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CP(內容提供商ContentProvider)即內容提供商。內容提供商是指提供服務內容的供應商,內容可以是文字、圖像、音頻和視頻等各種媒體內容。CP,ContentProvider,即內容提供商,指依法或依約定擁有著作權和/或鄰接權以及與著作權作品有關的其他權利的,以及依法或依約定有權代表著作權人和/或鄰接權人進行許可授權、收取著作權使用費用的公司實體或機構。
再具體解釋就是:
ICP的英文是InternetContentProvider,翻譯為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即向廣大用戶綜合提供網際網路信息業務和增值業務的運營商。
套用領域
CP提供的產品就是網路內容服務,包括文字、圖像、音頻和視頻等各種媒體內容。比如的網路電視產業鏈中所表示:在手機、PC、電視等終端看到的內容很多都是內容提供商的服務範圍。ICP同樣是經國家主管部門批准的正式運營企業,享受國家法律保護。國內知名ICP有新浪、搜狐、163、21CN等,河南省知名ICP有河南通信公司下屬的河南信息港、商都信息港,以及17個地市信息港,等等。
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InternetContentProvider,ICP)是指在網際網路上提供大量豐富且實用信息的服務提供商。ICP提供的產品就是網路內容服務,包括搜尋引擎、虛擬社區、電子信箱、新聞娛樂等。網際網路內容提供商可以允許專線、撥接等各種方式訪問該服務提供商的伺服器,提供各種類型的信息服務。
CP,同樣也是COUPLE的縮寫,即配對,主要用在同人作品中.
比如,在火影忍者耽美同人里說CP是鼬卡或鼬X卡卡西,就是以宇智波鼬和旗木卡卡西為配對進行創作.
在化學領域,CP是指化學純,標籤為中藍,用於一般化學試驗。
IP對於CP是沒有意義的,只有發行商才會關注IP的價值。CP在製作遊戲時,玩法特色方面其實不需對IP固有因素進行太多思考,只需在人設、文案等方面進行參考,一款成熟的遊戲就出爐了。良好的IP憑藉自身優秀的客群群體就能為遊戲快速帶來資本的轉化。
管理方法
國家著作權局1994年12月31日發布了《作品自願登記辦法》,對作品(包括一般作品、音樂及音像製品、出版物等)實行自願登記。目前由國家著作權局下屬的中國著作權保護中心負責大陸、台灣、香港和澳門地區以及外國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的作品登記工作。著作權自願登記有助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並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但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著作權登記
著作權自願登記是為了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便於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經過著作權自願登記,其登記的內容在發生權利爭議時,可以作為初步證據被法庭所採納,有利於保護著作權人權益。
支付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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