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weapons of mass destruction)的縮寫
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指用來大規模屠殺的武器,一般針對的是平民。它包括三類武器:核武器、化學武器、生物武器。1937年德國在西班牙內戰中針對非軍事目標進行戰略轟炸,“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一詞在當時只是指這種轟炸行為。由於核武器的威力要比生物或化學武器都巨大,在冷戰時期,“大規模殺傷性武器”指的是核武器。
1991年的聯合國安理會第687號決議第一次將核武器、生物武器和化學武器並稱為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並提到了三個相關的國際條約:《核不擴散條約》、《化學武器公約》、《生物武器公約》。大規模殺傷性武器不具備實用性,因為一旦使用就意味著對方也將以類似武器回擊,傷害規模之大足以摧毀整個人類文明。
美國就是以伊拉克有大規模殺傷性武器為由發動伊戰的,但迄今為止,還沒有找到所謂的伊拉克wm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