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4月4日,美國、加拿大、英國、法國、比利時、荷蘭、盧森堡、丹麥、挪威、冰島、
葡萄牙和義大利等12國在美國首都華盛頓簽訂了北大西洋公約,宣布成立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orth Atlantic Treaty Organization -- NATO),簡稱北約。截止2004年3月29日,北約成員國有26個。秘書長是夏侯雅伯 (Jaap de Hoop Scheffer) ,2004年1月上任北大西洋公約共14條,其宗旨是締約國實行“集體防禦”,任何締約國同它國發生戰爭時,成員國必須給予幫助,包括使用武力。北約最初的成員國包括:美國、加拿大、比利時、法國、盧森堡、荷蘭、英國、丹麥、挪威、冰島、葡萄牙和義大利。
北約組織的基本框架
北約曾被稱為北大西洋聯盟或北大西洋集團。北約的最高決策機構是北約理事會。理事會由成員國國家元首及政府首腦、外長、國防部長組成,常設理事會由全體成員國大使組成。總部設在布魯塞爾。希臘和土耳其於1952年、聯邦德國和西班牙分別於1955年和1982年加入該組織。
20世紀90年代,隨著1955年5月成立的華沙條約組織(華約)的解散和蘇聯的解體,歐洲的政治與安全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北約開始向政治軍事組織轉變
1990年7月,北約第11屆首腦會議在倫敦宣布冷戰結束。1991年12月,北約在羅馬首腦會議上決定與部分中東歐國家成立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自1992年起,波蘭等東歐國家相繼提出加入北約的請求。同年,北約批准了一項原則,允許它的軍隊離開成員國領土到其他地方參與維和行動。當年年底,北約便決定以軍事力量介入南斯拉夫危機。
1994年1月,北約布魯塞爾首腦會議通過了與中東歐國家以及俄羅斯建立“和平夥伴關係”計畫,12月開始向波赫派出維和部隊。1996年9月,北約公布了《東擴計畫研究報告》。1997年5月,取代北大西洋合作委員會、旨在加強北約同歐洲和歐亞大陸的非北約成員之間的安全關係的歐洲-大西洋夥伴關係理事會 正式成立。1997年7月馬德里首腦會議決定首批接納波蘭、捷克和匈牙利加入北約。1999年3月,這三個國家正式成為北約新成員。至此,北約成員國已發展到19個。2002年11月,北約布拉格首腦會議決定接納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7個國家加入北約。這是北約自1949年成立以來規模最大的一次擴大。2004年3月,上述7國正式遞交各自國家加入北約的法律文本,從而成為北約的新成員 ,使北約成員國從目前的19個擴大到26個。
2003年6月,北約成員國國防部長會議決定通過精簡軍事指揮機構提高北約的應變能力。根據計畫,北約未來的軍事指揮系統分為戰略指揮部、戰區指揮部和戰術指揮部3個層次。北約現行的20個軍事指揮機構將在未來精簡到11個。在戰略層次,北約歐洲盟軍司令部和大西洋盟軍司令部將合併為盟軍作戰司令部,它將是北約“唯一的”最高軍事行動指揮部,總部設在比利時的蒙斯市。另外,北約將建立一個職能性的盟軍改革司令部,負責促進和監督軍事改革,目標是加強培訓、改善軍事能力、檢驗和發展軍事原則、通過實驗評估新概念。該司令部的總部設在美國維吉尼亞州的諾福克。在戰區層次,現有的5個戰區司令部將精簡為兩個常設聯軍司令部,直屬盟軍作戰司令部。這兩個戰區司令部一個設在荷蘭的布侖森,另一個設在義大利的那不勒斯。此外,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設立“精悍的”常設聯軍總部,只負責海上部署任務。在戰術層次,現有的13個下級作戰司令部將精簡為6個,它們分布在德國、英國、西班牙和土耳其等國,隸屬於上述兩個常設聯軍司令部。同年9月1日,北約歐洲盟軍最高司令部司令正式更名為北約盟軍軍事行動司令部,全面負責北約所有軍事行動的指揮與協調。
北約歷次首腦會議
經過5次擴大,北大西洋公約組織(北約)已形成了擁有26個成員國的世界上最強大的軍事集團,其邊界直接與俄羅斯領土接壤。以下是北約歷次首腦會議的簡介:
1957年12月16日,第1次首腦會議在巴黎舉行。會議重申對和平與安全的立場,強調建立核武庫的必要性,決定把中程飛彈交給北約駐歐洲最高司令支配。
1974年6月26日,第2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上籤署了大西洋宣言,重申所有成員國對成立公約所承擔的義務。
1975年5月29日,第3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集體防務義務和對付經濟問題的互助義務。
1977年5月10日,第4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議承認人權是國家間合作的基本原則,開始研究對東西方關係的長期趨勢和對防務的需要。
1978年5月30日,第5次首腦會議在華盛頓舉行。會議著重討論北約同華沙條約組織的關係,並就北約的長期防務計畫作出決定。
1982年6月10日,第6次首腦會議在波恩舉行。會議討論了在歐洲部署新式中程核飛彈和與蘇聯進行談判等問題,通過了《波恩宣言》,強調了防務與對話並重的雙重戰略。
1985年11月21日,第7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美國總統里根向盟國通報了他在日內瓦同蘇聯總統戈巴契夫舉行會談的情況。
1988年3月2日,第8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重申堅持北約的威攝戰略,對蘇聯既保持對話,又保持有力的防務。會後發表了題為《朝著常規武器控制目標前進》的聲明。
1989年5月29日,第9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通過了關於防務和軍備控制政策的總體方案及處理東西方關係的政治聲明兩個檔案,並正式肯定了美國總統喬治·布希在會上提出的歐洲常規裁軍的新建議。
1989年12月4日,第10次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舉行。會議認為北約和華約均是“穩定歐洲的支柱”,強調西方要在急劇變化的形勢下協調立場,維持歐洲的邊界現狀。
1990年7月5日,第11次首腦會議在倫敦舉行。會上通過的《倫敦宣言》在強調北約繼續保持適當數量核武器和常規武器的同時,向蘇聯和東歐國家表示了“和平友好意向”。
1991年11月7日,第12次北約首腦會議在羅馬召開。會議通過了《北約新戰略概念》、《關於和平與合作的羅馬宣言》、《關於蘇聯的聲明》等檔案和對南斯拉夫實行經濟制裁的決定。
1994年1月10日,第13次布魯塞爾會議通過了美國提出的關於同原華約成員國和其他歐洲國家建立“和平夥伴關係”的計畫。這是北約東擴的一個重要戰略步驟。
1997年7月8日,第14次馬德里會議正式決定,首批接納波蘭、匈牙利和捷克三國加入北約,北約東擴計畫正式啟動。
1999年4月25日,第15次會議在華盛頓舉行,在慶祝北約成立50周年的同時,通過了面向21世紀的新戰略。
2002年11月22日,第16次首腦會議在捷克首都布拉格舉行。會議決定邀請愛沙尼亞、拉脫維亞、立陶宛、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羅馬尼亞和保加利亞加入北約;決定加強防務能力和對北約的軍事機構進行改革,並就國際反恐和伊拉克等問題進行了磋商。
2004年6月28日,第17次首腦會議在土耳其伊斯坦堡舉行,它是北約2004年3月實現新一輪東擴後的首次峰會。會議將主要討論北約戰略調整、下一輪擴大、與第三方發展新型關係等重要內容。
2005年2月22日,北約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北約總部舉行,加強盟國在北約框架內的合作,特別是在伊拉克和阿富汗問題上的合作,是這次北約首腦會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