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C理財模式

信用

P2C理財
P2C理財即PeertoCompanyLending,是繼P2P網貸之後的又一個網際網路金融新概念。不同於傳統P2P網貸中個人對個人的小額信貸,P2C理財做的是個人對企業的網路借貸。首先由一個金融信息服務中介提供一個網際網路交易平台,需要融資的企業向P2C理財平台提交融資申請,平台對融資企業進行資質審核、實地考察,篩選出具有投資價值的優質項目在平台上向投資用戶公開,投資用戶可根據自己的投資喜好和風險判斷能力選擇投資的項目,借貸雙方的交易完成後,平台為三方生成具有法律效力的債權轉讓及服務協定,並監督借款企業的項目經營,管理評估風險,確保平台投資用戶的投資安全的一種新型理財模式。
P2C理財起源
P2P網貸起源於英國,隨後發展到美國、德國和其他已開發國家,中國在2007年上線了第一家P2P網貸平台。在傳統P2P網貸模式中,網貸平台僅為借貸雙方提供信息流通互動、信息價值認定和其他促成交易完成的服務,不參與到借貸利益鏈條之中,借貸雙方直接發生債權債務關係,網貸平台則依靠向借貸雙方收取一定的手續費維持運營。而在我國,由於公民信用體系尚未健全,傳統的P2P模式很難保護投資者利益,一旦發生逾期等情況,投資者面臨本金損失的風險。P2C理財就是在這樣的環境下發展起來,該模式一出現就獲得了市場和資本的青睞,發展極為迅速,成為市場上不可忽視的新興力量。
P2C理財模式
 P2C理財的風險相比較於P2P網貸要小很多,P2C的理財模式主要是:借款方都是企業,實物抵押、質押或者擔保,並且企業借款額度一般都比較大,項目收益也高,如果發生逾期現象,可把抵押物進行變現處理,償還給投資人,或者擔保公司介入進行代償,所以降低了投資人的風險。

模式 借款方 借款用途 信用 風控
P2C理財 企業對個人 企業居多 企業資金周轉 抵押、質押物,擔保等 抵押、質押物處置,第三方賠付
P2P網貸 個人對個人
個人居多
個人消費
個人信用狀況(工資收入、個人徵信記錄等)
小額分散

P2C理財的風控
和P2P網貸的信用借款不同,P2C理財對借款項目和借款企業的審核更為嚴格,在風險控制方面也更專業,主要體現在五步:
第一步,法律風險評估。P2C理財平颱風控法務人員將嚴審借款企業相關資料,依據專業知識及標準流程評估對方提供資料是否合規,資質是否合法,材料是否完善。
第二步,財務風險評估。財務情況直接關乎該企業是否具有償還本息的能力,通常借款企業需要提供包括但不僅限於近三年企業財務報表等相關詳細財務數據以了解其經營基本面,同時嚴格審查其表外資產及負債情況進而評估對方第一還款來源是否充足,以企業運行的持續性和現金流保障作為項目的篩選標準,鎖定融資主題的第一還款來源。
第三步,商務風險評估。企業經營狀況的良好與否及未來發展潛力,不僅僅看財務報告,還要充分考慮到企業的信譽,如了解該企業領導人的口碑、企業信譽、在當地的名望、經營習慣等。
第四步,違約風險評估。查看央行徵信報告以及最高法院被執行記錄。央行徵信報告是該企業信用程度的重要依據,而無法院被執行記錄是對該企業進行考核的最基本前提。
第五步,加大違約成本。企業借款一般涉及到金額較大,在對企業法律、財務、商務、違約等風險評估後,就金額數目適量加大其違約成本,如適當追加擔保或是抵押物。
第六步,資金流向跟蹤。由於P2C理財平台通常要採用第三方資金託管機構進行資金管理,故資金流向就是向資金託管方要求公示流向信息,以便投資用戶查詢。
P2C理財風險
和所有的理財投資一樣,P2C理財同樣存在風險。雖然相比P2P網貸的信用借款,P2C理財因為借款方為企業,信息更容易核實,且還款能力有企業的盈收、硬體軟體的抵押質押而安全性更高,但並不意味著P2C理財是零風險的。
目前P2C項目的主要業務類型有抵押擔保借款、融資租賃、票據貼現和供應鏈金融四大類,其中抵押擔保存在重複抵押、虛假抵押、抵押物貶值或變現難的情況;融資租賃存在承租人還款壓力較大、承租人經營風險、設備折舊和變現風險,以及因為債權物期限長導致的投資人流動性風險;票據貼現存在虛假票據、克隆票、延遲支付等“疑難雜症”;供應鏈金融同樣也存在貿易的真實性、貨權的可控性、風險的可償性、管理的規範性等潛在風險。
但總體來說,作為從銀行細分出來的領域,供應鏈金融在我國發展已相對成熟,並且對項目的審核和轉讓也有科學的流程,這讓供應鏈的項目在真實性和透明度上相比前三種模式更優越。此外,產生於真實貿易背景下的應收賬款,賬款的付款企業多為實力強大的上市公司或國企,出現逾期違約則代價巨大。目前供應鏈項目相對而言最適宜一般投資者投資,不過國內專注做供應鏈金融模式的P2C平台並不多,一方面是供應鏈資源仍有一部分被銀行壟斷(通常是反向保理類型),另一方面是上市企業作為核心企業較強勢,確權難度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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