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社會組織十件大事

民政部與有關科研機構共同召開了“2013年社會組織十件大事”發布會。

基本概況

為了更好地盤點社會組織改革發展過程中的大事要情,從2008年開始,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聯合清華大學NGO研究所、北京大學非營利組織法研究中心、國家行政學院社會與文化教研部、中國社會報、《中國社會組織》雜誌、中國社會組織促進會等科研機構、新聞媒體和社會組織,開展了年度社會組織十件大事的評選工作。堅持“突出重要性、注重導向性、兼顧全面性”的評選原則,對社會組織領域的重大方針政策、標誌性事件、發展成果等進行集中展示,在擴大社會組織影響力、增進社會各界對社會組織了解、改善社會組織發展環境等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效果。“2013年社會組織十件大事”的評選工作從2013年11月份開始,採取自下而上推薦方式,由上述評選單位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各計畫單列市民政部門廣泛推薦候選事件,之後在評選單位內部進行了投票評選,最終確定了名單。

社會組織2013年十件大事

中央對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

黨的十八屆二中全會和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對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作出重大部署,主要任務包括,推進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對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實行直接登記,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健全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推動社會組織完善內部治理結構。制定社會組織改革綜合性檔案、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脫鉤、修訂相關法律法規等工作有序推進,直接登記工作初見成效,各級民政部門直接登記了19000多個社會組織。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激發社會組織活力

《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設專章強調“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同時還在經濟、政治、文化、教育、衛生、黨建等12個方面對發揮社會組織作用提出明確要求。2013年國務院下發的關於發展養老服務業、健康服務業等多個意見中,都強調引導社會組織參與其中。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已成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舉措。

國務院出台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指導意見

9月26日,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於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對政府向社會組織,以及企業、機構等社會力量購買服務做出系統安排和全面部署,填補了我國政府購買服務政策領域的空白。依法在民政部門登記成立或經國務院批准免於登記的社會組織成為購買服務重要承接主體。這是新一屆政府對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改善公共服務作出的重大部署,對於最佳化社會組織發展環境、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具有重要意義。

社會組織登記管理簡政放權

11月8日,國務院下發《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12月7日,下發《關於修改部分行政法規的決定》,取消了法律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即具有法人資格的社會團體及其設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備案,取消了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登記、變更登記和註銷登記,取消了商務部對在華外國商會的前置審批,並對《外國商會管理暫行規定》做了相應修改。與此同時,全國多個省份下延了非公募基金會和異地商會的登記管理許可權。以簡政放權為核心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改革在中央和地方次第展開、穩步推進。

國務院領導專題調研社會組織工作

7月8日至11日,國務委員王勇一行赴廣東省深圳市和上海市專題調研社會組織工作。這是近些年來,國務院領導同志就社會組織工作進行的一次重要專題調研。他強調,社會組織已經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建設者,要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從加強頂層設計、深化體制改革、最佳化發展環境、強化監督管理、加強黨的建設等方面積極推進社會組織改革發展,加快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引導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社會組織逐步納入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2013年,社會組織納入國家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範疇,地方率先啟動,9月20日,浙江省下發了《關於加強社會組織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9月26日,上海市下發了《社會組織信用信息記錄、共享和使用管理暫行辦法》,登記、年檢、評估、執法等情況成為評價社會組織信用狀況的重要信息。同時,社會組織建設創新示範、行業協會自律與誠信創建、民辦非企業單位塑造品牌與服務社會等活動在全國深入開展,社會組織評估工作全面推進,符合條件的全國性社會組織累計評估率達到70%,社會組織誠信建設得到加強,信用環境進一步最佳化。

雲南等地積極推進社會組織改革創新

8月23日,雲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關於大力培育發展社會組織加快推進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建設的意見》,同時出台一系列配套政策,在此之前,民政部、雲南省政府於7月18日共同舉辦了“推進社會建設創新社會組織”座談會,民政部部長李立國,雲南省委書記秦光榮出席會議並講話。雲南省在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場、地方性稅收減免、政府購買服務等方面的政策具有創新性。與此同時,安徽、福建、大連、寧波、廈門等地黨委政府也紛紛出台推進社會組織改革創新的綜合性檔案,落實中央精神、全面深化社會組織改革的氛圍日趨濃厚。

蘆山震災捐贈新規推動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

4月20日,四川雅安蘆山地震發生後,民政部及時發布《關於四川蘆山7.0級強烈地震抗震救災捐贈活動的公告》,不指定救災捐贈接收主體,提倡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捐贈,為社會組織參與救災和災後重建服務暢通了渠道,同時強化信息公開,加強監督管理,提高捐贈使用的透明度。四川省雅安市成立了全國首個抗震救災社會組織和志願者服務中心,對接社會組織公益項目493個,涉及資金11.46億元,社會組織成為抗震救災的重要力量。此舉是構建政府與社會組織聯合救災機制的新探索,整合救災資源、拓寬救災渠道,在救災領域建立了政社互動互補的新格局。

社會組織人才培訓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才工程

5月17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2013年高級研修項目計畫》,據此,10月14日,民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聯合舉辦首屆全國行業協會商會領軍人才高級研修班,社會組織人才培訓首次納入國家專業技術人才知識更新工程,這是加強社會組織人才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7月15日,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民政部聯合下發了《關於鼓勵社會團體、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建立企業年金有關問題的通知》,該政策出台對穩定社會組織人才隊伍,提高其社會保障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中國社會組織》雜誌創刊

2013年1月,《中國社會組織》雜誌正式創刊。該雜誌是民政部主管、中國社會組織促進會主辦、面向全國各類社會組織的唯一專業性雜誌。至此,以中國社會組織網、中國基金會網、《中國社會組織》雜誌,“兩網一刊”為主渠道,以社會組織輿情專報、社會組織理論政策選編等為補充,平面媒介與網路媒介相結合的社會組織宣傳平台初步建立,形成了與社會大眾主流媒體良性互動,與社會組織、社會公眾、相關行業、新聞媒體、專家學者、政府部門相互溝通的信息交流格局,傳遞了社會組織正能量,最佳化了社會組織輿論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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