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估程式
實施原因
由於已經過NTEP認證的裝置必須符合手冊44有關影響因子的要求,而在首次測試中不可能驗證這些要求,計量裝置(儀器)和部件(模組)製造商必須根據手冊44的要求進行符合性評估,以便確保所生產的產品與先前已認證的產品一致。
必須符合此要求裝置如下:
- 稱重感測器
- 指示器
- 非NTEP稱重感測器稱重/負荷接收元件
- 完整的衡器
- 自動稱重衡器
- 皮帶稱
- 自動散裝稱重系統
NTEP執行VCAP的目的
稱重感測器認證時間表(對已有NTEP證書的申請人)
完善VCAP程式
相關問題
完善/發展申訴程式
通知證書持有者相應的更新計畫,問題和回答
2009年1月到2010年6月
製造商執行VCAP
審核員對工廠進行審核
提供審核報告
NTEP評估審核報告
2010年7月到2011年5月
NTEP聯繫不符合VCAP的廠家並在年度維護費用前鼓勵履約
2011年5月
NTEP宣告證書失效,假如證書持有人不符合VCAP
認證流程
1、提供申請人資料,如已獲得的NTEP證書,聯繫方法,產品資料等
2、報價,付款
3、進行初步審核
4、進行正式審核
5、出具審核報告
6、提交報告給NTEP
7、NTEP評估報告
8、繼續使用NTEP證書,如報告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