術語簡介
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標準工作組由國家信息產業部科學技術司於2002年6月批准成立。工作組的任務是:面向我國的信息產業需求,聯合國內企業和科研機構,制(修)訂數字音視頻的壓縮、解壓縮、處理和表示等共性技術標準,為數字音視頻設備與系統提供高效經濟的編解碼技術,服務於高解析度數字廣播、高密度雷射數字存儲媒體、無線寬頻多媒體通訊、網際網路寬頻流媒體等重大信息產業套用。
標準工作簡況與進展AVS是我國具備自主智慧財產權的第二代信源編碼標準。顧名思義,“信源”是信息的“源頭”,信源編碼技術解決的重點問題是數字音視頻海量數據(即初始數據、信源)的編碼壓縮問題,故也稱數字音視頻編解碼技術。顯而易見,它是其後數字信息傳輸、存儲、播放等環節的前提,因此是數字音視頻產業的共性基礎標準。
國際上音視頻編解碼標準主要兩大系列:ISO/IEC JTC1制定的MPEG系列標準;ITU針對多媒體通信制定的H.26x系列視頻編碼標準和G.7系列音頻編碼標準。1994年由MPEG和ITU合作制定的MPEG-2是第一代音視頻編解碼標準的代表,也是目前國際上最為通行的音視頻標準。
經過十年多演變,音視頻編碼技術本身和產業套用背景都發生了明顯變化,後起之秀輩出。目前音視頻產業可以選擇的信源編碼標準有四個:MPEG-2、MPEG-4、MPEG-4 AVC(簡稱AVC,也稱JVT、H.264)、AVS。從制訂者分,前三個標準是由MPEG專家組完成的,第四個是我國自主制定的。從發展階段分,MPEG-2是第一代信源標準,其餘三個為第二代標準。從主要技術指標——編碼效率比較:MPEG-4是MPEG-2的1.4倍,AVS和AVC相當,都是MPEG-2兩倍以上。
可以推測,由於技術陳舊需要更新及收費較高等原因,MPEG-2即將退出歷史舞台。MPEG-4出台的新專利許可政策被認為過於苛刻令人無法接受,導致被眾多運營商圍攻,陷入無法推廣產業化的泥沼而無力自拔,前途未卜。而AVS是基於我國創新技術和部分公開技術的自主標準,編碼效率比MPEG-2高2-3倍,與AVC相當,而且技術方案簡潔,晶片實現複雜度低,達到了第二代標準的最高水平;而且,AVS通過簡潔的一站式許可政策,解決了AVC專利許可問題死結,是開放式制訂的國家、國際標準,易於推廣;此外,AVC僅是一個視頻編碼標準,而AVS是一套包含系統、視頻、音頻、媒體著作權管理在內的完整標準體系,為數字音視頻產業提供更全面的解決方案。綜上所述,AVS可稱第二代信源標準的上選。
AVS標準是《信息技術 先進音視頻編碼》系列標準的簡稱,AVS標準包括系統、視頻、音頻、數字著作權管理等四個主要技術標準和一致性測試等支撐標準。在2003年12月18-19日舉行第7次會議上,工作組完成了AVS標準的第一部分(系統)和第二部分(視頻)的草案最終稿(FCD),和報批稿配套的驗證軟體也已完成。2004年12月29日,全國信息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組織評審並通過了AVS標準視頻草案。2005年1月,AVS工作組將草案報送信息產業部。3月30日,信產部初審認可,標準草案視頻部分進入公示期。2004年度第一季度(第8次全體會議)正式開始“數字著作權管理與保護”標準的制定,目前已近尾聲。2005年初(第12次全體會議)完成了第三部分(音頻)草案。
2005年4月30日,AVS標準視頻部分通過公示,在標準道路上邁出決定性一步。2006年2月22日,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通知:《信息技術 先進音視頻編碼》第二部分視頻於2006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AVS視頻部分正式成為國家標準,成為震動業內外的一件大事,國家和各部委領導紛紛發來賀信和題詞,對AVS的工作給予了高度評價,並鼓勵工作組再接再厲,再創輝煌。接下來,標準其他部分將繼續開展工作,陸續進入標準報批和審核程式。
AVS的產業化前景
據預測,數字音視頻產業將在2008年超過通信產業,在2010年成為國民經濟第一大產業。AVS作為數字音視頻產業“牽一髮動全身”的基礎性標準,為我國構建“技術→專利→標準→晶片與軟體→整機與系統製造→數字媒體運營與文化產業”的產業鏈條提供了難得機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