錫政辦發[2010]62號
各市(縣)和各區人民政府,市各委、辦、局,市各直屬單位:
市經信委《2010年無錫市節能降耗工作意見》已經市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實施。
二○一○年三月十日
2010年無錫市節能降耗工作意見
2010年,是我市完成“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的決勝之年。為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目標責任,突出工作重點,落實各項措施,確保完成“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任務,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0年全市節能降耗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和節約優先方針,把節能降耗作為調整產業結構、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重要抓手,積極推進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創建低碳經濟發展模式。進一步創新節能工作機制,發揮企業節能主體作用,努力形成全社會參與的節能工作新格局,為開啟“十二五”節能工作奠定良好基礎。以“淘汰落後產能、發展循環經濟、嚴把項目準入、強化節能監管”為重點,充分挖掘全社會節能潛力,確保圓滿完成“十一五”節能降耗目標任務,為全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支撐和堅實保障。
二、主要目標
2010年,全市節能降耗考核主要目標:萬元GDP綜合能耗下降4%以上,萬元規模以上工業產值能耗下降7%左右,萬元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水耗下降4%左右;實施並申報重點節能與循環經濟項目100項以上,實施清潔生產企業審核250家以上,技術改造項目通過節能評估審查率達到100%,全面完成千家、百家企業節能目標,節能監察監測200家企業;完成淘汰落後用能設備1000台套以上;新增循環經濟試點企業(園區)15家以上;推廣財政補貼綠色照明40萬套以上;非粘土新牆材竣工面積占牆材建築面積比例達到72.05%;散裝水泥供應量達到1150萬噸。
三、工作重點
圍繞上述節能工作目標,嚴格實施三項節能制度,探索建立三項節能新機制和著力抓好八方面工作。
(一)嚴格實施三項節能制度
1.嚴格實施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制度。結合新修訂的《無錫市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指標和計分標準》,認真組織節能目標責任評價考核工作,加強對各市(縣)、區政府和有關部門節能目標完成情況和節能工作措施落實情況的考核,促進各級各部門進一步加強重點領域、重點行業、重點企業的節能工作。
2.嚴格實施節能評估審查制度。按照《無錫市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實施細則(暫行)》有關規定,對近年來我市新上項目節能評估審查執行情況開展專項執法檢查,對違反能評規定的地區、企業,給予通報並責令限期改正。進一步健全市(縣)、區級能評體系,確保各市(縣)、區將節能評估審查納入本地區行政服務中心服務事項,從源頭把好節能關,遏制高耗能行業的發展。同時,黨政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不符合建築節能要求的,有關部門不得批准。
3.嚴格實施能源利用狀況月報制度。對年綜合能源消費總量5000噸標準煤以上的重點用能單位嚴格實行能源利用狀況月報制度,動態跟蹤重點用能單位產值能耗和單位產品能耗變化,從而進一步強化企業能源管理基礎和節能考核。
(二)探索建立三項節能新機制。
1.建立節能管理評級新機制。研究制定《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評級辦法》,對企業能源管理崗位設定、能源計量器具配備、能源統計數據質量、能源審計、清潔生產以及能源利用狀況報告等節能管理基礎工作進行綜合評定,將評定結果與重點項目扶持、銀行授信和評先評優等政策掛鈎。
2.建立節能項目引導新機制。建立重點節能技改項目儲備庫,將技術含量高、節能效果好、示範作用大的項目及時納入項目儲備庫,實行動態管理,加大對重點項目的跟蹤、協調和服務力度。研究制定《無錫市節能和發展循環經濟專項引導資金管理辦法》,對市節能專項引導資金項目,實行第三方節能量核定,並依據節能量進行財政獎勵或扶持。
3.建立節能產業市場新機制。大力推廣契約能源管理、能源需求側管理、節能自願協定等有利於促進節能工作的市場新機制。研究當前契約能源管理實施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拓寬節能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和社會各方面加大對節能項目的支持力度。在鋼鐵、紡織印染和化工等行業開展節能自願協定試點工作,研究制定節能自願協定實施辦法和獎勵措施。進一步健全無錫市節能產品認定體系,加快節能新產品、新技術的套用步伐。
(三)著力抓好八方面工作
1.大力發展低碳經濟。以“新興產業培育年”活動為契機,以發展低碳經濟為導向,加快產業結構調整步伐,加快培育壯大新興戰略性產業,重點培育和發展感測網、電子信息產業和信息服務業、新能源、新材料、軟體及服務外包、生物、環保等產業。不斷最佳化產業布局,構建產業集群和特色產業園區,促進優勢產業集聚發展,提高產業集中度和產業核心競爭力。採取政策扶持、資金引導、資源和生產要素最佳化配置等方式,組織實施一批重大技術改造和重大技術創新項目,支持一批重點企業做大做強。
2.加強節能執法監察。認真貫徹《無錫市節能監察辦法》,加強節能執法監察。制訂節能執法監察實施計畫,在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企業中,組織開展具有一定影響和震懾作用的節能專項執法行動,督促檢查節能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的落實情況,嚴肅查處違反節能法律法規的事件,對浪費能源的現象進行曝光,並依法處置。
3.強化重點企業節能管理。對2009年度新增或個別尚未完成能源審計的年綜合能源消費量5000噸標煤以上重點用能企業,確保完成能源審計。重點地區向年綜合能源消費量3000噸標煤以上的企業推進能源審計工作。對重點用能企業實施科學指導和分類監管。對列入國家“千家企業節能行動”、江蘇省“百家企業節能行動”企業和無錫市重點用能企業,按不同的監管要求,督促企業加強節能管理,確保完成年度節能目標任務。
4.大力發展循環經濟。繼續堅持以《無錫市“十一五”循環經濟發展規劃》為導向,按照“面上宣傳、點上示範、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以重污染行業為重點,再選擇一批企業發展循環經濟,進一步擴大試點範圍。努力拓寬資源綜合利用領域,提高資源綜合利用率,減少廢物排放,確保固體廢棄物利用率達到99%以上。持續推進清潔生產,加大清潔生產審核工作組織力度。對污染物排放不能穩定達標或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核定指標的企業,以及使用有毒原材料、排放有毒物質的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
5.積極推進節能技術進步。在節約用電、節約水資源、節約原材料、節約土地、循環生產和“三廢”污染減排等重點領域狠抓共性技術與關鍵技術的突破,在冶金、化工、紡織、建材、電力、造紙等高耗能、高污染的節能減排重點行業狠抓龍頭企業帶動,組織一系列重點行業節能新技術交流與推廣活動。加快節能共性技術、關鍵設備研究開發和示範推廣套用,發展節能產品和產業,著力推進產學研結合和國內國際技術交流合作,逐步建立我市節能技術開發、成果推廣和套用示範體系。
6.加快淘汰落後產能。深入推進“五小”、“三高兩低”企業整治,加大對冶金、化工、熱電行業整治整合的力度,嚴格行業準入標準,綜合運用加強清潔生產審核、實施差別電價和水價等手段,加快淘汰落後產能。全面梳理近年來我市開展的能源審計、節能監察、節能監測和清潔生產工作成果,制定新一輪落後設備淘汰計畫,加快淘汰落後用能設備、產品和工藝步伐。
7.大力發展新牆材、散裝水泥。全面貫徹實施《江蘇省發展新型牆體材料條例》,大力開發和推廣節地、節能、利廢且有利於環保並符合自保溫、可持續發展要求的各類新牆材。加強新牆材質量監管,提高產品質量、檔次。積極培育重點新牆材骨幹企業,引導企業最佳化產品結構,提高產品檔次,促進產業轉型升級。繼續加大散裝水泥推廣套用力度,確保全市水泥散裝率達到75%以上。加快推進預拌砂漿生產及套用,年內新建預拌砂漿生產企業3家以上,生產能力70萬噸以上。加快推進宜興市創建全省散裝水泥示範市(縣)工作,確保年內通過省級驗收。
8.著力抓好重點領域節能。嚴格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加強建築節能工作的通知》(錫政辦發[2009]132號)要求,強化新建建築執行節能標準的全過程監管管理,推進可再生能源在建築上的套用,穩步推進既有居住建築節能改造。優先發展公共運輸,最佳化道路運輸組織管理,加快老舊汽車、船舶的報廢更新。認真組織實施機關辦公建築和大型公共建築能耗統計、能源審計、能效公示制度,積極推進公共機構節能改造示範工程,建立健全公共機構節能考核制度,紮實推進節約型機關建設。
附屬檔案:
1.無錫市2010年節能降耗工作各市(縣)、區政府目標分解表(略)
2.無錫市2010年節能降耗工作部門任務分解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