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

2013年6月2日14時30分許,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發生油渣罐爆炸事故,造成2人失蹤,2人重傷,生命垂危。在現場,經過300多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到2013年6月2日16時30分許大火已被撲滅。事故原因在調查中。

事故經過

2013年6月2日下午14時30分左右,大連灣523廠旁邊一石油廠發生爆炸,兩聲巨響爆炸很遠的地方就能聽到,現場濃煙滾滾,天空瀰漫著黑色灰塵。地上全是黑色的石油油點落下來。

現場目擊者稱,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內冒出滾滾黑煙,隨後發生兩次爆炸。“當時整個天空中全是黑煙,特別嚇人,緊接著突然發出一聲巨大的爆炸響,一分多鐘後,又發生一次爆炸。”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

現場居民介紹,火災發生後,天空中瀰漫著黑色的灰塵,現場能聞到燒焦的味道,同時,還有黑色的油點落下。

16時20分許,記者在現場看到不少工人從廠區內撤出。一名廠區工人透露,發生爆炸的為油罐,在出事油罐北側約四十米位置存放著乙苯罐,如果火災引起乙苯罐爆炸,那么後果將更為嚴重。該工人透露,當時很可能是施工時進行電焊切割引發火災。但此種說法未經大連市政府方面證實。

隨後,大連市政府相關部門表示,環保部門現場實時監測表明,二氧化硫、硫化氫、氮氧化物、氨氣等均無超標,環境空氣、水質無污染。

事故處置

在現場,經過300多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到2013年6月2日16時30分許大火已被撲滅。

事故傷亡

該事故造成2人 失蹤,2人重傷,生命垂危。

事故通報

2013年6月3日下午三點,大連市安監局召開發布會,大連市安監局副局長李昊對昨天的大火進行了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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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昊: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一聯合車間是生產乙苯、苯乙烯的車間,一聯合車間在2012年3月已經停產,2013年按照公司隱患治理計畫,中油七建負責對939號儲罐儀表平台進行更換,6月2日受中油七建委託,大連林沅建築工程有限公司4名工人對大連石化公司一聯合車間939號儲罐儀表平台進行更換作業,14時20分左右,939號儲罐罐頂突然發生爆炸隨之著火,並相繼引起936號、935號和937號儲罐著火。

李昊說,大連市已經成立事故調查組,會追根溯源,隨時向外界公布進展。本次發布會只有短短5分鐘,並且沒有安排記者提問環節。

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名聲在外,並不是因為它是中石油在北方最大的煉廠,而是它頻出安全事故。2010年7月16號,在大連新港附近,中石油的一條輸油管道爆裂引發爆炸。數千名消防官兵和公安民警用了15個小時才將大火撲滅,泄漏的原油造成430餘平方公里海面污染。

僅僅3個月後,大連新港碼頭油庫場再次發生火情。初步判斷,是施工人員對“7?16”事故損毀的103號罐體進行拆除作業時,不慎引燃罐體內殘留原油。同年12月,大連新港鑫灣賓館失火,3人遇難,這家賓館距離中石油儲油罐區只有30米。

到了2011年,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又連著發生了兩起火災。7月16號,大連石化公司煉油裝置泄漏引發火災,數萬噸原油泄漏流入附近海域,至少50平方公里的海域受到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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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僅一個月後,大連石化分公司兩罐體之間管線爆裂,再次發生火災。中石油8月30號決定,免去蔣凡大連石化公司總經理職務。國務院也在2011年11月宣布,大連石化過往4起事故都是責任事故,給予64名事故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另有14人被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石油大學教授王震說,石油企業出現安全隱患,要么是技術問題、要么是管理問題。

王震:老廠子後來因為技術中心改善,北方其實最大的試驗廠,應該說這個技術什麼很多方面還是有它的優勢,其實我也很奇怪從一個地方連續出現這么多事,這個故事要么技術問題要么管理問題,感覺上還是有管理的問題。

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認為,中石油在管理上存在漏洞,而地方政府的安監部門對於中石油分公司的監管也有存在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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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曉平:第一個就是中石油本身它的管理運行機制存在很大的問題,所以它才一而再再而三在這個地方出問題。第二個該是地方政府的安全監管機制有問題,因為中石油在當地是最大的一個納稅企業,同時又是一個專業性很強的企業,所以地方政府大連市政府的安全監管部門很多監管是沒有辦法到位,而且沒有真正有意識到位嚴格監管這個企業。

中石油大連石化公司生產新區建成投產以來,曾經實現過開工連續運行3年不檢修的長周期運行紀錄,就在第一次火災發生前,它還贏得了中石油集團“開得起、穩得住”的評價,結果現在4年內出現6次爆炸,很是諷刺。中國能源網首席信息官韓曉平說,同一地區一再發生事故,說明中石油並沒有認真對待。

韓曉平:他出問題前,還要對這個企業進行了獎勵,表彰大會,而把造成的這些污染問題,千方百計通過各種各樣的移情監控把它控制住了,而沒有從自己的內心反省這樣的問題,所以這個問題長時間的沒有從它企業內部真從根本上解決,所以它才會一而再再而三的出問題。中石油在一定程度上有確實有驕傲自滿的心態,因為老是覺得只有是共和國的長子,我們創造的價值又很多,所以在很多問題上他沒有一個自我批評的態度。

韓曉平說,中石油經常將企業責任掛在嘴上,但連最基本的安全生產都沒有保證,大連石化所在甘井子區位於大連的市中心,周圍有密集的居民,中石油對他們不負責,另外每次大火對空氣和海域也都會造成污染。

韓曉平:大火造成大面積空氣的污染,還有海域的污染,黑黑的濃煙我們在網上都可以看到,這些濃煙燃燒的是什麼?都是些渣油,這些渣油高含硫,燃燒以後混入到空氣中,這些油渣會飄到海里和大陸上,當然會造成污染。所以這樣一些污染時不時的發生,你還談什麼責任啊?我想這個企業如果不從根子上解決問題,一些認識不能從根子上解決的話,出這樣的事故還會繼續。

調查結果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2013年7月31日發布的訊息,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跟蹤督辦的社會影響大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審核批准,同意遼寧省及其大連市人民政府的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認定這起事故是責任事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對其他多名責任人分別依規依紀給予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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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調查認定,導致事故發生的直接原因是:非法分包的大連林沅建築工程公司(以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工程七隊名義)作業人員在三苯罐區一儲罐罐頂違規違章進行氣割動火作業,切割火焰引燃泄漏的甲苯等易燃易爆氣體,回火至罐內引起儲罐爆炸。

管理原因是:大連石化分公司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沒有認真吸取以往事故教訓,動火作業安全管理混亂,安全員擅自塗改動火作業票證,現場動火監護不力。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對工程承包商管理不力,非法轉包、以包代管,有章不循、違章作業;管理人員安全意識淡薄,企業安全基礎薄弱、安全管理鬆懈,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證過期失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以下簡稱中石油集團)及其中石油股份公司煉油化工分公司、中國石油工程建設分公司沒有認真吸取以往的事故教訓,對下屬企業安全監管不到位、不得力。大連市政府有關部門安全監管責任落實不到位,對大連石化的日常安全監管不認真、不嚴格。

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紀規定,對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經理賈立志和林沅公司總經理楊福順等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安全總監、黨組成員沈殿成記過處分;中石油股份公司煉油化工分公司總經理徐福貴記大過處分,副總經理沈鋼降級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總經理冷勝軍和副總經理焦玉瑞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總經理郝春生和安全總監周子玉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林吉宏記大過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安環部部長徐立泉記大過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宋硯敏警告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副處長於方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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