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內容
提供因意外傷害造成的身故、殘疾、燒傷保障;
意外傷害醫療保障(100元免賠額, 100%報銷);
還提供因意外傷害住院日額津貼。
保險條款
1. 投保年齡
本計畫僅限投保人為本人投保,投保年齡為18-60周歲。
2. 投保地區
本計畫僅限在如下地區具有固定居住地的人士投保: 北京、浙江、江蘇、上海、廣東、四川、山東、天津、湖北、河南、遼寧、安徽、福建、湖南、雲南、黑龍江、陝西、河北、重慶 、廣西、江西、吉林、山西、新疆、貴州、內蒙古、甘肅。
3. 閱讀條款
《泰康e順意外傷害保險條款》、《泰康附加e順意外傷害醫療保險條款》,了解保險責任及除外責任。
4. 生效時間
本計畫生效日為網上投保申請日後第三日零時,如投保申請日為2004年1月1日,則保險單生效日為2004年1月4日零時,保險期間為2004年1月4日零時至2005年1月3日二十四時。
5. 保單形式
網上投保提供電子保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約法》第十一條規定,數據電文是合法的契約表現形式,電子保單與紙質保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您可以登錄"e站到家"自助服務專區對電子保單的真實性進行驗證。
6. 首期及續期保費的支付
首期保險費可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或授權轉賬支付,授權轉賬支付需要身份驗證,身份驗證通過後方可轉賬,轉賬時請確保銀行賬戶信息填寫正確且扣款賬戶有足夠餘額。
對續期保險費,本公司提供60日的交費寬限期(自保單載明保險費交費日期的次日起60日內)。在交付保險費寬限期結束時,若仍未交付保險費,保險契約效力中止。
7. 續保說明
如果我們同意您按本契約約定的承保條件繼續投保本契約,且在本契約期滿日前未收到停止繼續投保本契約的書面申請,我們將自動辦理相關續保手續,新續保的附加契約自期滿日次日零時起生效,有效期為1年。
如果我們做出不同意您繼續投保本契約決定的,我們將以書面形式通知您,本契約自期滿日次日零時起效力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