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經過
經初步查明:6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徐某某(女,56歲,揚州市寶應縣人)因其丈夫與未成年被害人吳某某母親存在感情糾葛,遂至吳某某家中找對方理論,因被害人母親不在家,繼而與吳某某發生爭執,過程中徐某某持開水壺潑向吳某某,造成其身體多處燙傷,涉嫌構成故意傷害罪。
女孩全身約有60%的燙傷,呼吸道、消化道燙傷嚴重,已經做了氣管切開,仍在重症監護室接受治療。小吳受傷後,她的媽媽一直在醫院陪護著她,仍未脫離生命危險。
事件處置
警方介入
“揚州17歲姑娘慘遭開水燙傷”事件引發網路輿論關注,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及時派員提前介入,未檢科幹警第一時間赴案發地派出所,與公安機關共同研究分析案情,引導開展相關偵查工作,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處置方案
江蘇省寶應縣檢察院在提前介入的基礎上,對下一步偵查工作提出五點意見:一是注意調查案發原因,詳細掌握案件基本情況;
二是持續關注未成年被害人受傷情況,根據傷情結果準確定性;
三是查明未成年受害人家庭情況,必要時可採取相關救助工作;四是在辦案過程中嚴格遵守未成年人案件特殊保護程式;
五是及時回應公眾關切。
多方看法
此事件在網上引起了廣泛的討論,民眾覺得行兇者手段殘忍,對無辜的孩子下手,簡直喪盡天良。
專家認為行兇者報復心理極度扭曲進而導致行為偏激傷及無辜,產生了嚴重的後果。這對無辜的小吳來說,不論是容貌還是心理都是巨大的傷害,可能會對她以後的生活帶來很大的影響。
律師表示此事件已經超越了普通故意傷害的範疇,行為殘忍,後果嚴重,犯罪嫌疑人將會面臨法律的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