看,有古典家俱、有文房四室、有器皿用具、有梳妝飾品、有古代錢幣、有書籍報刊、有煙標海報等等。古玩,猶如一個包羅萬象的大市場,東西多得很,博得很,雜得很,玩法多得很。“盛世文物,亂世饑民”。國家繁榮向上,老百姓豐衣足食,古玩有市場。國家蕭條混亂,老百姓衣食無著,沒人有那個閒心來搞古玩。
古玩,作為一種商品,它的特質集中地表現在兩點:一點是古,具有歷史重負的滄桑感,往往這些東西,是一個社會發展時期政治、經濟、文化、軍事的最好見證;一點是有文化,有品味,具有藝術性。正是因為古玩作為商品的這兩個最鮮明的特點,決定了在古玩某一領域淘金的專門人才,有可能在龐雜的良莠不齊的古玩市場中,贏它個罐滿缽盈。
收藏十誡
為避免古董投資失敗的陷阱,首先要自我充實,謹慎選擇投資的古董並要了解其古董投資的禁忌,才方能增加成功的機率。在這裡面對廣大收藏愛好者,尤其是在藏界剛剛入門,即將對藏品投資的朋友來說,我們不妨注意一下以下幾點:
不能超出經濟能力
古董投資是一項迷人的投資,若是懂得其中的奧妙,往往會愈陷愈深,在這裡提醒投資者,千萬不能超出經濟能力。
我們也許經常會在市面上聽到,或在某些書刊上看到,有很多的收藏愛好者或古董投資者,不惜傾家蕩產買進的藏品因是贗品而破敗的故事。因此必須了解,有多少能力就投資多少,比較保險。我們可以採取漸進的方式投資,可先從幾百元起,再跟著眼力和財力提升投資。
假的仿古劣品不要買
假的東西,再便宜也不要買。因為根本沒有投資的價值。仿古的產品一定大量生產,不但質感粗也沒有收藏價值。在這裡要注意的是,不見得貴的東西就是真品,有很多古董商會抓住藏者心理,認定定價高就是真品,事實卻不然。凡是仿的無論價格如何都不值得收藏投資。
不能短線進出
投資古董藝術品買的是未來增值潛力,並不適合短時間內買入賣出,短線進出獲利空間非常有限,若能以五年、十年的投資角度來操作,會更遊刃有餘。
不操之過急
選購古董藝術品急不得,一定得三思而後行,不能見一樣愛一樣,最好平時多看書研究,多逛店家,再找出自己的收藏性向,最好能一系列有計畫地投資。
不要貪小便宜
低於市價很多的東西可能有問題,或許這件東西有瑕疵,或是大量傾銷,或是仿冒作品都有可能。要務必謹慎。
投資“簡易性”
這是指在投資時,不妨選擇鑑定不太複雜的物件,比如鼻煙壺年代不久,較無年代鑑定的問題,田黃也是比較容易鑑定真偽的物品。繪畫品、陶瓷器是難度較高的藝術品,在鑑定真偽時,得視不同的年代做不同的判斷,考慮的層面比較多。尤其是繪畫品,每個畫家的每一個時期,有不同的風格和時代背景,必須花很長的時間做研究,才能分辨真偽好壞。
不要太冷門
所投資的作品是市面上太冷門的種類,那么增值的機會就會比較慢,如古陶器、大型銅器便是不易流通的項目,除非自己很是喜歡,即可以不考慮將來接手的問題。
不要太熱門
熱門是指在市面上每位藏家都在追逐的物件,其價格必然高昂,且也不易買到手。這類熱門屬性的藝術品因市場很搶手,行情已被追高,短期內不易下跌,如昌化雞血石、高古瓷器。
購買順序應愈買愈精
投資古董應該是從初淺的程度買起,之後眼光到了一個程度就會愈收愈高檔。最不智的是買到收藏級的精品後,又回頭去買一些仿古、民藝品類的作品,結果又降低了自己的收藏品位。
重視質精不在量多
投資古董決不是以量取勝,用買十件雜品的錢,不如集中資金好好收購一件稀有度高、材質特殊、具藝術性的作品,其將來增值的空間一定會大大超越另外那十件小作品。
鑑別方法
皮殼包漿
行家審視各類古董時,經常稱古董是否有包漿皮殼。如果有,便初步確認為老的舊的,如果沒有便認為是仿
的假的。 查看古董的皮殼包漿,是鑑別古董真偽重要的方法和手段。在這個問題上有很多人並不清楚,實際上皮殼包漿是形容古董表面的氧化老化現象。各類古董都存在著一個從新到舊的演變過程,例如:瓷器在燒制完成後,其瓷釉表面會產生強烈的釉光感,我們通常稱為賊光。從其光感效果上,便能夠初步認為是新品。但是瓷器經過百年的經歷,受空氣中的氧化輻射,以及人為的擦洗;把玩和移動;房間中的煙塵;及其它污染的長期沉降等。各種環境因素的影響,都會使瓷器的釉光逐漸變舊失亮,這些表現特徵被稱為包漿。比如:
玉器 主要是指,出土以後沒有經過清洗處理,玉器表面粘結著土質和氧化鐵鏽斑,這些沉降物質是經過,地下長期存在的濕度和不同的接觸物,使玉器表面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會受到不同程度的侵蝕氧化,造成失亮或表面附著一層漿狀物質,這些現象通常為皮殼。當玉器出土後,經過百年的人為盤磨把玩,又會使玉器表面形成一種油質感及透潤感,這種現象也稱為包漿。
銅器 主要表現為銅質的氧化,使其產生銅銹,這種銅銹是經過地下溫度濕度,及各種氣體的長期侵蝕形成的。因而,銹斑顆粒度和密度極其細膩粘結力也極強。我們知道銅器成形後的表現,應該是金黃色,但是在地下,受環境的長期侵蝕,或者常規下的空氣氧化,都會使銅器從金黃色變為深黃色、暗黃色、棕黃色直至變為黑色、綠色。幾種顏色的變化說明,長期逐步的演化,使其表面形成一層氧化皮,這種現象稱為銅器的皮殼。
造型外觀
主要用於瓷器的鑑別。清代無論在器形或種類方面均顯著增多,並且製作精巧。其中以康熙時期創新之作獨樹一幟。琢器中如琵琶尊、馬蹄尊、象腿尊、鳳尾尊、觀音尊、太白尊、蘋果尊、杏葉尊、棒棰瓶、布布橙、倒載、柳葉以及凸腹花觚等都是前代少有的器形。雍正時期在器形的創作方面也是豐富多彩的,如雙陸尊、三羊尊、虬耳尊、鹿頭尊、絡子尊、牛頭尊、蒜口綬帶如意尊、撇口橄欖瓶、太白壇、菊瓣盤等。尤其是所仿宋代名窯及永、成瓷器不僅胎釉、紋飾維妙維肖,而且在造型上更足以亂真。乾隆時期比較突出的造型有轉頸瓶、轉心瓶、轉帶瓶、花籃、扇子及書式印盒、書式金鐘罩等。這一時期無論創新、仿古都達到了高潮,所仿銅、石、漆、玉、竹、木器以及象生物品均十分相似。到了嘉慶、道光以後,則大多因襲舊制,很少見有創新之作。造型從精美蛻變為粗笨,已逐漸失去前期的優秀傳統。例如玉壺春瓶的造型在康熙、雍正、乾隆三朝區別並不顯著,以後漸漸變得笨拙,到同治、光緒、宣統時期竟變成短頸豐腹的矮粗形式,造型遠不及以前那樣精美秀麗了。
知道了元、明、清瓷造型的基本特點之後,進而還需掌握觀察造型的方法。一般首先要注意口、腹、底三部分。很多同類的器皿乍看外表極為相似,仔細觀察這三個部分,便可得出不同的結論。例如明代中期瓶、壺、罐一類的琢器造型,多在腹部留有明顯的接痕,而清代以後製品由於旋削細緻,此種接痕多不明顯。如此所謂一線之差,往往在斷代辨偽的工作中起著相當重要的作用。又如元代大盤盤身弧度較小而淺,明代永、宣大盤盤身弧度稍大而微深,前者底小,後者底大。特別是永樂造型,無論大小盤、碗多是器心下凹,器底心凸起,而且足內牆向外稍撇,較外牆約矮二分之一至四分之一。其他如明末清初許多民窯盤、碗底常有明顯的輪狀旋削痕(即所謂“跳刀”),而在官窯瓷器中則極為少見。至於康熙大盤有些是雙圈底,民窯三彩平底器物下面多有“麻布紋”,也是當時造型上比較常見的特徵。文物工作者在鑑別新舊真偽時每以這些作為一部分依據。
有些時代接近或後世所仿前代的精品,由於紋飾畫法和胎釉原料前後相似,常常很不容易區分。例如永、宣青花撇口碗多在碗裡繪三層紋飾,碗外繪四層紋飾,而且乍看胎釉也大致相象,都是撇口圈足。然而如仔細加以對比,便會發現他們之間的重要區別在於碗腹下部收斂程度有所不同,即永樂碗腹較豐滿,宣德碗腹微削。雍正時期所仿的成化青花撇口碗,也是在造型上存在著碗腹微削的缺點。這些細微的差別,是根據實物仿製時,因成型、燒窯等技術條件所限,或偶然忽略而造成的破綻(仿品的器形往往與真品器形或多或少都有所區別,因仿製時雖按真品原器製造,在未燒前與真器原形盡同,但經過高溫燒成後,其形與真器原形在某些地方就有差別。這可能是由於原料的配製和提煉的精粗不一致,而經高溫後縱橫收縮膨脹的結果,為鑑別器形的關鍵)。至於有些僅憑傳聞或只靠臆測而製成的仿品,如後世所仿的各式各樣的所謂“永樂壓手杯”之類,在造型上更是愈變愈奇(自嘉、萬間開始越仿越大,甚至後來的已不成杯而變為大碗),只要見過真的實物,自然就不致妄斷臆測。
紋飾色彩
例如元瓷上慣用的變形荷花瓣(俗稱“八大碼”)圖案,就是在晉瓷紋飾的基礎上演變而來的,尤其元代青花、釉里紅等釉下彩的出現,開闢了瓷器裝飾的新紀元,打破了過去一色釉的單調局面。明、清以後各種色彩的發明更豐富了瓷器的裝飾,而每一種裝飾方法的出現都有其產生、成長、發展過程,因此也可據以推斷器物年代的遠近。如早期的青花、釉里紅因為尚未充分掌握原料的特性,所以在元代製品中顏色美麗的較少,而且釉里紅中常有色調灰暗或變為絳褐或灰黑色甚至流散的缺點。但大部分成熟的元代青花、釉里紅紋飾布局都非常美觀,圖案不僅重視主次協調,而且慣用多層連續的花邊紋飾,無論山石、花卉多在外留有一圈空白邊線不填滿色,形成一種獨特的風格(至明代中期以後此種畫法漸絕,雖間或採用,但為數不多。此外由於原料成分的限制,在畫法上也各有不同的時代特徵,如元末明初有些使進口青料的瓷器,雖以顏色濃艷渲赫一時,但色調極不穩定,很不適於畫人物,因而在元代紋飾中畫人物的較少,也有所謂“元代人少,永樂無人,宣德女多男少”的說法。至於成化鬥彩,雖然色澤鮮明,晶瑩可愛,卻也受原料和技術的限制而有所謂“花無陰面,葉無反側”的缺點,而且畫人物不論男女老少,四季均著一單衣,並無渲染的衣紋與異色的表里之分。類似這些就表現為紋飾上的時代特徵,往往為後世仿品所忽略,倘能加以注意,自然對於鑑別真偽會有一定的幫助。
另外,在施用的彩色方面也可以找到一些時代上的區別,如根據現在掌握的實物資料看,成化彩繪中沒有黑彩,當時除用釉下鈷畫藍線外,還用紅、赭色描繪輪廓線。假如我們遇到一件釉上黑輪廓的成化彩瓷器,就應該懷疑它是不是真實可靠,因為黑輪廓線的套用最早不超過正德初期。其他如粉彩的出現,現知不會早於康熙晚期,當然也很難令人相信施有粉彩的仿明瓷器不是贗品了。
至於乾隆時期由於大量使用洋彩,並且吸取了西方紋飾圖案的裝飾方法,有些作品但求筆法線條精細與紋飾奇異,從而有部分花樣失掉了固有的民族風格。這種瓷以乾隆中期以後的製品較多。其他如明代正德時期的官窯瓷器中多有用阿拉伯文字作裝飾的。清代外銷瓷器中也有畫著西洋紋飾圖案的,都是比較別致的一種裝飾,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徵。
在用文字作為瓷器裝飾的特點上,明、清兩代製品仍有所不同。如明代瓷器有寫梵文、經語、百福、百壽字的,而用大篇詩、詞、歌、賦以及表、頌等作裝飾文字的則是康熙時期的創作。例如“赤壁賦”、“騰王閣敘”、“前後出師表”、“聖主得賢臣頌”等,此種只有文字而無圖畫的器皿歷朝很少仿製。明確這一點,對判斷時代和辨別真偽的具體工作,也是很有參考價值的。
根據紋飾的筆法同樣也可看出時代特徵。例如康熙瓷器由於當時對繪瓷方法十分重視,因而官、民窯瓷器在這方面的成就都非常可觀,而且瓷器上的圖案紋飾多是模仿名畫家的筆法。只以畫樹方法而論,康熙枝幹喜用披麻皴,顯得老筆粉披、奔放有力,而雍正彩所繪枝幹只是描繪皴點,工力雖細,但筆力纖弱,索然乏味。若能仔細從它的起落轉折等處看清筆法,自然會有助於我們的鑑定工作。至於明、清官窯紋飾多較為工整而板滯無力,民窯紋飾則氣韻生動而粗放不羈,這些都是大家所熟知的特點。不過,在官窯中又有所謂“欽限、部限”之分,民窯瓷器中往往也有近似官窯的作品,這種以清代帶私家堂款者居多。
提到官、民窯瓷器,很容易使人聯想到所謂“官窯龍五爪,民窯龍三爪或四爪”的問題。這種封建社會的典型紋飾,一般說來固然也提供給我們一條判斷真偽和區分窯口的線索,然而並非是絕對的。相反,在民窯瓷器中既有五爪龍的紋飾,而官窯瓷器畫三爪、四爪龍的作品也不是沒有的。例如“宣德官窯青花海水龍紋天球瓶”及大量的“康熙官窯青花魚龍變化折沿洗”等均畫三爪龍,“康熙官窯綠地素三彩雲龍紋文具盒”畫四爪龍。而元代民窯青花紋器皿則三爪、四爪、五爪者均有,並且明、清民窯瓷器中也不乏此種例證。
官窯瓷器上的紋飾往往還與當時最高統治者的愛好和意願分不開。如明嘉靖皇帝迷信道教,於是多喜用八卦、仙、雲鶴一類的圖案作裝飾。清道光皇帝嗜愛鳥、犬、草蟲,因而這一類的畫面也出現得較多。又如清代有賞賜瓷器之風,舉凡雍、乾、嘉、道、鹹五朝皇帝所賜群臣的瓷器,照例是以白地青花蓮為主要紋飾,並以海水紋飾繪瓶口者為多(此種賞瓶通身共有九層花紋)。使用這種紋飾的含義,據說是表示為官以清(青、清同音)白為重,蓮是廉(蓮、廉同音)潔,海水是象徵四海昇平之意。其他如一桶(統)萬年(萬年青)、二蟹(甲)傳蘆(臚)、三羊(陽)開泰、四十六子、五倫圖、六國封相、七珍、八寶、九蓮登、百福、百壽、紅蝠(洪福)齊天等,類似這些充滿封建迷信色彩的紋飾,在明、清瓷器上出現的很多,如能進一步聯繫當時的時代背景,對於我們掌握其發展規律大有裨益。
此外,如某些常用的瓷器紋飾在同時代的銀器、漆器、銅器乃至織繡等方面得到有力旁證的事例也屢見不鮮。若能舉一反三,互相印證,往往能發現時代特徵,找出共同的規律,而對於歷代瓷器紋飾中較為突出的時代特徵尤其需要了如指掌。例如元瓷的變形荷花瓣和山石花朵不填滿色的畫法,永、宣瓷的牽牛花與海水江芽,正德瓷的回文的行龍穿花,嘉、萬瓷的花卉捧字和道教畫,康熙瓷的雙犄牡丹和月影梅花,雍正瓷的過枝花與皮球花,以及乾隆瓷的萬花堆和錦上添花等紋飾,在決疑辨偽中有重要作用。
總之,觀察瓷器紋飾既要考慮到它由簡單到複雜,由一色到多彩的發展過程,也要留意其題材內容、筆法結構以及時代風格和所用材料,並且多參考其他旁證,方可得出初步認識,當然還不能執此一端即輕下結論,因為後世利用所謂復窯提彩、舊胎刻填加彩、加暗花等種種手法製成的仿品,往往足以亂真。必須進而結合其他方面的特徵,作全面的分析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