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義
註:如果99-00賽季的工資和紅利總額超過了BRI的55%,那么,00-01賽季就要引用一個特別規定來降低工資帽,超過的部分將在工資帽中減去。當時的工資和紅利總額的確超過了BRI的55%
實際上,根據聯盟財務報告,這個數字達到了61.14%。因此,這個差額(大約有1.385億,每隊480萬)從48.04%BRI的中被減去了。這樣計算出來的工資帽低於聯盟承諾的最低值:3550萬,於是00-01賽季的工資帽最終被設定為3550萬。
規則條款
什麼是“36周歲”規則?
假設一名球員在退役前還可以打四個賽季,而且他希望在這四個賽季中都效力於一支只能提供中產階級特例的球隊。如果這支球隊希望給他高過中產的工資,那么就可以利用一個潛在的漏洞把契約年限延長。
舉例來說,假定中產階級特例是500萬,漲幅為10%,一個四年契約就是2300萬。增加一個賽季,總工資就將是5年3000萬。如果這名球員像預期的那樣在第四個賽季後退役,根據這份契約他仍會得到一個賽季的薪水,也就是說他實際上拿到了四年3000萬的工資。實質上,球隊給了這名球員一個四年的契約,加上一年的延期償付金。
這漏洞被36周歲規則補上了。
某些跨越球員36周歲的長契約被視為“36周歲契約”。在36周歲契約中,假設契約結束時該球員已經退休,因此,剩餘幾年的工資就被考慮為延期償付金。這很重要,因為延期償付金被算在球員拿到錢的那一年的工資帽中,而不是球隊支付錢的那一年中。
仍舊以上面的情況為例。假定中產階級特例是500萬,一個34歲的球員簽了一個漲幅為10%的契約。下面分別是這個契約的四年和五年版本:
賽季四年五年
1$50萬$500萬
2$550萬$550萬
3$600萬$600萬
4$650萬$650萬
5無$700萬
總計$2300萬$3000萬
上面那個五年契約就會被劃定為36歲契約。在這個契約中,第五年的工資被視為前四年球員所掙的工資的延期償付金。因此,第五年的這700萬元就被按比例算在前四年每年的工資帽之中。下邊的表格顯示了經過重新劃定的,加入了補償金的工資:
賽季支付延期補償金工資帽計算
1$5,000,000$1,521,739$6,521,739
2$5,500,000$1,673,913$7,173,913
3$6,000,000$1,826,087$7,826,087
4$6,500,000$1,978,261$8,478,261
5$7,000,000無$0
總計$30,000,000-$30,000,000
在這個表格中,請注意幾點: “延期支付額”一欄的數額怎么計算?第五年工資(700萬)被視為球員前四年所得工資的延期償付金。前四年所得工資的總額(非延期償付的)是2300萬,在第一年,球員掙得2300萬的21.74%,因此,700延期償付金的21.74%,也就是152.1739萬被加入第一年工資總額中。
“延期支付額”算進工資帽的數額仍然是3000萬——第五年工資只是簡單的遷移到了前四年的工資中。
第五年工資帽的數額現在是0(因為這個數額已經被遷移到了前面幾年中)。CBA中把這個稱作“零年”。
這個遷移導致了一個問題——第一年中算進工資帽的數額(652.1739萬)超過了中產階級特例!為了使這份契約符合500的中產階級特例,工資必須被降低:
賽季支付延期支付額算進工資帽的數額
1$3,833,333$1,166,667$5,000,000
2$4,216,667$1,283,333$5,500,000
3$4,600,000$1,400,000$6,000,000
4$4,983,333$1,516,667$6,500,000
5$5,366,667N/A$0
總計$23,000,000-$23,000,000
像以前一樣,第五年的工資被按照前四年所掙工資占總工資的比例分割並遷移到了這四年中。第一年,降低後的工資和延期支付額加起來剛好符合500萬的中產階級特例。
注意,36周歲規則對這份契約產生的效果是:因為工資將被降低,球員在五年中得到的工資(2300萬)同不受36周歲規則影響時的四年工資正好相等。換句話說,36周歲規則完全消除了在契約中多加一年帶來的好處,有效的堵住了前面提到的漏洞。隨便多少附加的年被加到契約中——加入更多的年,更多的工資就將被視為延期償付金而被算到前幾年的工資中,而且前幾年的基本工資將被降低更多。這樣,球員就不能得到比四年契約更多的錢,那么就消除了任何簽長約的欲望。
36周歲規則還有一個附加的組成部分。如果這名球員繼續打球,因此證明了那個假定(球員會在掙到所有錢之前退休)是錯誤的,那么延期償付金就不在被劃定為延期償付金,而是重新遷移回契約的"零年"。這將從第一個零年之前兩個賽季開始,在契約剩下的年限中延續。在前面的例子中,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零年是第五年,那么就在第三年開始,算進工資帽的數額被重新調整。這是第三年以後的契約情況:
賽季支付延期支付額算進工資帽的數額
3$4,600,000$1,400,000$6,000,000
4$4,983,333$1,516,667$6,500,000
5$5,366,667無$0
調整工資帽預算:用那個賽季工資帽預算,加上接下來兩年(如果不夠兩年,那有多少年算多少年)的工資帽預算,取年平均值分配到每一年。在這個例子中有三年,算進工資帽的數額分別為600萬,650萬和0。平均數為416.667萬,那么這三年算進工資帽的數額分別為:
賽季支付算進工資帽的數額
3$4,600,000$4,166,667
4$4,983,333$4,166,667
5$5,366,667$4,166,667
在第四和第五年之前,他們重複這個計算過程,但是在這個例子裡,算進工資帽的數額不變。
那么,哪種契約被劃定為36周歲契約,在這些契約中,哪一年是零年?像所有跟這個規則有關的東西一樣,這是件複雜的事情。這跟契約年限,球員簽約時的年齡,球員是否為完全伯德自由球員以及這是一份新契約還是續約等等情況有關。下面一個表格描述了自由球員契約怎么從屬於36周歲規則,以及哪一年是零年。“N/A”表示這份契約不是36周歲契約,要么因為還沒有達到球員的3特別的算在36周歲規則之外。
有資格的老兵自由球員(擁有完全伯德權)
年齡4年契約5年契約6年契約7年契約
30N/AN/AN/A7
31N/AN/A66,7
32N/AN/A66,7
33N/AN/A66,7
34N/AN/A66,7
35N/A55,65,6,7
36+44,54,5,64,5,6,7
其他自由球員
年齡4年契約5年契約6年契約
31N/AN/A6
32N/A55,6
33N/A55,6
34N/A55,6
35N/A55,6
36+44,54,5,6
舉例來說,如果一名有資格的老兵自由球員(有完整伯德權的球員)跟原隊重簽一份六年契約,而且簽約時他35歲,那么他的契約就被視為36周歲契約,第五和第六年是零年。
36周歲契約的另外幾個注意事項:
有資格的老兵自由球員那份表格只在球員同原隊重新簽約時有效。如果球員同另一支隊簽約,就應該使用“其他自由球員”表格。 36周歲規則同樣適用於續約和重新談判的契約。在續約或者重新談判的契約簽訂的那一天起開始計算。舉例來說,如果一份剩下兩年的契約被續簽了三年,就被算作五年契約。對於續約,為簽約球隊打了10年以上球員的情況(處理)上會有一點不同。
球員必須在某年的10月1日之前滿36歲,這一年才被算作零年。
工資計算
球隊工資中應該怎么計算?
自由球員占用的工資額取決於他以前契約的工資以及他是哪種類型的自由球員:
自由球員類型前一份契約的工資前一份契約的百分比
符合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並且不是剛打完新秀契約不低於平均工資150%*
符合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並且不是剛打完新秀契約低於平均工資200%*
符合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且剛打完新秀契約不低於平均工資98-99賽季:200%*99-00賽季:225%*其他賽季:250%
符合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且剛打完新秀契約低於平均工資300%*
符合早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任何130%*
符合非拉里伯德條款的球員任何120%*
不超過按球齡計算的球員頂薪(參見問題9)。如果這個球員前兩個賽季契約的工資差超過400萬,那么此百分比將在該球員過去兩年的平均工資的基礎上計算。
參見問題38,以獲得關於新秀契約的更多信息。
這是一個使用以上表格進行計算的例子:假定某個球員,他在前一個賽季賺了500萬,在這個賽季成為了早伯德條款的自由球員,根據這張表,他的自由球員工資額將是前一份工資的130%,那么,他成為自由球員時,將有650萬記進球隊工資總額,直到他重新簽訂契約。
關於如何宣告放棄自由球員
有效期
現行的勞資條款從1999年開始生效,這是在耽擱了半個98-99賽季的“聯盟停擺”事件之後。它將一共沿用7年,直到04-05賽季末。當時規定,最後一個賽季(04-05)是否繼續使用要由聯盟會議決定,03年的12月,聯盟決定在04-05繼續使用當前CBA。在05-06賽季前的某個時候,聯盟和球員工會將會協商出一個新的勞資條款。如果運氣夠好,將不會再有“停擺”發生。
球員工會在以下幾種情況發生的時候有權提前終止CBA:
發生某種欺騙勾結行為;
NBA球員的平均工資低於NFL(美國職業橄欖球大聯盟),NHL(美國職業冰球大聯盟)或者MLB(美國職業棒球大聯盟);
某些CBA條款被法庭裁決無效(如果這個情況發生,球隊老闆同樣有權終止CBA)。
球員收入分配比例受到兩個數字控制:工資帽和契約稅門檻(譯註:原文為escrowtax threshold)。下面是這幾年的幾組數字(BRI=籃球相關事業收入):
賽季原定工資帽實際工資帽契約稅
98-993000萬3000萬無
99-003400萬3400萬無
00-0148.04%BRI(參見附註)3550萬(參見附註)無
01-0248.04%BRI*4250萬55%BRI 02-0348.04%BRI*4027.1萬55%BRI 03-0448.04%BRI*4384萬55%BRI 04-0548.04%BRI*57%BRI *
從BRI百分比中,減去分紅(在99-00賽季,大約是7100萬),再除以球隊數目,就得到工資帽。注意,這裡使用預測的BRI和紅利來計算工資帽。
註:如果99-00賽季的工資和紅利總額超過了BRI的55%,那么,00-01賽季就要引用一個特別規定來降低工資帽,超過的部分將在工資帽中減去。當時的工資和紅利總額的確超過了BRI的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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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際上,根據聯盟財務報告,這個數字達到了61.14%。因此,這個差額(大約有1.385億,每隊480萬)從48.04%BRI的中被減去了。這樣計算出來的工資帽低於聯盟承諾的最低值:3550萬,於是00-01賽季的工資帽最終被設定為3550萬。
有兩種工資限制,一個是對球員,一個是對球隊的?
對,有球員,球隊兩種工資限制。球員的頂薪為了避免花費和收入脫節。球隊的工資帽則是為了保證競爭平衡。
工資限制
球員工資有什麼限制?
球員工資有底薪和頂薪的限制,兩者都是建立在球員的NBA球齡的基礎上。球齡越長,底薪越高。下邊是底薪表:
NBA球齡98-9999-0000-0101-0202-0303-0404-05
0$287,500$301,875$316,969$332,817$$349,458$366,931$385,277
1$350,000$385,000$423,500$465,850512,435$563,679$620,046
2$425,000$460,000$498,500$540,850$587,435$638,679$695,046
3$450,000$485,000$523,500$565,850$612,435$663,679$720,046
4$475,000$510,000$548,500$590,850$637,435$688,679$745,046
5$537,500$572,500$611,000$653,350$699,935$751,179$807,546
6$600,000$635,000$673,500$715,850$762,435$813,679$870,046
7$662,500$697,500$736,000$778,350$824,935$876,179$932,546
8$725,000$760,000$798,500$840,850$887,435$938,679$995,046
9$850,000$885,000$923,500$965,850$1,000,000$1,000,000
$1,000,000
10+$1,000,000$1,000,000$1,000,000$1,000,000$1,030,000
$1,070,000$1,100,000
這是頂薪表:
NBA球齡頂薪定義98-9999-0000-0101-0202-0303-04
0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1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2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3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4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5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6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25%中較高的一個$9,000,000$9,000,000$9,658,000$10,625,000
$10,067,750$10,960,000
7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30%中較高的一個$11,000,000$11,000,000$11,589,000
$12,750,000$12,081,300$13,152,000
8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30%中較高的一個$11,000,000$11,000,000$11,589,000
$12,750,000$12,081,300$13,152,000
9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30%中較高的一個$11,000,000$11,000,000$11,589,000
$12,750,000$12,081,300$13,152,000
10+900萬和球隊工資帽的35%中較高的一個$14,000,000$14,000,000$14,000,000
$14,875,000$14,094,850$15,344,000
注意:在00-01賽季工資帽下調了,這是因為99-00賽季的球員工資超過了BRI的55%(參見問題7)。而頂薪卻沒有受到這個調整的影響,仍是在調整前的工資帽的25%,30%和35%的基礎上(見上表)設定的。
另外,球隊可以推遲支付球員薪資的最多30%,被推遲的薪資將被算在收入的賽季的球隊工資總額當中,而不是支付的賽季(比如說:00-01賽季,這筆錢該被支付給某球員,但是被推遲到01-02賽季支付,那么,這筆錢應該算在00-01賽季的球隊工資中,而不是01-02賽季。)
關於底薪契約有一個有趣的現象--
對於一些特定的球員,聯盟辦公室會負責支付他的一部分工資。這種情況發生在當一個球員在聯盟效力了5年以上,而且同球隊簽定了一份一年,或者10天,或者剩餘賽季的底薪契約時。這種情況下,球隊支付給這個球員的工資是按四年球齡的球員的工資水平來計算的,聯盟支付剩下的部分。舉例來說:99-00賽季,一個4年球齡的球員的最低工資是51萬。這時候如果有一名十年球齡的球員,簽了一份100萬的底薪契約,那么球隊將支付其中的51萬,聯盟負責剩下的49萬,而且僅僅只有51萬被算進球隊工資總額中。這樣做的原因是使得球隊不會因為老球員身價較貴而不和他們簽約。
第一輪的新秀,按照他們被選中的順位,遵循更為嚴格的工資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