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所謂“J-Moss”,得名於日本標準JISC0950《電氣電子設備中的特定化學物質含量標識》,是由“日本”的英文“Japan”首字母和JISC0950英文名稱“theMarkingforpresenceofthespecificchemicalsubstancesfor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的首字母構成的,又由於該標準對應歐盟的《歐盟議會和歐盟理事會2003年1月23日關於在電氣電子設備中限制使用某些有害物質指令電子電氣設備有害物殘留指令2002/95/EC》(Directive2002/95/ECoftheEuropeanparliamentandoftheCouncilof27January2003ontherestrictionoftheuseofcertainhazardoussubstancesinelectricalandelectronicequipment,即RoHS指令),“J-Moss”又被稱為“日本的RoHS”(JapaneseRoHS)。
顧名思義,日本沒有跟隨歐盟採取直接限制或禁止的方式解決電氣電子設備中的有害物質問題,而是採取“含量標識”的方法來解決。
2008年1月20日,日本工業標準調查會JISC發布了2008版JISC0950標準,用來替代2005年首次發布的同名標準,並規定了標準轉換的過渡期,即2005版JISC0950的有效期至2008年7月31日止。新標準只要求超過有害物質重量百分比含量參考值的產品必須有橙色標誌(OrangeMark,見圖1,圖3),而完全剔除了舊標準里的綠色標誌(GreenMark,見圖2)的內容。後者本來是適用於這樣一些情況的,即產品物質含量沒有超過標準規定的有害物質含量參考值和/或屬於豁免項目範圍的(標準附錄B)。與此同時,日本電子信息技術產業協會(JEITA)、日本電氣製造商協會(JEMA)和日本製冷空調工業協會(JRAIA)一起編制了《J-Moss綠色標誌指南》(TheJ-MossGreenmarkguideline)(以下簡稱《指南》),另行配套推出了J-Moss綠色標誌計畫(GreenMarkProgram)。企業可依據該《指南》自願為產品申請J-Moss綠色標誌(GreenMark)。這樣的改變,目的是使該標準內容上更加切合日本《資源有效利用法》(平成三年法律第48號),減少枝蔓,在法律制度上不留瑕疵,讓那些沒有超過有害物質重量百分比含量參考值和/或屬於其豁免範圍的產品,純粹按商標申請的模式向JEITA申請J-Moss綠色標誌(商願2005-081039)。
規範性檔案
資源有效利用法(平成三年法律第48號)
資源有效利用法的基本方針(平成13年財務省、厚生勞動省、農林水產省、經濟產業省、國土交通省、環境省告示第一號)
資源有效利用法施行令(平成13年10月18日政令第327號)
資源有效利用法關聯的7個指定產品各自的“判斷基準”省令6(平成13年省令編號77,78,82,83,84,85,86)
JISC0950-2008電氣電子設備中的特定化學物質含量標識
J-Moss綠色標誌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