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背景
貝多芬為其弟卡爾及尤漢納·雷斯之婚姻困惱不已,他們原本在1806年5月25日結婚,但在這時,尤漢納·雷斯已懷有卡爾的骨肉,而且這也是貝多芬唯一侄兒。他因而心灰意冷,既失去與弟弟之緊密聯繫,也從此失去一個得力秘書(因卡爾曾當過此職位)。
貝多芬因而寄情作曲,寫下無數作品,除第四交響曲、拉祖莫夫斯基弦樂四重奏、32首鋼琴變奏曲及小提琴協奏曲外,還寫下此首被冠以“第四”的鋼琴協奏曲。此協奏曲一如既往,於1808年12月22日由貝氏本人於維也納作首演及彈鋼琴。首演完成後,《環球音樂報》大讚該樂曲為“作曲家最獨特的作品之一”。此外,觀眾亦為貝多芬的創意嘖嘖稱奇。
樂曲賞析
此首合共32分鐘之協奏曲,共分下列三段樂章:
第一樂章,中庸的快板。本段以鋼琴展開樂曲,一反以往樂團奏出較長樂段後引領獨奏部份之風格。此外,在樂團將近正式演出之際,曲調突然一轉,使樂章帶來奇異及疏離之感覺。
第二樂章,流暢的行板。此樂章帶給人喜出望外的感覺,並跟龐大的鋼琴及樂團構成強烈對比。一般而言,第二樂章皆是獨奏及樂團安份合作,且又是較為內斂含蓄的,此樂章跟傳統可謂大相逕庭。貝多芬亦曾以油畫當中底比斯女皇之遭遇為該樂章之副題材。
第三樂章,迴旋曲,甚快板。此樂章以迴旋曲為題材,有時更被鏇律化。在連繫g小調前,也曾連繫至C大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