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公告
10月12日下午3點,2012年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試公告在廣大考生的翹首期盼中,正式公布了。國考公告的發布預示著2012年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錄用公務員考試全面拉開帷幕。此次考試的招考採取網路報名和現場報名兩種方式進行,報名時間為2012年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筆試將於2012年11月27日舉行。
2012年的國考公告相比2011年有以下幾個重要新特點:
招考人數創新高
此次國家公務員考試共招考1.8萬餘人,比2011年增加2000人,是歷年來招考人數最多的一次。2012年的國家公務員考試對外招錄的部門有130多個。地市縣區基層職位將招錄13000人,占總體計畫的73%,其中三分之二的職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這意味著,應屆畢業生可以報考的職位多達8700多個。以上數據無疑為考生提供了很大的機會,《2012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編寫組的專家提醒考生,把握機會,認真挑選適合自己的職位,在報名環節正確更多成功的可能性。
8700多個基層崗位面向應屆生
地市縣區基層職位中有三分之二的職位要求為應屆畢業生,多達8700個職位,證實了面向應屆生招錄的公務員崗位向地市級、縣鄉級等基層傾斜的說法。由此也可以看出國家越來越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紮根基層。
據了解,今後在招考中將進一步加大錄用基層工作經歷人員的比例,把經過基層培養鍛鍊的優秀人才選拔到各級黨政領導機關,近幾年中央機關的招錄比例在逐年提高,2011年提高到85%,中央機關85%的職位是用於招錄具有兩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這些人到中央機關工作以後,熟悉基層情況,對基層有比較深的感情,對政策把握到位。
每年海關部門招考都異常火爆,據了解,2012年海關將招錄1728人,主要面向應屆畢業生;銀監會不受國家2年工作經驗限制,除特殊明確要求崗位外,均面向應屆生。
考錄探索分級分類
2012年度考錄另一項重要改革是探索分級分類考試,將中央機關招考職位區分為中央機關及其省級直屬機構、市(地)級以下直屬機構等類別,在考試內容和招考政策上有所區別。銀監會和證監會將作為改革試點,列入到特殊專業序列,即報考銀監會(證監會)的考生在第一輪傳統的“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兩門課筆試外,還要參加一個專業綜合筆試,行政能力測試和申論成績共占50%,專業綜合筆試成績占50%,按照1比1的比例合成筆試總成績,確定第一輪篩選結果。
考試的程式和規則更嚴謹規範
不論是對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還是專業測試和英語測試都給出了具體的時間或地點。基層工作經歷的計算給出了明確的截止日期,即2011年10月15日。7個非通用語職位外語水平測試的時間為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銀監會特殊專業職位專業科目考試的時間同樣為2011年11月26日下午14:00--16:00。在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的前一天進行專業測試和外語測試,需要考生自己調整好狀態,不能因第一天的考試而影響到第二天的發揮。
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5年10月15日至1993年10月15日期間出生),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即1970年10月15日以後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備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基層和生產一線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的經歷,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報考中央機關的人員,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的經歷,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10月15日。
招考職位要求有農村基層服務項目工作經歷的,是指報考人員為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或“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四類人員。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名。報考人員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迴避關係的招考職位。
報考程式
(一)職位查詢
各招錄機關具體的招考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
報考人員在2011年10月12日後可以通過以下網站查閱《招考簡章》:
國家公務員考試網 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 中國政府網 人民網 新華網 中國網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 國家公務員局網站 新浪網 搜狐網 中華網 中國教育和科研計算機網 中國教育線上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基層工作經歷以及備註的內容等信息需要諮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繫,招錄機關的諮詢電話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詢。
為方便報考人員報考,公務員主管部門還就報考政策、報名網路技術和考場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報考指南》,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述網站查閱該指南。
(二)網上報名
本次考試報名主要採取網路報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可登錄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題網站(以下簡稱考錄專題網站)進行網上報名。也可以通過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或國家公務員局網站上的相關連結登錄考錄專題網站。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可在2011年10月15日-24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提交報考申請。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部門(單位)中的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0月15日-10月26日期間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是否通過了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報考申請尚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
3.查詢報名序號。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請於2011年10月26日左右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報名序號。報名序號是報考人員報名確認和下載列印准考證等事項的重要依據和關鍵字,請務必牢記。
年齡在35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的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職),不通過網路進行報名,報名時請直接與要報考的招錄機關聯繫,通過電話傳真或傳送電子郵件等方式報名。應屆畢業碩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同時應提交學校出具的應屆畢業證明。報名確認和列印准考證等相關事宜按各地考試機構的要求辦理。
(三)報名確認
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需要進行報名確認。報名確認採取網上確認的方式進行,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1月2日-11月7日在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進行網上報名確認及繳費。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並繳費者視為自動放棄考試。
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應上傳本人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格式為.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並按規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
農村特困人員和城市低保人員,可按政策申請減免考務費用。這部分人員,不進行網上報名確認,直接與當地考務部門聯繫辦理報名確認和減免費用的手續。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複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複印件),經各省(區、市)負責考務工作的部門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考務費用的手續。
各省(區、市)考試機構的網址和諮詢電話將於2011年10月12日以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公布。
(四)網上列印准考證
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人員請於2011年11月21日-11月26日期間,登錄所選考區考試機構網站下載列印准考證。列印中如遇問題,請與當地公務員考試機構聯繫解決。
考試內容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內容。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複習可參考《2012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備考教材》。有關情況詳見《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2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考試大綱》。
報考中聯部、外交部、教育部、商務部、文化部、對外友協、中國貿促會等部門日語、法語、俄語、西班牙語、阿拉伯語、德語、朝語(韓語)等7個非通用語職位的報考人員,還將參加外語水平測試,考試大綱請在各部門網站查詢。
2、時間地點。公共科目筆試的時間為2011年11月27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 14:00-16:30 申論
本次考試在全國各省會城市、自治區首府、直轄市和個別較大城市設定考場。報考人員應按照准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准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3、成績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的成績及最低合格分數線可於2011年1月中旬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
對西部地區和艱苦邊遠地區職位、基層職位和特殊專業職位,在劃定最低合格分數線時將予以政策傾斜。
(二)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
中央組織部幹部一局(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國家公務員局考試錄用司將根據《招考簡章》中規定的面試人選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參加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的人選名單,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統一公布。專業科目考試設定情況及相關事項也將在考錄專題網站及招錄機關網站上公布。
招考職位上通過公共科目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計畫錄用人數與面試人選的比例時,招錄機關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及調劑相關事宜,由中組部、國家公務員局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後,通過考錄專題網站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後,報考人員可登錄考錄專題網站查詢各招錄機關的面試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身份證件(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等)原件、所在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加蓋公章)或所在學校蓋章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對於在職的報考人員,開具所在單位同意報考證明確有困難的,經招錄機關同意,可在體檢和考察時提供。“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畫”、“三支一扶”計畫、“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畫”等四類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錄機關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報考所需的報名推薦表、報名登記表等材料可從考錄專題網站下載、列印。
報考民航空中警察職位且進入面試的人員,面試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後,參加面試、體能測試和專業訓練。民航局按照面試、體能測試、專業訓練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並在考錄專題網站公示。
成績考評
面試和專業科目考試結束後,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占50%,面試成績和專業科目考試成績共占50%。
人員名單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機關按規定的程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考察情況和體檢結果合格的人員中綜合考慮,擇優確定,並在考錄專題網站上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准考證號、所在工作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特別提示: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可參考國家公務員考試綜合教材,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出現的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