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大學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簡介
“雲南大學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項目”系雲南大學和復旦大學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對口支援高校聯合培養本科生等有關工作的通知》(教高廳【2010】3號)開展的本科生聯合培養活動,是兩校深化對口支援、推進西部大開發建設的重要舉措之一。
聯合培養培養模式
培養專業
自2010年起,每年雲南大學將從9個專業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中各選拔5名學生參加該項目。
聯合方式
聯合培養學生採用“2+2”模式進行培養,即學生一、二年級到復旦大學學習,三、四年級返回雲南大學所在專業學習。
聯合培養選拔
在學生自願申請的基礎上,各相關學院負責選拔聯合培養學生,教務處負責監督。學生選拔應以選派優秀學生為原則,主要從高考總分、專業第一志願和與所修專業對應的單科成績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擇優確定學生。
學費、住宿費及醫療保險管理
繳納學費
聯合培養學生4年均按雲南大學學費標準向雲南大學繳納學費。 聯合培養學生一、二年級按復旦大學標準向復旦大學繳納住宿費,三、四年級按雲南大學標準向雲南大學繳納住宿費。
聯合培養學生在復旦大學學習期間,在日常生活和學習活動中享受復旦大學學生的同等待遇。
聯合培養學生的醫療保險和人身意外保險由雲南大學統一辦理,學生可在復旦大學門診自費看病,或者墊支住院費用,再由雲南大學校醫院向雲南省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申請報銷有關費用。
學籍和學歷
聯合培養的本科生由雲南大學負責招生學籍學歷電子註冊,雲南大學將在學生信息欄備註“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字樣。 對於按規定完成學業,成績合格的聯合培養學生,其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由雲南大學頒發,對於四年平均成績的績點達到2.0以上者,將在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上註明與復旦大學聯合培養,復旦大學附加印章予以認可。
學習與管理
聯合培養學生的課程修讀,原則上一、二年級按復旦大學本科培養方案執行,三、四年級按雲南大學本科培養方案執行。
聯合培養學生在復旦大學學習期間的德、智、體、美,以及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科技創新、文體活動、社會服務等方面的表現由復旦大學按學年進行考核並作記錄,由雲南大學對其進行獎學金評定。
聯合培養學生如在復旦大學學習期間出現違規、違紀行為的,將按照復旦大學和雲南大學有關條例、辦法和規定進行處分。
其他
聯合培養學生淘汰等有關規定詳見《復旦大學和雲南大學聯合培養本科生管理辦法(試行)》。
雲南大學教務處 雲南大學學生處
二〇一〇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