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土資源十大關鍵字

2013年12月17日,國土資源部召開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工作座談會。 首次地理國情普查2013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決定於2013年~2015年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工作。 2013年12月17日,國土資源部決定,利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對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問題進行專項整治。

農村土改

“農村土改”,無疑是2013年國土資源領域的最強音。
圍繞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多年來,一些地方積極開展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改革探索,取得了重要進展。廣東、安徽、湖北等地先後出台了全省性的規範集體建設用地流轉規定,為完善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權能奠定了實踐基礎。
2013年,改革全面提速。2013年4月18日,《保發展保紅線工程2013年行動方案》明確,探索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流轉制度,促進城鄉統一的土地市場建設。
2013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發布,提出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明確了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方向、重點和要求,進一步擴大了土地權能,不僅允許土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而且賦予了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與國有建設用地平等的地位和相同的權能,農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正式步入破冰期。

保權益

在保發展、保資源的基礎上,如何保權益,成為2013年國土資源工作的重要實踐課題。《保發展保紅線工程2013年行動方案》明確提出,保障民眾合法土地權益,促進社會公平公正。
持續加大信訪接待及案件轉辦交辦、實地核查、督察整改等工作力度,是國土資源部門紮實推進保權益的重要切入點。國土資源部明確要求,對信訪問題突出的省份及其重點案件、問題,定期通報,約談相關責任人。對整改不力的省份,暫停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取消建設用地指標獎勵追加資格。
在推進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國土資源部黨組確定了兩項自選動作,其中一項就是開展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對拖欠征地補償安置費用、違規征占土地侵害農民合法權益等問題,進行一次集中清理。2013年12月17日,國土資源部召開維護被征地農民合法權益專項督察工作座談會。會上,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強調,土地權益和礦產權益都是民眾的命根子,一定要落實好、維護好,盡心盡力維護民眾權益。

城鎮化

圍繞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改革完善土地管理制度,是2013年土地改革的重頭戲。
2013年6月24日,促進城鎮化健康發展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座談會透露,國土資源部成立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研究小組,歷時10個月,開展了10多個專題、11個省共50多個城市的同步同口徑調研,形成了7方面27條改革政策建議。
2013年12月12日~13日,中央城鎮化工作會議召開。會議提出,要按照嚴守底線、調整結構、深化改革的思路,嚴控增量、盤活存量、最佳化結構、提升效率,切實提高城鎮建設用地集約化程度。按照促進生產空間集約高效、生活空間宜居適度、生態空間山清水秀的總體要求,形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的合理結構。減少工業用地,適當增加生活用地特別是居住用地,切實保護耕地、園地、菜地等農業空間,劃定生態紅線,按照守住底線、試點先行的原則穩步推進土地制度改革。

生態文明

圍繞促進生態文明建設,重塑國土資源管理格局,是2013年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新使命。
這一年,國土資源部門牢牢樹立大國土、大資源、大地質、大生態的理念,著力推進國土資源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綜合管理和國土資源、資產、資本三位一體協同管理,進一步明確促進生態文明建設的主要任務,將生態文明建設理念融入各項工作實踐中。
在地災防治方面,9月13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發出《關於開展地質災害防治高標準“十有縣”建設工作的通知》;在綠色礦山建設方面,10月20日召開的2013年中國綠色礦山和諧礦區經驗交流會透露,按照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確定的“大力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2020年綠色礦山格局基本建立”的總體目標推進,國土資源部確定的國家級綠色礦山總體規模已經達到459家;在土地整治方面,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對9個在建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10個土地整治示範省建設情況的評估結果顯示,重大工程和示範省建設總體進展較好,共新增耕地518萬畝,建成高標準基本農田3400多萬畝,在促進耕地增量提質、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改善生態環境等多方面取得成效。

不動產統一登記

2013年11月20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將分散在多個部門的不動產登記職責整合由一個部門承擔。
整合不動產登記職責、建立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是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的重要內容,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建設現代市場體系的必然要求,對於保護不動產權利人合法財產權,提高政府治理效率和水平,尤其是方便企業、方便民眾,具有重要意義。會議明確,由國土資源部負責指導監督全國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不動產統一登記職責,基本做到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信息平台“四統一”;建立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台,實現不動產審批、交易和登記信息在有關部門間依法依規互通共享,消除“信息孤島”。
2013年11月29日,國家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建設試點——全國宗地統一代碼電子檔案管理信息系統工程,在北京通過初步驗收。試點工程將以宗地統一代碼為核心的土地管理信息融入國家信息化試點,為不動產統一登記信息平台建設奠定了技術基礎。

找礦突破3年成果

2013年是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實施的第三年,即“358”目標第一階段的實現年。自2011年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啟動實施以來,已發現一批具有世界級儲量的大礦,勘查成果超出預期,特別是石油、天然氣、鈾、鎢、鉬、鎳的找礦取得重大突破,基礎地質工作進度快速提高,地質科技創新穩步推進,礦產資源綜合利用取得重大進展。
能源資源勘查方面,2012年,採用“煤鈾兼探”的方法,新查明一個世界級超大型砂岩型鈾礦,實現了著名的“大營突破”,同時在北方盆地初步驗證一批鈾礦找礦靶區,有望重塑我國鈾礦開發利用新格局。煤炭勘查上也有新突破,在新疆和山西新增一批大型—超大型煤炭礦產地,在福建等南方缺煤省份也有新發現。
金屬礦產勘查取得一批世界級的重大發現。江西武寧大湖塘鎢礦探明儲量達106萬噸,為世界級特大型礦床規模,有望成為世界最大鎢礦,估算經濟價值超過1500億元;新發現3個超大型鉬礦和兩個超大型鎳礦,其中新疆坡北特大型鎳礦資源量超過200萬噸,規模僅次於我國第一大的金川鎳礦。

首次地理國情普查

2013年2月28日,國務院發出《關於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的通知》,決定於2013年~2015年開展第一次全國地理國情普查工作。
地理國情普查是一項重大的國情國力調查,開展全國地理國情普查,系統掌握權威、客觀、準確的地理國情信息,是制定和實施國家發展戰略與規劃、最佳化國土空間開發格局和各類資源配置的重要依據,是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建設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的重要支撐。
地理國情主要是指地表自然和人文地理要素的空間分布、特徵及其相互關係,是基本國情的重要組成部分。普查內容主要包括兩方面:一是自然地理要素的基本情況,包括地形地貌、植被覆蓋、水域、荒漠與裸露地等的類別、位置、範圍、面積等,掌握其空間分布狀況;二是人文地理要素的基本情況。

海洋維權

2013年7月9日,中國政府網公布了經國務院批准的《國家海洋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突出強調了國家海洋局“綜合管理”、“統一執法”的職責。國家海洋局的許可權和編制大幅擴充。
根據新一輪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在原國家海洋局、中國海監、公安部邊防海警、農業部中國漁政、海關總署海上緝私警察的基礎上,重新組建國家海洋局。
從“三定”方案內容上看,加強海洋綜合管理、統籌規劃和強調海上統一執法,是新組建的國家海洋局的最大亮點。尤其是在海上執法方面,連續用了“四個統一”:統一規劃,統一建設,統一管理,統一指揮,並強調“中國海警局可以直接指揮海警總隊開展海上維權執法”,為加強海洋維權提供了保障。

小產權房

2013年,關於“小產權房”命運的猜測此起彼伏。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後,各種關於“小產權房”有望轉正的解讀,更是甚囂塵上。
2013年11月22日,國土資源部辦公廳、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聯合發出《關於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的緊急通知》,明確指出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嚴重違反土地和城鄉建設管理法律法規,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建設規劃,不符合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衝擊了耕地保護紅線,擾亂了土地市場和房地產市場秩序,損害了民眾利益,影響了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的健康發展,建設、銷售和購買“小產權房”均不受法律保護。
2013年12月17日,國土資源部決定,利用半年左右的時間,對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問題進行專項整治。主要任務是,以落實有關要求為目標,在地方人民政府的領導和相關部門配合下,對在建、在售“小產權房”行為堅決叫停,對典型案件嚴肅查處,對有關責任人嚴肅追究,堅決遏制違法建設、銷售“小產權房”。

二次調查

2013年12月30日,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結果正式發布。根據國務院決定,中國自2007年7月1日起,開展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並以200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匯總二次調查基本數據。
二次調查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採用統一的土地利用分類國家標準、首次採用覆蓋全國遙感影像調查底圖的全國性土地調查,做到了圖、數、實地一致。
二次調查結果顯示,截至2009年12月31日,全國耕地20.31億畝,全國基本農田15.61億畝。雖然二次調查耕地數據比基於一次調查數據逐年變更到2012年的耕地多出2億畝,但我國人均耕地少、耕地質量總體不高、耕地後備資源不足的基本國情沒有改變,耕地問題仍十分突出,必須始終堅持“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實保護耕地”的基本國策,繼續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堅決守住耕地保護紅線和糧食安全底線,確保我國實有耕地數量基本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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