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ert E. Park

Robert E. Park

1914~1936年在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任教。 主要觀點帕克認為社會學是一種研究人類行為的自然科學。 他在社會學研究上有兩大興趣,即種族和城市。

生平

自1898年起,先後到哈佛大學、海德堡大學深造,師從W.詹姆斯、J.羅伊斯、G.齊美爾等。1904~1905年任哈佛大學哲學助理教授,曾協助黑人領袖B.T.華盛頓研究種族問題。1914~1936年在芝加哥大學社會學系任教。1925年任美國社會學會主席。

主要觀點

帕克認為社會學是一種研究人類行為的自然科學。他在社會學研究上有兩大興趣,即種族和城市。在種族研究中,提出了表示個人間、團體間的密切程度的“社會距離”概念,並探討“種族偏見”與“種族衝突”的關係。他認為,美國社會較其他社會種族偏見小但衝突大,這是因為美國社會開放、進步,黑人不滿意、不順從傳統的不平等秩序。帕克從新聞媒介、商業活動、行政管理三個方面為城市下定義,認為城市是人類文明的一種方式。他對城市的研究主要包括人口、鄰里關係、職業三個方面。他參照生物為生存而去適應或改變環境的過程,把社會發展過程分為四個階段:競爭、衝突、調節、同化。帕克對社會學的貢獻還突出地表現在對社會學人才的培養方面,如E.W.伯吉斯、L.沃思等著名社會學家曾是他的學生。

主要著作

《民眾與聽眾》(1904)、《社會學科學導論》(1921,與E.W.伯吉斯合著)、《種族與文化》(1950)、《人類社區,城市和人類生態學》(1952)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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