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江蘇常熟“史上最窩囊的黑社會”事件

4·2江蘇常熟“史上最窩囊的黑社會”事件

然而,持刀上門的24人尚未被全部追責,6個打工者中的5人卻因聚眾鬥毆罪被判刑三年。 12時47分,提刀上門的一夥人走下樓梯,上了先前的車離開,其中一輛白色小車撞倒路人後,加速離去。 8月9日,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被捕6人中的5人有期徒刑三年,其中一人因未成年另案處理。

事件

2011年4月2日,24人提著砍刀前去江蘇常熟忠發投資公司辦公室鬧事,遭到6名湖南打工者反擊,最後上門者被逼退。然而,持刀上門的24人尚未被全部追責,6個打工者中的5人卻因聚眾鬥毆罪被判刑三年。此案引發網友高度關注,包括4名湖南律師在內的全國十幾名律師成立公益律師團,為這6名打工者維權。近日,此案被蘇州中院以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發回重審。

4月2日,江蘇常熟忠發投資公司的攝像頭記錄了事發經過:中午12點44分,四輛小車先後在該公司前停住,陸續下來二十幾個男人,其中一個穿西裝留板寸頭的男子提著袋子給每人發了一把砍刀,二十多人經過狹窄的樓梯間直闖二樓樓梯間旁邊的辦公室。
當時辦公室里有張勝何強等6個打工者,還有一個來列印檔案的女秘書小張。除了女秘書外,其他6人都來自湖南。12時45分,以一個“光頭”為首的十幾名男子闖進辦公室,其中一人拿刀架在打工者張勝的脖子上,一個戴眼鏡的揮拳把何強打倒。
隨後場面混亂,雙方一頓亂打亂砍。何強等4人掏出事先準備的菜刀反抗,另外兩人隨手抓起辦公室的物品往入侵者頭上砸去,唯一的女性小張嚇得躲在辦公桌下。打鬥持續了兩分鐘,“光頭”一方被逼出辦公室,他們不死心,還想通過辦公室後門闖進,但後門早被堵死。
12時47分,提刀上門的一夥人走下樓梯,上了先前的車離開,其中一輛白色小車撞倒路人後,加速離去。等辦公室安靜下來,躲在桌子下的小張先後撥打了公司老總和警方電話。
這場打鬥經過被人傳到網上,引發熱議,稱是“菜刀隊vs砍刀隊”,而上門挑事的人更被調侃為“史上最窩囊的黑社會”。

刑罰

事發後,徐建忠、小張和參與打鬥的6人數次去當地派出所做筆錄。案發一周后,派出所再次致電要求他們過去,沒想到6人再也沒出來。而此時,提刀上門的24人無一人歸案。事後,當地公安解釋因何強等人稱不認識對方,警方很難辨識身份,所以對方沒人被捕。6人被捕的訊息傳回湖南老家,何強的母親蘇金林和數名家屬在江蘇、湖南之間奔走,他們數次找到當地警方質問:別人上門來找麻煩,我們家人只是自衛,為何被拘留?
8月9日,江蘇省常熟市人民法院以聚眾鬥毆罪,判處被捕6人中的5人有期徒刑三年,其中一人因未成年另案處理。法院認為,何強等人夥同他人持械聚眾鬥毆,致一人受輕傷,其中何強系首要分子,其他4人為積極參加者。記者了解到,上門鬥毆的一方,包括帶頭的“光頭”曾某在內目前已有7人落網。

重審

證據不足被發回重審
承辦法官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稱,何強明知道對方要上門來鬧事,還糾集了5個人,並準備了菜刀棍棒等器械,等著對方到來,從法律上講屬於犯罪預備,主觀上具有鬥毆故意。對方來了後,在對方打了一拳後,何強立即拿出菜刀進行反擊,客觀上有鬥毆的行為。這符合聚眾鬥毆的構成要件,屬於持械聚眾鬥毆。
何強不服判決,提起抗訴。而何強的辯護律師蘇備峰認為,何強不具備聚眾鬥毆的主觀故意,且符合正當防衛的法律特徵,且本案是民事糾紛引發的互相鬥毆,情節顯著輕微,不應當以犯罪論處。
判決結果出來後,引發了網友的廣泛爭議,何強等人家屬不斷在網路發帖求助。在知名網友張洪峰的呼籲下,來自全國的15位律師自願為這6名湖南打工者維權,完全免費。11月22日,律師團成立。一周后,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原審法院判決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此案發回重審。
律師組團為6人維權作無罪辯護
 11月30日,全國數位律師趕到蘇州,律師團15位律師通過遠程電話首次針對案情召開研討會,其中4名律師來自湖南,分別是湖南金州律師事務所甘元春、文穎湖南和潤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岳和湖南湘都律師事務所蘇備峰,當晚律師團一致同意為何強等人作無罪辯護。
12月1日,各位律師在常熟會見了各自的委託人。這兩天不斷有律師表示願意加入律師團,目前律師團成員已有二十多人。
作為第一被告何強的辯護律師,北京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中國政法大學法學博士王誓華認為,此案無論從客觀證據,還是主觀證據上均可證實六名打工者是正當防衛行為 。“事實上是他們意識到自己的人身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時,自覺支配他們的防衛行為。也就是具備明顯的防衛意圖,肯定地說明了這六個人具備防衛的故意,而非鬥毆的故意,也不具有尋求精神刺激的動機。常熟法院原一審判決六名打工者構成聚眾鬥毆罪顯然是錯誤的,因此被蘇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撤銷。希望重審時常熟法院能公正處理。”王誓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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