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律由來
德國化學家Baron Justus von Liebig於1840年在其所著的【無機化學及其在農業和生理學中的套用】一書中,分析了土壤與植物生長的關係,認為 每一種植物都需要一定種類和一定數量的營養元素,並闡述在植物生長所必須的元素中,供給量最少(與需要量比相差較大)的元素決定著植物的產量。
例如,當土壤中的氮可維持250kg產量,鉀可維持350kg,磷可維持500kg,則實際產量只有250kg。如多施1倍的氮,產量將停留在350kg,因這時的產量為鉀所限制。Liebing指出:“植物的生長取決於在最小量植物狀態的食物的量,”這一概念被稱為“Liebing最小因子定律”(Liebing’s law of the minimum)。
定律補充
Liebig後,不少學者對定律進行了補充。
Mitsherlish發現,當限制因子增加時,開始增產效果很大,繼續下去,效果漸減。
1973年,E.P.Odum做了兩點補充:(1)這一定律只適用於穩定狀態,即能量和物質的流入和流出處於平穩情況下才適用。(2)要考慮生態因子間的相互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