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9月29日

198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幫助貧困地區儘快改變面貌的通知》。 《通知》指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農村形勢越來越好;但農村經濟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的狀態,特別是還有幾千萬人口的地區仍末擺脫貧困,民眾的溫飽問題尚未完全解決。 g/252/5580/5581/20010612/487216.html

大事記

1984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幫助貧困地區儘快改變面貌的通知》。《通知》指出: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全國農村形勢越來越好;但農村經濟還存在發展不平衡的狀態,特別是還有幾千萬人口的地區仍末擺脫貧困,民眾的溫飽問題尚未完全解決。解決好這些地區的問題,有重要的經濟意義政治意義。為此,《通知》提出六個方面措施和要求:一、明確指導思想,改變貧困地區面貌的根本途徑是依靠當地人民自己的力量,因地制宜,發展商品生產,增強本地區經濟的內部活力,要糾正單純救濟的觀點;二、進一步放寬政策,實行比一般地區更靈活、更開放的政策;三、減輕負擔,給予優惠;四、搞活商品流通,加速商品周轉;五、增加智力投資;六、加強領導,督促各項措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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