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峰會協力建立全球金融標準,透明財政政策、反投機反洗錢、融資等經濟標準,峰會提供共商全球金融經濟的世界級平台,促進全球金融經濟穩定持續增長。
峰會召開
因應2007年起的經濟危機,20國集團從2008年起召開領導人峰會以商討對策,並從2009年起每年舉行兩次峰會。峰會的另一個目的是糾正過往有關環球經濟的會議和管理中沒有包含新興工業國家的局面。
屆次 | 日期 | 主辦國 | 主辦城市 |
---|---|---|---|
第1次峰會 | 2008年11月14日至15日 | 美國 | 華盛頓 |
第2次峰會 | 2009年4月1日至2日 | 英國 | 倫敦 |
第3次峰會 | 2009年9月24日至25日 | 美國 | 匹茲堡 |
第4次峰會 | 2010年6月26日至27日 | 加拿大 | 多倫多 |
第5次峰會 | 2010年11月11日至12日 | 韓國 | 首爾 |
第6次峰會 | 2011年11月3日至4日 | 法國 | 坎城 |
第7次峰會 | 2012年6月18日至19日 | 墨西哥 | 洛斯卡沃斯 |
第8次峰會 | 2013年9月5日至6日 | 俄羅斯 | 聖彼得堡 |
第9次峰會 | 2014年11月15日至16日 | 澳大利亞 | 布里斯班 |
第10次峰會 | 2015年 | 土耳其 | |
第11次峰會 | 2016年 | 中國 | |
2009年9月24日,抵達匹茲堡參加二十國金融峰會的中國代表團舉行了一場新聞發布會,中國外交部國際司司長吳海龍在發布會上介紹了本次峰會的四大主題,他並提出了中方的四點希望。
歐盟、美中日俄韓;德英法意加;澳大利亞,南非、印度
印尼、巴西、沙特、墨西哥、土耳其、阿根廷 20國=G20;
另加 荷蘭、西班牙等歐盟成員國 列席 ---
2008年11月首次峰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