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背景
2018年8月5日,央視新聞報導,近年來,中國國文化企業在文學、影視、動漫、音樂等領域培育了大量知名IP,但由於缺乏交易規則,智慧財產權沒有得到有效保護。
釋義
IP英文為“intellectualproperty”,其原意為“知識(財產)所有權”或者“智慧(財產)所有權”,也稱為智力成果權。
智慧財產權,也稱其為“知識財產權”,指“權利人對其所創作的智力勞動成果所享有的財產權利”,一般只在有限時間期內有效。各種智力創造比如發明、文學和藝術作品,以及在商業中使用的標誌、名稱、圖像以及外觀設計,都可被認為是某一個人或組織所擁有的智慧財產權。
平台成立
2018年8月,文化和旅遊部開發、上線了國內首個“IP智慧財產權交易平台”,將有效保障國家文化市場繁榮有序,推動優秀的中華傳統文化走出國門,保障國家文化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