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國集團則是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其成員包括八國集團各成員國(八國集團由法、美、德、日、英、意、加拿大等七個西方已開發國家以及俄羅斯組成。)、作為一個實體的歐盟以及具有廣泛代表性的開發中國家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韓國和土耳其。20國集團每年舉行財長和中央銀行行長會議,旨在推動國際金融體制改革,尋求合作並促進世界經濟的穩定和持續增長。
來自主要已開發國家和開發中國家的領導人承諾採取廣泛措施來抑制金融危機和振興世界經濟,但與會領導人告誡稱應防止推出的政策對國內經濟或整個全球體系帶來負面影響。
在華盛頓舉行的二十國集團(Group of 20, 簡稱G20)峰會上,與會領導人承諾將採取積極行動應對大蕭條(Great Depression)以來最嚴重的這場金融危機,並敦促各國推行必要的財政和貨幣政策來支持經濟成長和維護穩定性。
二十國集團峰會發布的最終公報表示,在當前全球經濟環境惡化的情況下,20國集團一致認為需要在加強巨觀經濟協作的基礎上採取更廣泛的政策行動,以恢復經濟成長、避免消極的連鎖效應,並為新興市場經濟和開發中國家提供支持。
二十國集團承諾將幫助開發中國家獲得融資渠道,其中包括確保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簡稱IMF )和其他多邊開發銀行擁有足夠的資金。
二十國集團表示,除了繼續採取緊急的特殊措施來應對當前的市場動盪之外,還必須奠定改革基礎,防止目前的這類全球危機在未來重演。
針對解決全球監管系統問題,如將所有金融市場、產品和市場參與者納入一定程度的監管體系方面,20國集團就一些廣泛的原則達成一致,但多數具體細節將留待明年春天的財政部長會議商定。
與會領導人在會議上達成了五項原則,包括提高透明度和可信度、改善監管、促進市場誠信、加強合作和改革國際機構。
此外,G20還將設立所謂的監管聯盟,以監控全球大型金融機構,其中具體金融機構的名單將在明年3月底之前確定。
公告還表示,監管機構必須確保相關政策能夠維護市場紀律,避免對其他國家造成潛在的負面影響,如導致規則套利現象的產生。
華盛頓20國集團金融峰會
20國集團第一次金融峰會於2008年11月15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召開國。
倫敦G20峰會
二十國集團(G20)領導人第二次金融峰會於2009年4月2日在倫敦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