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路借貸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是p2p借貸與網路借貸相結合的網際網路金融(ITFIN)服務網站。p2p借貸是peer to peer lending的縮寫。 網路借貸指的是借貸過程中,資料與資金、契約、手續等全部通過網路實現,它是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和民間借貸的興起而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金融模式,這也是未來金融服務的發展趨勢。 p2p網路借貸平台分為兩個產品一個是投資理財,一個是貸款,都是在網上實現的。而且一個是貸款,一個是現金。 2018年7月,P2P平台因逾期兌付問題或經營不善而停業,其中部分被曝爆雷的機構已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被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基本信息

產生背景

P2P小額借貸是一種將非常小額度的資金聚集起來借貸給有資金需求人群的一種商業模型。是當前網際網路金融(ITFIN)趨勢下的一種產物。它的社會價值主要體現於滿足個人資金需求、發展個人信用體系和提高社會閒散資金利用率三個方面,由2006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孟加拉國)創立。

1976年,在一次鄉村調查中,穆罕默德·尤努斯教授把27美元借給了42位貧困的村民,以支付他們用以製作竹凳的微薄成本,免受高利貸的盤剝。由此開啟他的小額貸款之路。

1979年,他在國有商業銀行體系內部創立了格萊珉(意為“鄉村”)分行,開始為貧困的孟加拉婦女提供小額貸款業務。隨著網際網路技術的快速發展和普及,P2P小額借貸逐漸由單一的線下模式,轉變為線下線上並行,隨之產生的就是P2P網路借貸平台。

這使更多人群享受到了P2P小額信貸服務。P2P網路借貸平台主要的優勢是“便捷,快速,不受地域限制等等”,P2P的主要發展方向在於其高效的“閃電借款”模式,網際網路金融發展的另一個重要目的,就是通過這種借貸方式來緩解人們因為在不同年齡、地域時收入不均勻而導致的消費力不平衡問題。

P2P網路借貸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

移動網際網路的發展也帶動了P2P行業重心的轉移,P2P的重心更加轉移到了移動端進行,以微信金融 為例,閃電借款平台借勢雙十二宣布旗下產品完成25億元交易額,冬粉註冊用戶近300萬人。閃電借款用戶多為22-30歲左右的年輕人。

經營模式

P2P網路借貸平台在英美等已開發國家發展已相對完善,這種新型的理財模式已逐漸被身處網路時代的大眾所接受。一方面出借人實現了資產的收益增值,另一方面借款人則可以用這種方便快捷的方式滿足自己的資金需求。

國外成功的P2P網路借貸平台 Zopa:2005年3月在倫敦成立,已擁有超過24萬註冊會員,除Zopa UK外開發出Zopa Italy, Zopa Japan, Zopa USA。

國外成功的P2P網路借貸平台 Prosper:成立於2006年,擁有超過98萬會員,超過2億的借貸發生額,是世界上最大的P2P借貸平台。

國內於2007年8月在上海成立首家P2P網路借貸平台,2012年國內P2P進入野蠻生長期,但並無明確的立法。

由P2P的概念已經衍生出了很多模式。截至2018年2月,中國正常運營的的網路借貸平台1890家,平台的模式各有不同,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四類:

一、擔保機構擔保交易模式

這也是最安全的P2P模式。此類平台作為中介,平台不吸儲,不放貸,只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由合作的小貸公司和擔保機構提供雙重擔保。此類平台的交易模式多為“1對多”,即一筆借款需求由多個投資人投資。此種模式的優勢是可以保證投資人的資金安全,由國內大型擔保機構聯合擔保,如果遇到壞賬,擔保機構會在拖延還款的第二日把本金和利息及時打到投資人賬戶。

二、P2P平台下的債權契約轉讓模式

可以稱之為“多對多”模式,是一條非典型的道路--P2P的線下模式。借款需求和投資都是打散組合的,自己作為最大債權人將資金出借給借款人,然後獲取債權對其分割,通過債權轉讓形式將債權轉移給其他投資人,獲得借貸資金。

其構架體系可以看作是左邊對接債權,右邊對接債務,平衡係數是對外放貸金額必須大於或等於轉讓債權,如果放貸金額實際小於轉讓債權,等於轉讓不存在的債權,根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屬於非法集資範疇。

三、大型金融集團推出的網際網路服務平台

此類平台有大集團的背景,且是由傳統金融行業向網際網路布局,因此在業務模式上金融色彩更濃,更“科班”。

四、以交易參數為基點,結合O2O(Online to Offline,將線下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的綜合交易模式

這種小貸模式創建的P2P小額貸款業務憑藉其客戶資源、電商交易數據及產品結構占得優勢,其線下成立的兩家小額貸款公司對其平台客戶進行服務。線下商務的機會與網際網路結合在了一起,讓網際網路成為線下交易的前台。

經營規則

P2P網貸行業的規範化發展已成為行業的共識。初步形成三種發展路徑:

第一種 是通過民間借貸服務中心予以規範。比如,溫州、鄂爾多斯成立了民間借貸登記服務中心,以公司的方式引導P2P平台入駐,要求將有關交易數據登記備案,對P2P的業務進行監管,這是一種較規範的方式。

第二種 是通過信息服務行業協會進行規範,這種模式在上海已開始嘗試。如何給P2P平台定性,一直是行業頗具爭議性的話題,在法律環境下不能將P2P平台定性為金融機構,因為中國對金融機構有著嚴格的審批制度和準入要求,所以把P2P平台定性為信息服務機構較準確,通過行業協會探索自律規範也是可行的解決辦法。

第三種 是成立P2P行業的自律聯盟。我們國家要成立一個行業協會需要先找到主管部門,然後才能去民政部門審批。問題是P2P沒有主管部門,通過審批非常困難。一些P2P有關的組織是沒有官方背景的民間組織,沒有很強的規範作用,更需要靠企業自律。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的規定,自然人之間、自然人與法人、自然人與其他組織之間的借款作為借貸案件受理,確保了民間借貸的組織形式及其合法性。但是,民間借貸中也應當遵循一些特殊的法律規定,例如:借款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基準利率的4倍(詳見下)。至於自然人之間的關係、通過何種形式或者平台進行借貸,法律並沒有規定。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若故意以高利率吸引他人出借款項並將資金用於套利的或者以欺騙手段騙取他人出借款項的,將構成犯罪,要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契約法》第211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契約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六、民間借貸的利息可適當高於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4倍,超出部分的利息法律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十、一方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所形成的借貸關係,應認定為無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十一、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為了進行非法活動而借款的,其借貸關係不予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十三、在借貸關係中,僅起聯繫、介紹作用的人,不承擔保證責任。對債務的履行確有保證意思表示的,應認定為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2008年3月,商務部已正式批准了我國第一家可跨省連鎖經營的民間借貸中介公司。至此,我國民間借貸中介機構的存在已經得到國家監管機構的承認。由央行起草的《放貸人條例》草案已經提交國務院法制辦,“民間借貸”正在國家立法層面得到確認。

平台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分別對於p2p涉及居間和擔保兩個法律關係時,是否應當以及如何承擔民事責任作出了規定。

按照《規定》中的條款內容,借貸雙方通過p2p網貸平台形成借貸關係,網路貸款平台的提供者僅提供媒介服務,則不承擔擔保責任,如果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通過網頁、廣告或者其他媒介明示或者有其他證據證明其為借貸提供擔保,根據出借人的請求,人民法院可以判決p2p網貸平台的提供者承擔擔保責任 。

存在的風險

除了參與者的信用風險,更為重要的是網貸平台自身的風險,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個方面:

信用風險

由於資金流量規模較小,多數銀行並不給予P2P網貸公司資金託管服務,這便給部分惡意創辦的網貸平台提供了利用管理不嚴的資金託管機構進行欺詐的機會,這也是“淘金貸”和“天使計畫”詐欺案得以發生的原因。

經營風險

由於網貸平台創立初期往往難以盈利,運營成本較高,加之激烈的行業競爭更是延長了“燒錢”的階段,長期難以盈利的平台將不得不面臨關閉的命運。

2011年7月,哈哈貸宣布關閉。在其長達一年半的營業時間裡,只取得了30多萬盈利,而相較於每年200多萬的成本投入,這一部分盈利顯然是杯水車薪,資金的捉襟見肘讓哈哈貸終於難以為繼。而類似的情況未來或許會越來越頻繁地出現於這一初期野蠻生長的行業中。

市場風險

《中小企業融資擔保機構風險管理暫行辦法》規定,擔保機構擔保責任餘額一般不超過擔保機構自身實收資本的5倍,最高不超過10倍。而網貸公司擔保倍數突破10倍警戒線是業內常態,一旦發生系統性風險,大面積的違約將拖垮網貸平台。

就國外成熟的平台Zopa和Prosper的經驗來看,由於二者分屬有擔保和無擔保模式,這決定了二者的風險和收益水平差別非常明顯。

具體而言,Zopa歷史上的逾期壞賬率一直控制在2%左右的水平,而Prosper的平均壞賬率水平達到7.42%,與之對應的是Zopa的收益率水平在5.6%-7.5%,而Prosper的平均收益率高達17.11%。國區域網路貸平台的收益率水平來看,其普遍在15%以上,且不同模式之間收益率的差別並不明顯。因此,我們認為,這其中很大一部分體現的是投資者對於網貸平颱風險所要求的溢價。

主要問題

P2P平台主要存在兩大問題

一是預期投資回報率過高,而實體經濟卻難以維持業績並導致運營平台的資金鍊斷裂;二是針對雨後春筍般四處開花的P2P,既沒有門檻,政府也缺乏統一的徵信平台。P2P就像傳統借貸行業銀行,也可以分為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

中業興融表示,在直接融資方面,P2P平台僅充當信息披露角色,幫助資金供求雙方進行更高效的匹配,而不涉及資金運作,也不參與擔保;但是在間接融資方面,P2P平台充當了以往商業銀行金融中介的職能,負責從一方接入並向資金需求方提供實質資金,在這種情況下P2P就擔當了資金轉讓與風險中介的角色。

對於直接融資性質的P2P平台,更需要的是借款一方的徵信數據;而對於間接融資P2P,由於其擔當的是小額放貸機構的角色,甚至與非法集資只有一線之隔。

而資金提供方此時的出資就好比是給一個放貸機構提供貸款,因此就不得不考慮該機構的信用程度。此時不僅僅需要資金需求方即實體企業的徵信數據,P2P公司的信用數據也是必需的。

需求分析

就P2P網貸的需求側來看,為市場提供小額貸款的模式除了P2P網貸,小貸公司和民間借貸占據了重要的地位。相比較而言,一方面,網貸運營的成本遠低於小貸公司,另一方面,其為無法提供擔保、抵押的群體提供了便捷的融資渠道,最重要的是P2P網貸由於藉助網路突破了時空的限制,在規模上的發展空間遠大於以自有資本放貸的小貸公司。

而相對於傳統的民間借貸,P2P網貸消除了向親朋好友借款時欲說還休的尷尬,並且高度分散化的投資使得即便發生信用風險也不至於對貸款人構成太大影響。正因為這些比較優勢,P2P網貸在小額貸款這一細分市場中有著生長、發育乃至壯大的基因。

就P2P網貸的供給側來看,由於其為市場提供了一種靈活自主的投資方式,且賦予投資者較高的收益水平,加之成熟平台較為完善的風險保障體系,相比於傳統的投資理財渠道有其獨到的優勢。正因為此,網貸這一模式吸引了大量的資金,具備持續發展的生命力。

由於P2P網貸很大程度上具有民間金融的屬性,加之國區域網路貸市場沒有受到制度的強制約束,這使得其領先於整個金融系統實現了利率市場化,因此網貸的收益率水平可以成為觀察民間信貸市場的視窗。進一步來看,隨著網貸平台與區域性金融機構合作的不斷推進,本地化趨勢將使得其作為區域信貸供求觀察視窗的功能不斷凸顯。而這可以為我們從微觀上觀察某一地區的經濟活動提供一種新的、可行的途徑。

三種風險

第一是經營不善,導致收入不能覆蓋成本,平台無法存續,因為P2P作為平台收取的是兩塊收入,一塊是根據達成交易的收入的一定比例,另外一塊是會員費。P2P的支出是經營平台所需要的一系列費用,如果平台的交易不活躍,收入不能覆蓋收益也很正常,但是這種風險是經營者自身的風險,理論上不會波及到交易主體。

第二則是交易機制設計不合理所導致的出資人信用判斷出現失誤,導致壞賬出現,從而受到損失,交易機制的設計是P2P的核心點,一個良好的交易制度的設計,是可以避免很多風險點出現的。

例如通過對借款人的各項真實性審核的機制,借貸周期的時間限定,交易風險賠償制度的設計,甚至是利息制度的設計,還有集中撮合制度,等等各項制度的創新設計,在國外甚至有人際關係信用制度的量化設計,都進行套用到平台上來,從而進行大幅度拉低交易壞賬的出現,但是任何交易機制都會存在缺陷,只能在長期實踐中,不斷發展和最佳化,這個其實是出資人自身該承擔的風險,而平台也要不斷的去最佳化這種設計,成就平台的核心競爭力。

第三點其實是道德層面的問題,平台是否會存在利用交易機制設計的漏洞,人為的進行騙貸活動,由於交易數據、信用審核的許可權都放在平台手裡,出資人卻不能有效審核這些信息,也無從判斷真假,那么處於的地位就非常的不利地位,很容易就讓P2P走入歧途。

詐欺等一系列惡性事件就很容易產生。尤其在一些集中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上,就更容易產生這種情況。隨著經濟形式惡化,很多不具備公信力的P2P,應該在這方面會不斷的發酵,應該還是會有惡劣的事情出現。

發展趨勢

網際網路金融(ITFIN)的興起,以P2P網貸模式為代表的創新理財方式受到了廣泛的關注和認可。P2P的借款人主體是個人,以信用借款為主,面對社會籌集資金。而與之相對應的P2C,P2P網貸的升級和進化版。P2C依然是面向社會籌資,借款主體則是以企業借款為主。P2C模式的網貸平台,其借款人為具有穩定的現金流及還款來源的企業。相較個人而言,企業的信息比較容易核實,還款來源更穩定。

2012年P2P網貸入選“2012年中國年度創新成長企業100強”中入選的金融信息服務企業。

網際網路金融才大潮初起,當前的魚龍雜混、良莠不齊的情況一定不會長期持續下去。P2P健康發展的前提可能是要經歷一些風雨,淘汰一批經營不善的網貸公司,甚至要打擊掉一批借著P2P平台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團伙。我相信,經過洗牌之後,一些巨型的、有實力的網貸公司或許將兼併一些中小型網貸公司,並且專注做平台的P2P公司將引進和培育一批金融服務機構進行合作,連結網貸行業的上下游,最佳化產業鏈,形成一個巨大的網際網路金融產業集群。

以網際網路金融的發展趨勢推測,如果政策法律環境沒有顯著惡化,我預計再過個三到五年,我國或許將成長出幾家巨型的線上、線下結合的P2P公司,可能通過連鎖加盟的方式,與本輪金融改革試點地區合作,並且與資本市場相結合,拿到投資後做進一步的區域擴張和功能最佳化。

由於當前網路借貸的風險管理體制尚未成熟,P2P行業還過於脆弱,壞賬風險以及政策風險一直是P2P網貸企業的心病。2011年7月,積累了10萬註冊用戶、自稱“中國最嚴謹網路借貸平台”的哈哈貸網站宣布因為資金短缺將關閉,銀監會隨即發布“風險七條”提出警示,更是一度讓整個行業陷入絕境。

但可以看出,電商、P2P網貸平台、銀行三者不是完全競爭的關係,而也存在較大的合作機會,在亦敵亦友的微妙關係中互相扶持、相互競爭。電商企業、銀行、P2P網貸平台企業,誰都有可能被整個合作鏈中排除在外,也可能在競爭中被淘汰出局。在這方面,阿里信貸的地位短期內仍難以撼動,其更大的風險來源於內部風險控制,受外部影響較小。

2015年4月14日,“接地氣”成中國P2P平台發展關鍵。

三條紅線

資金池

P2P網路借貸平台 P2P網路借貸平台

即部分P2P網路借貸平台通過將借款需求設計成理財產品出售給放貸人,或者先歸集資金、再尋找借款對象等方式,使放貸人資金進入平台的中間賬戶,產生資金池。

非法集資

為部分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未盡到借款人身份真實性核查義務,未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借款人在平台上以多個虛假借款人的名義發布大量虛假借款信息(又稱借款標),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

龐氏騙局

個別P2P網路借貸平台經營者,發布虛假的高利借款標募集資金,並採用在前期借新貸還舊貸的龐氏騙局模式或短期內募集大量資金後捲款潛逃。

發展趨勢

金融的本質就是對風險進行定價。失敗的風險控制足以導致一家大型公司倒閉,甚至會引發連鎖反應造成金融危機。P2P網貸平台利融網對於中國正在迅速成長的大量中小型網際網路金融公司,對於市場風險更是敏感。對風險控制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公司資金鍊的斷裂,甚至引發倒閉潮。

基礎數據

在身份戶口正確的基礎上,還有一個重要數據就是學歷學位信息,P2P網貸公司利融網的目標客戶基本限定在接受過本科以上學歷教育的群體,基於這個限定的原因是認可教育制度的篩選,這個群體的人相對有較高的還款能力和接受過基本的信用教育。

防範騙局

隨著國內p2p借貸的盛行,越來越多的行騙機構也趁機加入進來,假借“無抵押貸款”的名義,以“只需要憑身份證即可辦理”等各種誘惑的條件騙取急需資金者的資金。

勿圖省事貪便利

相比抵押貸款來說,無抵押的信用貸款所需要的風險更大,因此也都有著更為嚴格的審核標準與申請流程,切忌因為急需資金就輕信這些看上去簡單的辦理條件流程。要知道,天下沒有免費的午餐,任何資金的出借都是有一定的風險的,也就相應有著風險控制措施;

當面申請

任何從事貸款服務的公司都有其固定的辦公場所,而且都是需要申請人當面填寫申請的。申請者親自上門申請,就能有效地對公司的真實性進行評估,極大地降低上當的可能。即使不能親自上門的,也得親自見到相關負責人面談,加強了對於貸款提供者真實性的直觀評估,同時也相應降低了借貸風險;

勿輕信“貸前費用”

正規的貸款服務公司都不會收取貸前費用的,而預扣利息的行為也是有違相關法律規定的。因此,直接或者變相的“貸前費用”都是不合法的,申請人有權拒絕。

當然,更多的防範措施還需要申請人擦亮雙眼,明辨是非,切勿因急需用錢草率從之,從而給了行騙者以可趁之機。

重要事件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發布

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站12月28日最新公告顯示,為規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促進網路借貸行業健康發展,更好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投融資需求,銀監會會同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等部門研究起草了《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並徵求了相關部門的意見,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至時間為2016年1月27日。

2014年4月28日,百度宣布著手全面清理不良P2P網貸平台,對在百度進行推廣的P2P網貸平台 “短期內全部下線”,上線時間尚無明確時間表。據悉,被百度下線的P2P網貸平台已經超過800多家,百度表示,後續還將進一步加大力度,將清理行動擴展至所有搜尋結果。

P2P(Peer to peer)平台在野蠻生長的同時,風險事件頻頻爆發衝擊著投資者的心臟。北京首個P2P平台跑路的訊息爆出後,震驚了整個P2P行業。不少業內人士認為,P2P行業跑路、倒閉頻發將加速行業迎來大洗牌。

從下半年開始,“跑路”、“倒閉”、“提現困難”等太多的問題字眼充斥著整個P2P行業。據網貸天眼統計,僅5月就有八家平台出現跑路或提現困難,其中深圳就有三家,且開業時間都較短。另據網貸之家的數據,已經有45家P2P平台跑路。值得注意的是,這45家平台絕大多數上線時間短,並非因經營不善或資金斷裂跑路,而本身就是一場騙局,有些平台的辦公環境及核心團隊為經過PS處理後的照片。

不少業內人士認為,P2P行業風險事件的多發,不僅會加速監管細則的出台,更會加快行業的大洗牌。網貸之家相關負責人也表示,P2P行業兩極分化非常嚴重,隨著網貸政策的進一步明確,壁壘會明顯加大,同時行業也能發展得更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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