贗品[漢語詞語]

贗品[漢語詞語]
贗品[漢語詞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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贗品,漢語辭彙,讀音yàn pǐn,意思是指以假充真的物品或物體,常指廉價的或以假亂真的仿製品,冒充真品來進行欺騙,尤指為了牟利。也有非盈利的古代書畫仿本。

基本解釋

詞義

一、偽托原作的書畫;偽造的文物

示例:現 在贗品充斥市場

二、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產品

同義:次品

反義:真品或正品

字義

贗 yàn,字從貝從雁,雁亦聲。“雁”意為“人字形或一字形飛行佇列”,轉義為“緊隨在後”。“貝”指“價格”、“價值”。“贗”義為“在價值和價格上緊隨在後(的仿真品)”。“贗品”本義指工藝精湛的仿真品,其價格也不便宜,是參考真品的價格而合理地確定的。本詞常指用來騙錢的粗製濫造的偽品。

詳細解釋

贗品 贗品

一般說來,贗品指的就是假貨,這不假。中國是個有著悠久文明和歷史文化的國家,自發現新石器時期的紅山、龍山、仰韶、馬家窯等諸多文化現象以來;自商周的青銅器到唐朝的金銀器;自古代青瓷到宋代五大名窯的瓷器;自魏晉的石刻到明清的景泰藍;自晉代的絹畫到近代的紙畫;自甲骨文到宋體字,,,,哪些不是代代相傳?各類文化相互融合貫通,取長補短,學習借鑑而成就了中華豐富多彩的文明。

在這些傳承的過程中,臨摹法帖,仿繪古畫,借鑑先朝,就幾乎成為了代代相傳的唯一的學習借鑑的方法。“模範”一詞也就是由此而來,以模仿他人做出成就者為范。我們可以看到,宋代的官窯、哥窯瓷器藉助於青銅器的造型;清朝仿官窯、仿汝窯的瓷器;歷代名人繪畫中的模仿他人之畫作;以至存世的幾幀王羲之 法帖也是唐代摹本。那么,是不是不是藝術家本人原作或不是本朝本代的東西就一定是假貨、是贗品呢?當然不是!

這要全面的看問題。

贗品是古董及書畫市場的交易中以假亂真的行貨。專門製造贗品的古董商往往收買學徒,以其筆法酷似某名家而令其專事臨摹,為長久計常常十年二十年不等;甚或要培養三十餘年,而後才有資格始畫贗品,令行家打眼一看便脫口而出此乃某某名家之作,然後依古式裝裱而後再使其破舊,培養蟲咬,當然圖章內也是十分重要的。還有偷梁換柱東挖西補也都是很重要的手段。歷經幾十年之不解而專事臨摹的畫匠,其畫事之精道,惟妙惟肖講究每一筆的來歷,一花一草,一石一水,象到不容行家質疑的程度,也確實把贗品做到了極點。

“贗”字明顯地指示著背後有人進行偽造活動,至於被偽造的東西可以有哪些種類,並不是非常明確的。除了那些典型屬於贗品的假畫假古董之外,總有一些東西我們無法最終決定贗品概念是否涵蓋它們。

一件贗品是相對於某件真品而言的,前者與後者在概念上對立,但在可感性質上相似。於是,這裡,我們似乎發現了贗品概念的近乎悖論性質的內涵:一件完美的贗品就是在所有物理可感性質上與一件相應的真品沒有差別的物品。最典型的範例性的贗品,對應著一件物理上確實存在的真品,但是,這種典型性並不代表著必然性。由於贗品從來就以真品的名義出現,相應的真品的物理存在並不是贗品出現的必不可少的背景。相反,只要有關的人相信有一對應的真品存在,也就可以了。甚至條件可以更弱:只要贗品出現時有人開始相信與其對應的真品有可能存在就滿足了贗品成立的初始條件。

條件要求

1:這件東西(記作X)與另一件存在著或被認為正存在著的東西(記作Y)在可感性質上相似。

2:有關人士相信Y的存在先於X的存在。

3:X是有人摹仿Y製造出來的。

4:X被人冒充Y在流通過程中出現。

5:Y所具有的(真實的或想像的)物理可感性質之外的象徵意義是Y的價值的主要承載。

6:X缺乏作為價值主要承載的象徵意義。

7:Y所承載的象徵意義被認為是不能被與組成Y的物質之同類物質的其他個體所承載的,即被認為是稀有的或獨特的。

當“贗品”披上了時間的外衣,就可以不是贗品了。凡玩收藏的人都清楚,歷朝歷代都有好的精的仿製品問世,特別在乾隆時期,他老人家沒有那么高的要求,即便是仿宋代汝窯、哥窯的瓷器,只要仿的好他就留下,甚至在上題詩。是他品味不高么?不是,而是他知道,任何一件好的藝術品(哪怕是臨摹的)都有著它生存的價值。所以他同樣將那些後人臨摹的王羲之法帖奉為至寶以珍藏。

本質規定

贗品手機 贗品手機

一個完美無缺的贗品,具備這樣的本質特徵:它在可感的物理性質上與真品完全相同,我們之所以能用技術手段鑑定贗品,只是因為贗品製作工藝在事實上不可能達到完善。完善的贗品只是現象學描述分析的意向性對象,不是一個概念、也不是一個物理上的可感對象。也許在徹底的經驗主義者看來,不存在既不是物理對象又不是概念的任何東西。暫且不論這種經驗主義主張是否正確,我們在這裡並不需要對意向性對象是否“存在”做出任何斷言,因為這種存在命題是可以被懸擱的命題。

贗品的概念由來已久,大多是從仿古的字畫和陶瓷器開始的。之所以被稱作贗品,是因為這些物品並非原創,是臨摹、仿製或複製的,而持有者、販賣者卻誆稱是原作。不論怎么說,這裡總有多多少少的自欺欺人的成分。然而,假的就是假的,垃圾就是垃圾,何必以假冒而自欺欺人呢。在博物館裡,常常可以見到許多複製品,但展示的時候都標明是複製品,那樣就不能稱贗品了。

還有一條,贗品只是冒用了原創者的名義,畢竟字畫還是字畫,陶瓷品還是陶瓷品。市場上有玻璃製品、膠製品經過偽包裝後冒充玉器的;有非法盜印錢幣的,那些就不能歸屬贗品的行列了。在科學領域更是不認贗品的。反學術腐敗的實例就是證明。

判定標準

贗品被毀 贗品被毀

“贗品”本不應以時間來作為判定的標準。那到底該如何認識贗品呢?一.贗品應是以獲利為目的;以欺騙為手段;以粗製濫造為特點的產物。而那些有著很高甚至極高水平的高仿品,則不應作為“贗品”而受打擊。

二.贗品一旦進入市場,便有了價值。經拍賣行或古董店,以至文物商店所賣的東西,很難保證東西的百分百準確、到代。可這些東西一經銷售,自然就有了身價,百姓也就認同了,所以至今拍賣行都有著“不作任何擔保”的條款。

三.贗品應有科學的論證。現如今的鑑定,僅僅為幾個少數人在那裡人五人六一通信口開河,這是經不住論證的。

四.贗品的裁定應負法律責任。那可不是簡簡單單的一紙什麼“生死文書”就可以推卸責任的。

凡做到或符合以上情況者,便不難分辨贗品的真偽和界定。

除此之外,“假和尚念真經,假廟堂鬧神靈”那種事出現的越少越好。

註:“假和尚念真經”指的是假專家的大忽悠,“假廟堂鬧神靈”指的是拍賣行的虛假拍賣和暗箱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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