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perty Get

Property Get是編程專業術語,是聲明 Property 過程的名稱,參數以及構成其主體的代碼,該過程獲取一個屬性的值。

Property Get 語句
聲明 Property 過程的名稱,參數以及構成其主體的代碼,該過程獲取一個屬性的值。
語法:
[Public | Private | Friend] [Static] Property Get name[(arglist)] [As type]
[statements]
[name = expression]
[Exit Property]
[statements]
[name = expression]
End Property
Property Get 語句的語法包含下面部分:
部分描述:
Public可選的。表示所有模組的所有其它過程都可訪問 Property Get 過程。如果在包含 Option Private 的模組中使用,則該過程在該工程外是不可使用的。Private可選的。表示只有包含其聲明的模組的其它過程可以訪問該 Property Get 過程。Friend可選的。只能在類模組中使用。表示該 Property Get 過程在整個工程中都是可見的,但對對象實例的控制者是不可見的。
Static可選的。表示在調用之間保留該 Property Get 過程的局部變數的值。Static 屬性對在該 Property Get 過程外聲明變數不會產生影響,即使過程中也使用了這些變數。
name必需的。Property Get 過程的名稱;遵循標準的變數命名約定,但不能與同一模組中的 Property Let 或 Property Set 過程同名。
arglist可選的。代表在調用時要傳遞給 Property Get 過程的參數的變數列表。多個變數則用逗號隔開。Property Get 過程中的每個參數的名稱和數據類型必須與相應 Property Let 過程(如果存在)中的參數一致。
type可選的。該 Property Get 過程的返回值的數據類型;可以是 Byte、Boolean、Integer、Long、Currency、Single、Double、Decimal(目前尚不支持)、Date、String(除定長)、Object、Variant或任何用戶定義類型。任何類型的數組都不能作為返回值,但包含數組的 Variant 可以作為返回值。 Property Get 過程的返回值類型必須與相應的 Property Let 過程(如果有)的最後一個(有時是僅有的)參數的數據類型相同,該 Property Let 過程將其右邊表達式的值賦給屬性。
statements可選的。Property Get 過程體中所執行的任何語句組。
expression可選的。Property Get 語句所定義的過程返回的屬性值。
其中的 arglist 參數的語法及語法的各個部分如下:
       [Optional] [ByVal | ByRef] [ParamArray] varname[( )] [As type] [= defaultvalue]
部分描述:
Optional可選的。表示參數不是必需的。如果使用了該選項,則 arglist 中的後續參數都是可選的,而且必須都使用 Optional 關鍵字聲明。
ByVal可選的。表示該參數按值傳遞。
ByRef可選的。表示該參數按地址傳遞。ByRef 是 Visual Basic 的預設選項。
ParamArray可選的。只用於 arglist 的最後一個參數,指明最後這個參數是一個 Variant 元素的 Optional 數組。使用 ParamArray 關鍵字可以提供任意數目的參數。ParamArray 關鍵字不能與 ByVal、ByRef 或 Optional 一起使用。
varname必需的。代表參數的變數名稱;遵循標準的變數命名約定。
type可選的。傳遞給該過程的參數的數據類型;可以是 Byte、Boolean、Integer、Long、Currency、Single、Double、Decimal(目前尚不支持)、Date、String(只支持變長)、Object 或 Variant。如果參數不是 Optional,則也可以是用戶自定義的類型,或對象類型。
defaultvalue可選的。任何常數或常量表達式。只在 Optional 參數時是合法的。如果類型為 Object,則顯式的預設值只能是 Nothing。說明如果沒有使用 Public,Private 或 Friend 顯式指定,則 Property 過程預設為公用。如果沒有使用 Static,則在調用之後不會保留局部變數的值。Friend 關鍵字只能在類模組中使用。Friend 過程可以被工程中的任何模組的過程訪問。Friend 過程不會在其父類的類型庫中出現,且 Friend 過程不能被後期綁定。所有的可執行代碼都必須屬於某個過程。不能在別的 Property、Sub 或 Function 過程中定義 Property Get 過程。
Exit Property 語句使執行立即從一個 Property Get 過程中退出。程式接著從調用該 Property Get 過程的語句下一條語句開始執行。在 Property Get 過程中的任何位置都可以有 Exit Property 語句。
Property Get 過程與 Sub 和 Property Let 過程的相似之處是:
    Property Get 過程是一個可以獲取參數,執行一系列語句,以及改變其參數的值的獨立過程,而與 Sub 和 Property Let 過程不同的是:當要返回屬性的值時,可以在表達式的右邊使用 Property Get 過程,這與使用 Function 或屬性名的方式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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