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CCI歷史
公司創辦於1921年,這年適逢 Guccio Gucci剛從海外吸取工作經驗回歸家鄉義大利,並於佛羅倫斯開設其首間店鋪。主要以售賣以卓越佛羅倫斯手工藝製造的皮具用品。 在短短數年間,佛羅倫斯的專門店吸引了不少國際間獨具品味的顧客,這空前的成功驅使Gucci 的業務迅速擴展,並於1938 年在羅馬的 Via Condotti 開設分店。 與此同時,Guccio Gucci 成立了Azienda Individuale Gucci,1939年轉名為Società Anonima Guccio Gucci。起初,Guccio的兒子Aldo、Ugo及Vasco都擁有少部份公司的股權。而第四個兒子 Rodolfo 其後亦放棄自己的演藝事業而加入家族生意。 Guccio Gucci於1953年逝世,正值公司處於最聲名顯赫的時代,專門店遍布海外,而 Gucci 的產品更成為全球名媛的最愛。 六、七十年代,公司開始經歷艱難時期,形勢於八十年代初更加惡劣。Rodolfo Gucci 只出任了公司主席一段短時間便把業務轉交予兒子 Maurizio,而Maurizio 更開始重組公司業務的大計。
發展
於1989年,Investcorp S.A. 一間以巴林為基地,同時亦有業務分布於倫敦及紐約的銀行,購入 Aldo Gucci 及其後人所持有的 50% Gucci 股份,而 Maurizio Gucci 則繼續擁有餘下的 50%股份並繼續管理公司運作。 四年後,於1993年8月當Gucci的業務正處於高危時期,Maurizio Gucci決定將餘下的50%股份全部售予Investcorp,並正式離開公司。 由於善於運用內部資源,Gucci 能在短短的三年間便從逆境中重新振作起來。Domenico De Sole 與Tom Ford 是公司轉型中的重要人物。De Sole 從1984年便開始管理 Gucci American Inc. ,他十分熟悉公司內部運作,並於1995年被委任為 Gucci Group NV 的主席及營運行政總裁。Tom Ford 則被委任為創作總監,並將 Gucci 重新定位。
由於1994及1995年財經數據顯示強勁的收入增長及對未來財政的期望,於1995年10月,Investcorp 決定將 Gucci 的 48.2% 股份在紐約及阿姆斯特丹聯交所上市,第一度招股非常成功。Investcorp 在 5 個月後將其餘的 51.8% 股份上市,完全減持去手上的 Gucci 股份,將 Gucci 轉變為擁有權分散的公司。 1997年11月24日,Gucci Group收購了國際頂尖鐘錶製造商及分銷商 Severin Montres (即現時的 Gucci Timepieces)。Severin Montres 擁有 Gucci 的專營權長達 23年。
Gucci 的成功終於在1998年獲正式肯定,公司獲得由 European Business Press Federation (U.P.E.F.E.) 從 4,000 間公司中選為「European Company of the Year」。此獎項反映了 Gucci 的卓越的經濟及財政表現,以及公司富策略性的部署和優越的管理質素。 1999 年 3 月 Gucci 開始其策略性聯盟計畫,與法國背景的 Pinault-Printemps-Redoute (PPR) 結成聯盟,PPR 更投資2.9億美元換取40% 的Gucci 股份。這種策略性的夥伴關係協助 Gucci 由一個獨立品牌發展成為多元化品牌公司及成為高級品牌界之先驅。
同年,Gucci Group NV亦收購了Yves Saint Laurent及Sanofi Beauté (後稱YSL Beauté)。Yves Saint Laurent Beauté不但以出品名貴香水及化妝品著名,包括Opium 及 Paris 香熏、品牌Roger & Gallet等,還擁有一系列香水品牌的專營權,如Van Cleef & Arpels、oscar de la renta 及 Fendi。 於1999 年,Gucci Group NV 亦購入了名貴義大利皮鞋公司 Sergio Rossi 的 70% 控制權。 2000年,Gucci Group 透過收購繼續擴展業務,同年5月收購 Boucheron - 全球其中一個擁有最悠久歷史的珠寶、鐘錶及香水品牌。同年的12月,Gucci Group 亦收購了英國時裝品牌 Alexander McQueen 51% 的全球股份,同時亦收購了總部設於日內瓦、在美國市場經營的成功名表生產商 Bédat & CO。 在2001年,Gucci Group繼續進行策略性的收購。與位於義大利威欽察(Vicenza)的著名皮具公司Bottega Veneta簽訂收購協定,正式收購此公司66.7% (後增至78.5%) 的控股權。 不久之後,集團 與 Stella McCartney宣布達成協定,共同發展以Stella McCartney 為名的全球性品牌,並以集中銷售名牌女裝及配飾為主。 最近一次的收購行動於2001年7月6日,是另一法國時裝名牌 Balenciaga。Gucci Group收購此品牌91%的股權,而設計師 Nicholas Ghesquière則持有餘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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憑藉集團在高級時裝界的優厚管理知識和經驗及強大的動力,Gucci Group 不斷在擴張。為更進一步提高集團的營運效率,除Gucci 品牌外,集團現正集中重組及重新推出旗下部分品牌。事實上,Gucci 一直在整個 Gucci Group中扮演領導的角色,其 2002 年的營業額逾 15 億歐圓,而集團總營業額為 25 億歐圓。
經過3年的審訊,Gucci Group 最終於2001年9月10日與法國集團 LVMH達成協定,後者需完全放棄 Gucci Group股份 (LVMH 曾於1999年在未有對所有股東作出公開及公平的招股的情況下嘗試奪取公司控股權)。根據協定,PPR承諾保證所有股東能在2004年3月以每股 101.50 歐圓售出Gucci Group 股份 (後因每股盈利在 13.50歐圓的關係下,PPR把售出股份定價下調至每股 .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