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局,簡稱國家旅遊局(英文:China National Tourism Administration,英文縮寫為CNTA[1] ),是國務院主管旅遊工作的直屬機構。於1985年確定選用"馬踏飛燕"作為中國旅遊業的圖形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前身是1964年成立的中國旅行遊覽事業管理局,是國務院管理全國國際、國內旅遊事業的職能部門。1993年,國務院決定國家旅遊局為國務院直屬機構。1998年8月,經國務院批准,國家旅遊局開始使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遊局”的名稱和印章,原名稱和印章停止使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局簡介

引主要職能是
(一)研究擬定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規劃,研究解決旅遊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擬定旅遊業的法規、規章及標準並監督實施。  (二)協調各項旅遊相關政策措施的落實,特別是假日旅遊、旅遊安全、旅遊緊急救援及旅遊保險等工作,保證旅遊活動的正常運行。  (三)研究擬定國際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國家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推廣活動,組織指導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工作。  (四)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國內旅遊的戰略措施並指導實施,監督、檢查旅遊市場秩序和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者合法權益。  (五)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建設,組織旅遊統計工作。  (六)研究擬定旅遊涉外政策,負責旅遊對外交流合作,代表國家簽訂國際旅遊協定,制定出境旅遊、邊境旅遊辦法並監督實施。  (七)組織指導旅遊教育、培訓工作,制訂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並監督實施。  (八)指導地方旅遊行政機關開展旅遊工作。  (九)負責局機關及在京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對直屬單位實施領導和管理。  (十)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國家旅遊局內設7個部門,分別是:辦公室(綜合協調司)、政策法規司、旅遊促進與國際聯絡司、規劃發展與財務司、質量規範與管理司、人事勞動教育司、老幹部辦公室。  國家旅遊局有6個直屬單位,分別是:國家旅遊局機關服務中心、國家旅遊局信息中心、中國旅遊協會、中國旅遊報社、中國旅遊出版社、中國旅遊管理幹部學院。  國家旅遊局在13個國家和地區設立了16個駐外機構,分別是:駐東京旅遊辦事處、駐大阪旅遊辦事處、駐新加坡旅遊辦事處、駐加德滿都旅遊辦事處、駐漢城旅遊辦事處、亞洲旅遊交流中心(香港)、駐紐約旅遊辦事處、駐洛杉磯旅遊辦事處、駐多倫多旅遊辦事處、駐倫敦旅遊辦事處、駐巴黎旅遊辦事處、駐法蘭克福旅遊辦事處、駐馬德里旅遊辦事處、駐蘇黎世旅遊辦事處、駐悉尼旅遊辦事處、駐莫斯科旅遊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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