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DP項目

REDP項目(全稱:國家發改委/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REDP項目由風電場建設項目、風電場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光伏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等4個子項目組成。 項目要達到的具體目標:一是降低光伏產品成本,通過合作,有效降低產品生產成本和銷售價格;

REDP項目(全稱:國家發改委/全球環境基金/世界銀行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項目)
由中國政府與世界銀行合作實施,旨在運用全球環境基金(GEF)的贈款和世界銀行的貸款, 支持中國建設具有商業化前景的併網大型風力發電場和促進太陽能光伏系統的市場開發。
REDP項目從1997 年開始著手準備,是中國當時啟動的最大的可再生能源國際合作項目。2001 年12 月12日項目正式生效,執行期為5年,結束日期為2007年6月30日。項目總體目標:一是擴大和開發中國可再生能源的套用領域,加快其產業化進程;二是改善中國能源結構、減輕目前已經十分嚴峻的環境壓力;三是開闢中國邊遠地區脫貧致富途徑, 解決電網不能覆蓋地區農牧民的用電問題, 以促進當地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REDP項目由風電場建設項目、風電場機構能力建設項目、光伏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等4個子項目組成。其中風電部分由上海電力公司負責實施,光伏項目和技術進步項目由REDP項目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REDP 項目辦公室的職責除了對項目的執行管理以外, 還有一個重要的方面是結合項目的執行對項目的參與各方提供良好的服務, 為企業之間提供一個交流平台,充分利用全球環境基金,使基金髮揮更大的作用,有更大的產出,真正促進中國的光伏產業的進步和發展。
項目要達到的具體目標:

一是降低光伏產品成本,通過合作,有效降低產品生產成本和銷售價格;
二是通過一系列研究、檢測、培訓等活動和補貼政策,提高光伏公司產品質量;
三是幫助光伏公司建立良好銷售渠道,逐步擴大產品市場。
光伏項目贈款主要以銷售補貼、市場開發和機構能力建設三種形式開展活動,提供兩方面支持,一是為入選光伏公司銷售的符合項目條件的光伏系統提供補貼,對這些公司的商務能力建設活動給予適當補貼,提高公司的市場開發能力;二是支持國家太陽能光伏產品檢測認證中心的能力建設。技術進步項目贈款主要通過競爭性贈款和快速反應基金,支持光伏企業和科研單位,幫助它們開發新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提高光伏產品的質量和性能,降低生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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