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F(x)是函式f(x)的一個原函式,我們把函式f(x)的所有原函式F(x)+C(C為任意常數)叫做函式f(x)的不定積分,記作,即∫f(x)dx=F(x)+C.其中∫叫做積分號,f(x)叫做被積函式,x叫做積分變數,f(x)dx叫做被積式,C叫做積分常數,求已知函式的不定積分的過程叫做對這個函式進行積分.由定義可知:求函式f(x)的不定積分,就是要求出f(x)的所有的原函式,由原函式的性質可知,只要求出函式f(x)的一個原函式,再加上任意的常數C,就得到函式f(x)的不定積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