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義
ICL模式是income-contingent loan的簡稱,中文意思是“按收入比例回報”。
ICL模式沒有明確的借款利率,不需要抵押或擔保,而是以協定好的有限回報年限和回報比例,根據申請者的收入情況確定償還金額。由九鼎投資晨星成長計畫 首次引入中國並加以落實。
引申
晨星成長計畫所採用的ICL回報模式屬於半公益的投資模式,借鑑歐美ICL按收入比例回報模式,推動“自立自強,做大未來,分享收益”的新銳青年理念 。沒有明確的借款利率,不需要抵押或擔保。而是以協定好的回報年限和回報比例,根據申請者的收入情況確定償還金額。如果在預設的回報時間、回報比例下,回報的金額不夠當初申請的金額,是不必在補足差額的。
歷史
ICL已經在澳大利亞、紐西蘭、瑞典、英國、南非、加納、美國等國套用多年,以澳大利亞為例,其自1989年開始實施的高等教育貢獻方案即一直使用按未來收入一定比例償還貸款的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