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底薪條款

底薪是為了保護邊緣球員的一個規定。底薪契約的大小隨著球齡增長而增長。每個球齡段的底薪大小在勞資條款都已經註明。

介紹

底薪是為了保護邊緣球員的一個規定。底薪契約的大小隨著球齡增長而增長。每個球齡段的底薪大小在勞資條款都已經註明。

舉例

比如2008-09賽季球齡為0的球員底薪為44.2114萬美元,有1年球齡球員的底薪契約為71.1517萬美元,2年球齡球員的底薪為79.7581萬美元,因此像湖人兩年底薪簽約孫悅,即使不用所謂的“媒體曝光”,我們也知道孫悅的契約為兩年115.3631萬美元。而擁有10年球齡或以上的球員的底薪則達到126.2275萬美元,像掘金在2008年夏天底薪簽下了老將安東尼-卡特,他的契約為1年126萬美元。

人情味

對於征戰聯盟多年的老將,NBA也是富有人情味的。比如因為擔心球隊不願意底薪簽約老將(因為老將的底薪契約相對較大,超過百萬),NBA作出規定,如果一名擁有3年或者3年以上NBA球齡的老將和球隊簽訂一年底薪或10天短工契約時,那么NBA只會將該契約算作兩年NBA球齡的底薪契約計入工資帽。仍然以安東尼·卡特為例,卡特的126萬年薪,實際上只有79.8萬美元(兩年NBA球齡的底薪契約)計入掘金的球隊薪金中,其他45.2萬則由聯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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