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的通知,現將《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研究執行。

概述

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於印發《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的通知
滬教委辦〔2010〕1號
各高等學校,各區縣教育局,市教委各直屬單位: 現將《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單位實際,認真研究執行。
附屬檔案: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
2010年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工作要點
2010年,上海教育工作要在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四中全會、九屆市委九次全會精神,堅持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以學習貫徹國家和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為主線,以編制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為重點,全力參與和服務世博會,堅持改革創新、提高質量、促進公平,大力推進教育現代化建設,促進各項教育事業上一新台階,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一、
編制實施規劃綱要,深入推進教育改革發展  
1.完成《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編制並正式實施。修改完善《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文本,適時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做好報請上級部門審議批准工作,完成《上海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編制並正式頒布實施。研究制定輿論宣傳方案,利用新聞媒體進行準確解讀,加強引導,切實推進規劃綱要實施。
2.編制《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按照市政府統一部署,圍繞應對國內外發展環境變化、產業結構調整、最佳化空間布局、加強社會發展、深化改革開放等重點,根據本市教育實際,結合中長期規劃綱要的階段性目標,完成《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編制工作。
3.全面完成《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任務。依據規劃確定的總體目標,實施和諧均衡、創新提升、人才強教和開放合作等四大戰略,確保落實各項指標,全面完成《上海教育事業發展“十一五”規劃》各項任務。
4.啟動部市合作共建國家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工作。配合做好上海市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建國家教育綜合改革試驗區的協定簽訂等相關工作,制定實施細則,試驗區工作有實質性啟動。 二、堅持立德樹人,紮實推進學生德育工作
5. 深入開展世博主題教育活動。緊緊抓住上海世博會舉辦的契機,充分挖掘世博會的德育資源與內涵,廣泛開展世博主題教育活動,引導學生在實踐鍛鍊中受教育、長才幹、作貢獻。圍繞世博,重點實施“一個計畫”、“五大系列”活動。“一個計畫”指世博志願者保障獎勵計畫,支持各高校開展世博志願者工作、評選獎勵世博志願服務典型;“五大系列”活動指世博志願精神打造、世博文化展示、世博文明踐行、世博創意行動、世博風采宣傳等活動。
6.增強德育工作的前瞻性和科學性。召開上海學校德育工作會議,制定《上海學校德育“十二五”發展規劃》,推進德育研究,組織實施市哲學社會德育系列課題(市德育理論研究課題、市德育決策諮詢課題、市德育實踐研究課題)的申報評審工作。舉辦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研究年會,承辦第二屆全國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創新論壇。
7.深化中國小德育工作。完善“兩綱”課內體系,實施 《上海市中國小21門學科分層實施學科德育的指導意見》,注重學科德育的有效性。完善“兩綱”課外體系,召開中國小社會實踐工作會議和校外教育工作表彰會,推進校外教育課程化建設。完善創新人才素質培養體系,制定《關於加強中國小德育工作促進學生創新素質發展的指導意見》。召開上海市中國小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會議,推進“溫馨教室”建設。完善師德建設與教師人文素養提升工程。加強班主任、德育骨幹隊伍培訓培養,建好“班主任帶頭人工作室”,設立勞技課、信息技術課、自然課、科學課等德育實訓基地。
8.加強中職校德育工作。貫徹落實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會議精神,認真實施《關於加強和改進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德育工作的實施意見》,制定並實施中職德育工作專項督查指標。進一步規範中職德育課教學管理,深化德育課教學改革。制定《上海市中職學生成長手冊》。舉辦首屆上海市中職校園文化節。建立上海市中職校網路服務平台,及時把握學生思想動態,積極構建中職校校園網路文化。制定《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班主任工作職責》,進一步規範班主任工作。建設上海市中職德育師資培訓基地,加大骨幹教師的培養力度。
9.推進大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創新發展。加強高校思政課建設,積極推進《六個“為什麼”》進課堂試點工作。制定上海高校思政課建設標準,開展教學督導,組織名師巡講,舉辦教學論壇、教學比賽,推進教學科研,創新教學方法,提高教學質量。出台思政課教師隊伍培養規劃,加大培訓力度,組織結對帶教,建設名師工作室,實施“陽光計畫”,著力培養思政教育專家和學科帶頭人。進一步加強大學生形勢與政策教育。推進輔導員培養工作向縱深發展,加大輔導員培訓基地建設力度,建立輔導員境外研修基地,設立優秀輔導員工作室,推廣輔導員部落格,拓展輔導員專業化發展方向,繼續開展高校學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師職務聘任工作,舉辦年度輔導員論壇。組織高校思政課教師、輔導員、大學生年度人物評選活動,推出一批先進典型。加強大學生人生指導。推出《上海學校心理健康教育三年規劃》和《上海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與諮詢區域示範中心建設標準》,組織心理健康教育達標中心和示範中心遴選、驗收工作。開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動月”,推進學校心理諮詢師培訓和認證工作。制定開展創業教育,做好畢業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導學生樹立正確的就業觀和擇業觀。以慈善愛心屋為抓手,推進高校幫困育人工作。召開研究生思想政治工作研討會,出台《加強和改進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加強分類指導,抓好民族學生、留學生、民辦高校學生等不同群體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堅持均衡發展,全面提升基礎教育水平  
10. 加大幼稚園園所建設力度,深化學前教育內涵建設。應對入園高峰,科學規劃、合理布局學前教育資源,加大學前教育新五年發展規劃的推進力度,2010年全市新增50所幼稚園,並做好教師需求的預測與配備工作。重視農民工同住子女接受學前教育需求,指導區縣做好民辦三級幼稚園的建設與審批工作,制定學前農民工同住子女看護工作管理要求和標準,規範農民工同住子女學前教育工作。召開幼稚園教學工作會議,加強教學規範,切實提升保教質量。研究制訂幼稚園質量保障標準體系,開展新一輪市示範園建設認定工作,進一步加強保教隊伍專業化建設。深入開展“0―3歲教養活動”質量研究,提高早教指導工作水平。建立城郊幼稚園結對發展的長效機制,提升郊區農村幼稚園辦園水平。推進學前教育信息化建設的力度,制定學前教育信息化標準。
11.加快郊區學校建設步伐,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輻射力度。認真落實本市郊區學校建設工作會議精神,指導各區縣根據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人口增長、分布及流動趨勢,合理調整學校布局設點,並大力推進郊區學校建設工作。組織中心城區品牌學校赴市大型居住基地學校對口辦學,落實當年交付使用的中國小和幼稚園的開辦工作,努力提升這些學校的辦學起點。推進新一輪區縣教育對口合作交流,提高對口合作交流工作的水平。做好44所委託管理學校的過程管理和中期評估工作,推進郊區相對薄弱學校教育質量的提升與辦學水平的提高。
12.大力推進義務教育學校內涵發展。以推進素質教育為抓手,引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向輕負擔、有特色、高質量方向發展。總結交流義務教育學校特色發展經驗,推進全市義務教育學校特色發展。圍繞校長課程領導力、教師教學有效性,分別舉辦國中、國小教學展示活動,提升義務教育學校教育質量。推進農村400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的信息化與課程整合水平,逐步改變農村學校教師的專業生活狀態和文化環境。
13.加強高中教育發展的分類指導。完成12所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的發展性評估,引導市實驗性示範性高中找準內涵發展的定位,形成辦學風格,培育辦學特色。探索特色高中建設,開展對完中教育情況的調研,加強對完中的引領和指導,初步形成一批具有鮮明辦學特色的完中。進一步探索高中階段創新素養培養的不同模式和途徑,構建創新素養培養的網路。啟動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組織普通高中信息技術和地理學科學業水平考試。
14.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修訂《上海市普通中國小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提高學科內容標準對教學基本要求的描述精度,切實提高課程標準對學科教學、評價等的指導作用。實施提高校長課程領導力三年行動計畫,從課程規劃、實施、管理、評價等環節加強專業指導和支持,推動中國小開展校本化實施新課程的研究和實踐。進一步加強教學規範,規範教學各環節的管理,指導教師正確把握教學基本要求,有效轉變教師教學方式和學生學習方式,切實減輕學生課業負擔,紮實提高課堂教學質量。健全體制機制,激發基層活力,鼓勵各區縣因地制宜,創造區域推進素質教育經驗,形成一批各年段的特色學校和典型經驗。以建設創新實驗室行動為基礎,加強中國小實驗室工作,構建一批科技、藝術、語言、人文類的實驗室和學校課程,豐富學校課程文化內涵。積極開發和利用各類課程資源,拓展教育時空,為學生創設豐富的課程學習和體驗經歷。開展基礎教育質量監測研究和實踐,規範區縣學業測試的內容與次數。推進網上教研活動,構建網上教研新模式。形成一批以信息技術和網路技術為支撐的教育改革項目。在部分學校探索利用“電子書”開展教學。研究制定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學籍管理的信息化標準。
15.認真做好農民工子女義務教育工作。繼續擴大公辦學校接收農民工子女就讀比例,基本完成農民工子女學校納入民辦教育管理工作,基本實現全市農民工同住子女全部進入公辦學校或政府委託民辦國小免費就讀任務。制訂並頒布《進一步加強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民辦國小規範管理的若干意見》,引導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國小規範辦學行為,提升教育質量。繼續改善此類民辦國小辦學條件,為每一所此類民辦國小建設一個符合規範的圖書室,並按基本標準配備體育運動器材。規範此類學校的招生工作,切實保障農民工同住子女接受義務教育權益。
16.大力實施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畫。召開上海市特殊教育工作會議,紮實推進特殊教育三年行動計畫的落實,實現特殊教育領域醫教結合工作的穩妥推進。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特殊教育機構和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的建設,健全隨班就讀的支持保障體系。充分發揮上海特殊教育資源中心的作用,加大研究和諮詢服務力度。
17.切實提高民族班學生綜合素質。貫徹落實教育部等擴大內地新疆高中班和內地西藏高中班招生規模的檔案精神,認真做好內地中學民族班擴招工作。大力加強民族班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進一步增強廣大師生維護民族團結和國家統一的觀念。加強民族班教學工作,提高課堂教學的針對性和有效性。組織彙編民族班(校)教育教學工作案例集,加強經驗交流。
四、堅持大力發展,不斷增強職業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 
18. 推進職業教育體系改革,深化職業教育集團化建設。推進中高職教育的銜接與貫通,整體構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體系。繼續推動有條件的區縣組建區域職業教育集團,推動機電數控、化工、建築和現代農業等行業組建職業教育集團。建立保障職業教育集團持續發展機制,建立職業教育集團運作監管機制。進一步深入開展形式多樣的校企合作項目。努力拓展職業教育集團服務功能。
19.持續保持中等職業教育規模穩定發展。堅持普職比大體相當,保持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模穩定。改革中職校自主招生辦法,試行航空、藝術類專業和自薦生網上錄取工作,吸引本市優秀國中畢業生報考中職校。繼續完善本市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就讀中職校的招生辦法,擴大農民工同住子女招生計畫,探索建立在滬農民工同住子女中職教育後升學制度。積極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多模式、多形式和多元化職業教育與培訓。
20.全面推進中等職業教育內涵建設。全面落實《上海市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行動計畫(2009-2013年)》,全面開展中等職業學校專業布局結構調整最佳化工作,研究制定大類專業設施設備裝備配置指導標準。進一步加快中職校教育教學改革,建立和完善教學質量監控體系、保障機制和評價指標,用三到五年時間在本市中職校開展全面的教學質量評估工作,2010年上半年先行試點,下半年對20%的學校進行評估。完善新設專業網上登錄備案工作,建設中等職業教育教學質量評估信息服務平台。在實施已頒布的42個專業教學標準的基礎上,再選擇5個左右的專業,啟動專業課程改革,制定相關的專業教學標準。研究制定“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精品課程建設操作指引”和“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專業教師培訓包開發指引”。開展上海市中職校第二屆校本教材展示交流評比工作。推進教研網路信息平台更新工作,研究制定網上教學指導實施方案與意見。
21.加強高等職業教育內涵建設,提高高等職業教育質量。全面推進上海高職高專院校專業布局結構最佳化與調整工作,以上海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為導向、以職業崗位(群)為依據、以技術要求或服務規範為要素推進重點專業建設,2010年重點扶持建設50餘個強勢型專業、特色型專業或急需型專業。繼續開展高職高專院校師資教學能力提升工作,在數控、電子電工等招生數較大的專業領域培養一批既掌握專業技能又具備大眾化高等教育教學方法的高職雙師型教師,採用國內項目學習和國外進修的方式重點對教學理念、課程設計、教學方法、實踐能力進行培訓。全面啟動新一輪高職高專院校人才培養工作評估,完成上海市高職高專院校網上教學質量監控平台建設,通過教學質量的有效評估和監控,引導學校把工作重心放到內涵建設上來。
22.加強職業教育發展基礎能力建設。按照教育部有關要求,根據本市社會發展和經濟建設的需求導向,啟動國家級示範性中職校創建工作,爭取三分之一的國家級重點中職校達到國家示範性中職校的基本標準。完成江南造船(集團)技校異地新建工程,加快臨港科技學校新建校舍進度,支持新聞出版技校、電力學校等與產業發展和促進就業緊密結合、實效明顯、具有品牌優勢的國家級重點中職校進行重點項目建設。啟動上海市中等職業學校開放實訓中心運行績效評估工作。全面建成上海中等職業學校基本情況信息資源庫。繼續進行高職職業教育公共實訓基地第六期建設。繼續推進國家級示範性高職院校建設,完成第一、第二批示範高職驗收。
五、堅持內涵發展,不斷提升高等教育發展水平 
23.繼續開展高校發展定位規劃工作。繼續開展市屬本科高校和高職高專院校發展定位規劃認定工作,啟動開展部屬高校發展定位規劃和學科專業布局結構最佳化調整工作。主動創新管理制度,調整巨觀管理模式,進一步尊重和維護高校依法自主辦學,促進高校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營造良好學術氛圍。
24.加強共建高校重點建設。結合上海高校內涵建設“085”工程的實施,推進“985工程”三期建設;加強“211工程”三期建設,重點加強重點學科建設、創新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高等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建設。
25.繼續實施研究生教育創新計畫。開展學位授權審核工作,完善和最佳化學位授權學科、專業布局結構。推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工作。搭建研究生教育資源共享平台,舉辦研究生學術論壇和暑期學校。設立研究生創新能力培養專項資金;開展全國優秀博士論文省級初選及上海市研究生優秀成果(學位論文)評選工作。深入開展專業學位建設工作。
26.落實本科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繼續實施大學生創新活動計畫,推動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實施2010年度(第六期)市教委重點課程建設,評選第8批市級高校精品課程,推動課程教學改革。建設好市級實驗教學示範中心,推動實驗教學改革。做好教育高地建設工作,推動專業教學改革。開展優秀教學團隊和高校教學名師獎的評選。進一步完善本科新專業設定管理工作,做好年度專業設定審批工作。
27.深化高校重點學科建設。堅持“一流學科帶動一流大學發展”理念,深化重點學科建設和績效評價,制定具體落實舉措,著力推進國際一流學科建設和重點學科建設,建立並完善國家、省市、學校三級重點學科體系。按照“扶需、扶特、扶強”的原則,強化分類指導,強化學科優勢,突顯學校特色,形成“校校有特色、校校有發展”發展格局。繼續推進高校哲學社會科學繁榮計畫,加強高校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建設、啟動實施精品計畫和專題資料庫等建設。
28.推動高校產學研合作。繼續貫徹加快推進上海高新技術產業化發展目標和任務,布局並重點建設一批與“四個率先”和“四個中心”建設目標相銜接的高校知識服務中心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的研發基地。鼓勵和支持學校與企業設立聯合研發基地,以興辦大學科技園、共建產學研聯合基地等多種形式,推進構建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的技術創新體系。著力提升高校知識服務的能力,研究部署知識服務平台建設的實施方案。進一步推進上海高校技術市場建設,深化技術市場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加快推進高校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
29.繼續推進本市高校布局結構調整和基本建設工作。繼續推進本市高校布局結構調整建設,重點抓好上海金融學院浦東校區、上海電力學院平涼路校區擴建及上海出版印刷高等專科學校、上海醫療器械高等專科學校浦東新校區建設等項目。認真執行和完成2010年投資計畫安排,繼續做好高校建設項目協調推進工作。
六、堅持形成合力,積極建設學習型社會  
30.推進終身教育和學習體系基礎平台建設。進一步探索社區學院功能,探索社區教育教師職業化、專業化制度試點建設。繼續指導與組織開展創建全國社區教育示範區工作,組織開展上海市社區教育實驗街鎮(鄉)和上海市社區教育實驗項目的評估工作。拓展和加強“上海市市民終身學習網”建設,進一步辦好“上海老年人學習網”,督促加強收視點的規範管理,年內爭取老年人網上收視點布局達到居(村)委數的80%。繼續開展街道社區學校和鄉鎮成人學校標準化、規範化和信息化建設。制定《上海市街道社區學校建設標準》和《鄉鎮成人學校建設標準》,年內對20所街道社區學校和鄉鎮成人學校開展達標評估。繼續開展創建示範性老年大學(學校)評估工作。完善以“學分銀行”為基礎的繼續教育立交橋,從辦學模式、學習模式、學校招生等方面探索建設“上海開放大學”以及開放教育的體系。
31.深入推進學習型組織創建工作。按照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提出建設馬克思主義學習型政黨的要求,會同相關部門深入開展學習型組織3711創建工作,即組織推選300個機關,70個街鎮,100家企事業單位,1000戶家庭開展創建活動,培訓學習型組織創建單位的骨幹,組織相關專家和專職工作人員對創建單位進行評估。召開創建工作經驗交流會。組織創建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介紹典型經驗,交流優秀創建成果,表彰先進集體,引導創建工作深入持久開展。
32.積極開展民眾性學習活動。舉辦第六屆全民終身學習活動周、第四屆學生與市民網上讀書評書活動、第四屆市民詩歌創作比賽和家庭講故事比賽、第三屆市民好書換好書活動。完善市民優秀學習品牌項目的聯動機制,合作推進機制,不斷提高品牌學習活動的影響力和感召力。探索建立優秀學習項目的評估機制,更好地指導基層開展民眾性學習活動。
七、加強教師教育和培訓,促進教師專業發展
33.加強中國小師資隊伍建設。深入推進“雙名”工程,從首批名師名校長後備人選中遴選優秀人選,授予“東方名(教)師”稱號。拓展國內教師培養基地,創立海外校長教師培養基地。加大優秀青年校長和教師培訓力度,形成市區聯動機制。深入推進區級骨幹校長教師培養工程。加大農村教師的培養力度,針對各年齡段農村教師,分別實施不同類型培訓項目。構建教師教育資源聯盟,整合機構、課程、師資和信息等資源,確立區縣教師進修院校作為培訓機構主體,建立教師教育課程資源庫,形成可共享的優秀教師資源庫,整合遠程教育集團教師教育網、各區縣教師進修院校培訓網和雙名工程基地網,形成互聯、互通、互用格局。構建開放、高效的教師終身學習體系,學分互通互認機制。建立和完善中國小教師職務評聘與崗位聘用相結合的用人制度。
34.加強和完善中等職業學校教師培養培訓工作。逐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特聘兼職教師資助工作範圍,進一步推動校企合作、工學結合,深化職業教育教學和人才培養模式改革。建設旅遊服務與管理、現代物流、模具設計與製造、國際商務、烹飪及德育等6個骨幹教師培養培訓基地,滿足相關專業骨幹教師業務提升和素質提高的要求。完成2009學年度骨幹教師市級培訓,啟動培訓400名專業骨幹教師。籌建上海市師資培訓中心職業教育分部,組織和協調指導本市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培養培訓工作,提高本市中等職業教育師資隊伍培養培訓能力和水平。
35.實施高校教師隊伍建設工程。開展“東方學者”工作評估,完善“東方學者”崗位與地方和國家級人才計畫對接辦法,編印《“東方學者”崗位目錄指南》。設立“上海高校教師出國留學進修資金計畫”,選派學術帶頭人、領軍人才及優秀中青年學術骨幹出國深造。設立“上海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國內訪問學者計畫”,選派上海高校青年骨幹教師赴國內重點建設高校進行訪問研修。設立“上海高校教師產學研踐習計畫”,提高高校教師尤具有企業、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等實際部門工作經歷的比例。繼續實施“上海高校優青科研專項基金”項目,開展五年工作總結與評估。
八、堅持以人為本,關注學生全面發展
36.全面推進學生體育衛生藝術科普工作。完成學校體育基礎設施達標和布局建設規劃,啟動高校體育精品課程和中國小示範課程建設,實施體育教學創新團隊和體育名師工作室建設項目,切實提高體育課的質量,落實每天鍛鍊一小時。開展本市2010年全國學生體質健康調研工作,實施學生體質健康公告及健康干預制度,開展體育衛生工作專項督導。實現學生陽光體育聯賽品牌化、市場化運作。繼續推進游泳項目的普及。啟動學校衛生保健室建設計畫,啟動中國小校專業醫生進校園計畫,實現“一校一醫”,加強學校衛生保健人員培養,提高衛生保健隊伍專業素養。開展近視眼防控工作。完成學校食品衛生、傳染病防控的網路化管理建設工作。加強藝術、科普課程體系建設,加強學生原創藝術作品的創編,規範重點藝術團隊的管理。完成全國第三屆藝術展演活動承辦工作及迎世博系列活動。全面完成中國小教室燈光亮化改造工程。
37.加強學校安全後勤保衛工作。進一步加強高校及周邊安全管理,提高綜合防控能力,確保世博會期間高校安全穩定。制定《上海高校反恐防範指導性意見》以及各類應急預案彙編。適時組織高校開展反恐防範專項檢查和安全演練。進一步加強高校保衛隊伍建設,健全常規培訓制度,開展高校保衛幹部專項培訓。完善高校技防系統建設,提高技防系統的實戰能力。進一步推進大學生安全教育。繼續開展本市教育系統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完善學校後勤服務績效評估體系建設,研究制訂實施細則。推進學校後勤安全設施和技術防範建設。做好學校節能減排工作,研究制訂《上海市實施〈教育部節約型校園評估標準〉細則》,進一步推進本市高校節約型校園創建工作。
38.做好青少年保護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國小安全管理制度和學校傷害事故預防處置機制,推進師生防災自護技能演練活動。重點加強納入民辦教育管理的農民工子女學校風險勘查和安全監管。繼續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完善網咖和娛樂場所違規接納未成年人信息抄告制度。繼續推進預防犯罪格局建設工作,舉辦第七屆工讀教育論壇,推進落實《關於進一步加強本市行為不良未成年學生教育轉化工作的若干意見》,重點抓好中職校預防犯罪工作,舉辦第五屆上海市網上禁毒知識競賽,繼續開展系列毒品預防教育活動。做好本市中國小校學生傷害事故處理條例的修訂工作。
39.穩步推進上海高校招生考試改革。重點做好聯考報名梳理規範工作。加強對本市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工作指導,引導院校在自主招生中凸顯院校特色與定位。做好部屬院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研究與高中學業水平考試配套的高招政策。積極推進成人聯考改革工作。
40.進一步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進一步完善就業機制,鞏固就業工作局面,開闢就業渠道,全力推進上海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繼續實施並努力擴大上海各專項計畫規模,進一步拓寬畢業生面向基層就業渠道。全面推進創業教育,積極推進上海高校大學生就業創業基地建設,加強對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政策扶持,加大創業師資隊伍建設力度,進一步促進創業帶動就業。繼續加大推進大學生職業指導服務工作的力度。進一步做好特殊學生群體的就業幫扶工作。完善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工作,逐步建立完善高校、用人單位供求信息聯動機制。
41.進一步健全完善學生資助體系。健全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落實各項助學政策,建立長效資助機制。建立快速應對突發事件資助工作制度。積極籌建上海市學生資助工作研究會,推進上海高校學生資助工作問題調研、經驗總結交流等工作。進一步完善和細化中職校農村、海島家庭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費教育政策。
九、堅持依法行政,提高教育管理規範化水平
42.促進民辦教育健康規範發展。實質性啟動落實民辦高校法人財產權工作,對民辦高校進行分類梳理和指導,總結經驗並穩步推廣實施。修訂《上海市促進民辦教育發展專項資金管理辦法》,進一步發揮公共財政對民辦教育的引導和扶持作用。重點推進民辦中國小年金制度相關工作。建立科學規範的民辦高校成本核算的規範和機制,健全民辦高校辦學成本核算和審批制度。組建上海市民辦教育指導服務中心,承擔民辦教育各項指導和服務職能,為各民辦學校健康發展提供政策諮詢和日常指導。繼續做好向民辦高校派駐督導專員、黨建督查員工作。做好民辦教育各項行政許可和審批、檢查工作。
43.完善非學歷教育規範管理工作。認真實施《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設定審批和管理辦法(試行)》和《上海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設定標準(試行)》,促進依法辦學,加強政府監管力度。指導各區縣進一步加強對社會非學歷教育培訓院校(機構)的準入審批和日常管理,規範辦學行為。分批依法組織對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院校(機構)辦學狀況依法進行評估。完善本市民辦非學歷教育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和網上管理服務平台。指導本市普通高校制定相應措施,健全管理體制,規範辦學,促進高校繼續教育工作的健康發展。
44.深入開展教育政策研究和教育立法相關工作。繼續推進教育城鄉一體化和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政策研究,積極推進上海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構建。深入開展非上海戶籍人員子女教育政策研究,推動城市建設和發展,維護社會穩定。深化“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項目研究,籌備召開“長三角教育聯動發展研討會”。繼續開展上海市終身教育立法工作,起草並修改完成《上海市終身教育促進條例》(草案),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市人大常委會對草案的審議工作。深入開展《上海市實施〈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草案)的立法調研工作,形成《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辦法》(草案)的立法調研報告。開展依法治校示範校的創建工作。開展中國小校長教育法制培訓工作。進一步完善行政執法責任制。繼續推進教育法制普法宣傳工作。
45.實施教育督政督學工作。繼續做好對區縣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責任的公示公報工作。深入開展以推進區域教育現代化為主題的新一輪綜合督政工作。積極開展對“以招收農民工同住子女為主的民辦國小”辦學情況的專項督導,提升依法辦學、規範管理水平。推動引領學校培養學生創新實踐能力的發展性督導評估工作。開展以提升校長課程領導力為核心的新一輪課程與教學督導調研工作。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就近入學專項督導工作。深入推進督學資格制度的試點工作。
46.加強教育監察,改進政風行風建設。做好行風評議整改工作,認真分析梳理髮現的問題,採取措施逐項整改。落實招生“陽光工程”,繼續抓好招生“六公開”。進一步加強招生計畫管理,加大對招生章程和各級各類招生考試報名資格審核的力度。不斷強化對自主招生、體育特長生、藝術特長生等特殊類型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加強對招生考試安全保密工作的監管,嚴格規範招生行為。加強對各級各類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實施招生監察全覆蓋。加強規範教育收費專項檢查,進一步完善規範教育收費長效機制。開展基建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治理,加強基建採購、財務等工作監管,深入推進高校反腐倡廉建設。
47.加強教育經費管理與審計工作。依法做好教育經費籌措、管理和使用工作。進一步做好部門預算執行工作,推進預算制度的不斷完善,增強部門預算的規範性、嚴肅性和實效性,提高教育經費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進科學合理的公共財政撥款制度改革,加強教育經費使用績效監管。進一步規範經濟責任審計,提高審計質量。籌備召開上海市教育審計工作會議。
48.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加快轉變政府職能。結合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的工作力度,重點推進教育公共政策、教育公共財政和民眾關注的熱點信息的公開。繼續推進各級各類教育機構信息公開工作,最佳化政府教育行政入口網站建設。積極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力提高行政效率,繼續規範教育行政事業性收費。進一步完善突發群體性事件應急處置的工作機制,努力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群體性事件的能力。改進和加強對教育公共管理薄弱環節的監管,進一步加強對教育事業的公共服務職能和行政監管職能。
十、堅持統籌協調,推進其他各項重點工作深入開展
49.實施本市中國小校舍安全工程。進一步理順市、區縣校安工程工作機制,各區縣在排查鑑定的基礎上,落實三年規劃、年度計畫的制定工作。組織有關技術專家根據上海市中國小校舍現狀和特點,制定加固技術方案、指導檔案,加強校安工程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各區縣校安工程視頻采編專業技術隊伍,強化校安工程各階段視頻資料採集工作。按照市、區縣簽訂的責任書,落實責任機制,開展專項檢查和日常督查,確保校安工程工作進度、施工安全、質量和效果。
50.積極推進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加快推進與友好城市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實現與更多友好城市有教育合作項目,簽署友好合作協定,搭建合作平台。繼續舉辦“上海國際友好城市青少年夏令營”,參與舉辦“2010青少年科技博覽會”。積極推進上海與世界一流高校的合作辦學,爭取在建設獨立設定的機構或開設專業合作項目方面有突破性進展。進一步推動外國留學生事業的發展,促進各高校留學生的最佳化和良性發展,提高留學生的質量,建設“上海市外國留學生實習基地”,建設一批外國留學生外語教學課程。加強本市外籍人員子女學校管理,開展本市外籍人員子女學校招生信息化系統的調研、開發、設計、實施工作。進一步推動高校孔子學院建設,鼓勵中國小建設孔子課堂。繼續做好與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工作。
51.認真推進語言文字工作。組織制定《上海市中長期語言文字工作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和《上海市語言文字工作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籌備成立上海市語言文字套用研究中心。加強公共場所英文使用管理,確保世博會期間本市公共場所英文使用基本規範。起草《上海市公共場所外文使用管理規定》文本草案,並上報市政府。組織對閔行、青浦、奉賢三區的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全面完成首輪區縣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進一步完善社會語言文字套用監測制度,召開社會語言文字套用監測工作現場會。組織開展中華經典誦讀活動。組織開展第十三屆全國推普宣傳周活動。加強“上海語言文字”網站建設,不斷完善並拓展服務、諮詢、引導和信息功能。紮實做好語言文字水平測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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