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含義:是由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准設立並授權的國家認可機構,統一負責對認證機構、實驗室和檢查機構等相關機構的認可工作。
它是在原中國認證機構國家認可委員會(CNAB)和中國實驗室國家認可委員會(CNAL)基礎上合併重組而成的。
領域:
質量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
·環境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
·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
·食品安全管理體系認證機構認可;
·軟體過程及能力成熟度評估機構認可;
· 產品認證機構認可;
·有機產品認證機構認可;
· 人員認證機構認可;
·良好農業規範認證機構認可
互認:
1.國際認可論壇(IAF)互認
2.國際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ILAC)實驗合作組織互認
3.中國CNAS認證與區域組織互認:
4.與太平洋認可合作組織(PAC)互認
5.與亞太實驗室認可合作組織(APLAC)互認
作用意義
1、表明具備了按相應認可準則開展檢測和校準服務的技術能力;
2、增強市場競爭能力,贏得政府部門、社會各界的信任;
3、獲得簽署互認協定方國家和地區認可機構的承認;
4、有機會參與國際間合格評定機構認可雙邊、多邊合作交流;
5、可在認可的範圍內使用CNAS國家實驗室認可標誌和ILAC國際互認聯合標誌;
6、列入獲準認可機構名錄,提高知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